医疗整改报告5篇

时间:2023-12-20 10: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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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整改报告【篇1】

20xx年10月,河南省卫生系统纠风工作检查中,检查组对我院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以文件形式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指出了我院在医疗服务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要求。根据通报内容,我院立即召开了院领导班子会,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提出了整改方案。

一、医疗服务收费中存在的问题

(一)打包组合项目检查情况

检查组提出,我院肝功能检查存在九项计50元、肾功能检查四项计38元打包检查现象。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规范检验科生化单的开单方式,减轻病人负担,避免造成不必要纠纷,我院于20xx年3月22日,为各病区医生和门诊医生印发了开单方式。肝功和肾功有专用的生化检查单,肝功和肾功项目明细,可以单选,也可以根据病人的'病情选择,大部分医生在开具检查时都认真执行,个别医生为省事和习惯,用了万能检查单而直接开成“肝功”或“肾功”,从而造成了打包检查现象。

(附:xx医院生化I检验报告单)

(二)临床、医技医疗服务违规收费情况

1、住院诊查费、护理费、医疗垃圾费计入同时又计出,多收费38。7元。

此问题为个别科室记帐人员对收费标准认识不清,发生计入又计出现象,导致多收费。我院发现此问题后,加强了对各临床科室记帐人员的培训,严格按标准收费,严禁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阴道擦洗违规套收阴道灌洗,多收费计14元。该问题为记帐人员对服务项目认识不清,导致多收费。3、同一切口进行两个不同疾病的手术,次手术未减半收费。我院临床科室对同一切口进行不同疾病的两种手术,在收费时主要手术按全价收取,次手术按半价收取。有些手术项目,如妇科以“单侧”记费手术,次手术两次“单侧”为两个“半价”,医务人员记帐时把两个“半价”记作一个“全价”,故出现次手术全价收费的违规现象。针对此问题我院已要求记帐人员按规定记帐,次手术两次“单侧”记作两个“半价”。

(三)违规收取一次性医用低值耗材情况

文件指出我院违规收取一次性材料负极板每个32。55元。按通知后,我院立即停止对该耗材的收费,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杜绝此问题再次出现。

二、整改情况

针对文件中指出的我院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相关会议,责成相关部门立即整改。整改措施如下。

对于以上存在问题,医院已经充分认识到了其危害性,今后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一是加强领导,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对医院各科室的记帐人员进行培训,加强物价标准及相关

政策的学习,吃透精神,提高认识,加强服务,合理收费,彻底杜绝乱记帐现象的发生;三是院物价部门和效能监察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定期或不定期下科室检查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查对病历和一日清单,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四是严格一次性医用耗材的收费规范,不该收费的耗材坚决不收,对于允许收费的耗材经上级物价部门备案后再收取有关费用。五是立即纠正肝功能、肾功能检查超出基本项目范围的打包收费行为,要求开单医生使用专用生化检查报告单,并根据病人病情需要开具检查单,以杜绝打包收费现象。

医疗整改报告【篇2】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医务科

关于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自查整改情况汇报

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医院根据国家卫计委十六条医疗核心制度对全院各临床科室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积极开展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意识;为提高临床意识,我院通过召开临床、医技全体人员医疗安全专题会议、三基三严培训、医疗质量与安全分析会议等对全院临床、医技人员进行了医疗核心工作制度再培训、再教育,保证医疗核心制度执行到位不走样。

(二)定期医疗安全检查,确保执行到位;医院每月由质控、医疗、护理等职能部门对全院各临床科室核心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全院各个科室、各个环节、各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包括临床科室业务查房,医患沟通、知情同意等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发现缺陷及时整改。

(三)加强培训与考核,确保人人过关;医院要求各科室对医疗核心制度进行全员考核,医务科对科室医务人员进行抽查,力求人人过关。同时各科室以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治理为抓手,积极探索建立起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培训与考核,建立起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经常性组织考核评价活动,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四)完善知情同意制度。医院高度重视医患交流和沟通工作,要求科室在为患者实施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前,经治医师必须主动向患者及家属或患者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手术方式、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并由患方签署相关医学文书,切实保障患方的知情权、同意权和选择权。同时因为术中出现手术方案重大调整或出现术前未预料的情况如需临时增加手术项目等,必须及时、主动同患者及其亲属或患者授权代理人进行沟通,征得其同意并签署相关文书后方可实施,严禁未履行知情同意手续擅自增加手术项目等。同时要解决部分医师尤其是外科医师重治疗、轻书写, 重手术, 轻谈话的问题, 要解决有些医师在特殊治疗或操作前对医疗风险的的告知内容没有足够的交待或交待欠完整的问题; 要解决有些医师能简就简,字迹潦草,甚至随意涂改的问题。

二、自查总体情况

1

医院各临床科室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总体情况较好,能够高度重视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注重基础质量管理和环节质量与终末质量管理。各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到位;有明确转科、转院流程,对涉及到多科病人能实行首诊负责制;实行三级医师查房,对疑难病例、死亡病例、手术病例能按规定进行病例讨论,记录比较规范;科间、院内会诊能按时间、按照医院规定执行,全院性会诊由医务处牵头负责组织;危重病抢救有制度,重大抢救事件有报告程序,抢救记录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抢救登记本齐备,抢救设备完好并实行“责任人管理”;交接班内容及书写格式能按照医院要求执行,对病区危重病员的病情基本了解;查对制度执行到位;注重手术分级管理,手术医生对自己能开展手术范围能够做到心中有数;科室开展的各类医疗技术已通过审核批准。病历书写能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高度重视医患沟通,医院要求各科室在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输血等均能按要求与患方签署“知情同意书”,同时对于自费项目、自费药品等严格按照要求签署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输血管理规范,输血前均能严格进行感染性疾病相关检查。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三级医师查房制度;部分科室科室三级医师查房有时流于形式,内容简单,对住院病人的病史、病情、治疗情况不能进行深入、全面的分析,反映不出上级医师的水平,缺少实质内涵,且有的内容雷同。上级医师对查房记录的审签不及时、不规范。

整改措施:1.提高重视、加大管理力度:要求科室三级医师的查房质量必须思想高度重视,完善相应管理机构,划分职责,明确责任,严格制度落实,做到从住院医师到主任医师、科主任逐级负责、层层把关。2.规范临床医师查房行为。科主任查房时,低年资住院医师和进修实习医生均要带笔记本,记录主任的分析内容。

(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科室疑难病历都做到了讨论制度,但部分科室讨论过程过于简单,程序化明显,记录不完善,无法真正达到讨论病历以解决问题的目的,同时部分科室讨论记录中记录及审阅签字不及时。

整改措施:加强各科室做到病例讨论前检查病历,看相关检查是否完备,讨论后总结病例,注意讨论是否能够解决问题,是否达到讨论的目的。

(三)医患沟通制度与知情同意

存在问题:部分患者医患沟通与知情同意书签字不规范情况。

2

整改措施:加强责任医师的责任心,对于各类患者,尤其是危重患者,及时、准确、有效沟通,并按规范要求及时签署知情同意书。

医务科

2016-04-05 3

医疗整改报告【篇3】

为巩固全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成果,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0xx]13号)、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九小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安发[20xx]17号)文件要求,结合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校验许可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定于8月下旬至10月上旬在全县辖区内集中开展以“规范基层医疗服务市场,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安全”为主题的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护士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机构临床实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增强我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依法执业行为,消除监管盲点,规范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安全。

二、检查范围

依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县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县境内所有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皮肤病防治机构。

三、检查内容

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一)依法执业情况:检查医疗机构各种执业许可证的有效情况和执业范围;检查卫生技术人员的资质情况(执业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资质);检查科室管理情况(科室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不得出租承包科室);医疗广告发布情况(发布医疗广告必须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内容应符合规定)。

(二)病历管理:检查是否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科室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保存管理工作;检查病历书写是否规范等。

(三)处方管理:检查处方书写及开具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处方调剂是否规范;检查处方的封存及销毁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执行。

(四)临床实验室管理:检查机构和人员资质(实验室是否由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验室负责人是否经过省级培训、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检查科室设置情况以及执业管理。

(五)母婴保健技术:检查机构及人员资质、依法执业情况、科普宣传、婚前医学检查、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婴儿保健、卫生保健指导以及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六)性病诊疗:检查机构及人员资质,从事性病诊疗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疗、检验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省性病诊疗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单位是否有2名以上从事性病诊疗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的医师;检查科室设置及依法执业情况。

(七)传染病防治管理:检查工作制度以及疫情报告执行情况;检查诊疗程序及科室设置是否合理等。

(八)医院感染管理:检查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人员培训是否到位。

(九)医疗废物管理: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是否按规定分类收集、包装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运输、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暂存,医疗废物暂存处选址合理,设施、设备应达到相关要求,警示标识明显);检查污水处理情况。

(十)放射工作情况:检查机构资质;执业管理(是否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检测仪器,从事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的人员是否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检查放射诊疗人员是否进行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是否参加专业级防护知识培训,并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档案);检查工作场所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十一)临床用血管理:重点检查是否设立独立的输血科(二级以下医院设立血库),并符合《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要求;是否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人员岗位责任制;检查血液的使用管理情况;检查血液储存及消毒监测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采取暗访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查阅病历、处方等相关资料,询问医务人员,对每一家医疗机构利用半天至1天时间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7日至8月28日)县卫生局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下发有关标准和实施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8月29日至9月3日)。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开展自查,详细掌握各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8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至县卫生监督执法局医疗卫生监督科。

(三)执法检查阶段(9月4日至9月27日)。县卫生监督执法局组织专家对照检查标准和内容对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相应处理。

(四)汇总阶段(9月28日至9月30日)。检查完毕后,将检查情况汇总,将检查结果和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问题上报县卫生局办公会研究,依法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给予行政处罚。

(五)复查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情况,县卫生监督执法局要组织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全县通报,对整改迅速、措施到位的单位给予表扬;对改进缓慢或未改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复查情况从重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此次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是规范基层医疗市场秩序,净化就医环境,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自查,落实工作责任,务求实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查找自身执业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杜绝非法行医行为,杜绝无证行医,杜绝本单位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违法执业行为。

县卫生监督执法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做到案件查处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对群众多次举报、非法行医长期得不到治理、医疗安全事故频发的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依法处罚的力度。

(三)规范执业行为,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强化日常监管,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从许可准入、监督管理、树立典范、规范行为等方面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各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自觉意识。要实行监督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医疗整改报告【篇4】

(一)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台账。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医疗保障领域民生检视整改工作;建立台账,认真梳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民生工程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反馈清单健全清晰完整的整改台账。

(二)坚持强化责任,及时整改落实。对梳理检视的问题,认真反思,深挖根源,找准症结,研究对策,立行立改。对当下能够改进的,明确时限和要求,按期完成纠偏整改和对账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明确目标,坚持长效整改,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确保检视整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精准精细,提升民生效益。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认账担责,全面抓好抓实抓细任务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整改工作进行精细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在对账销号抓整改上做彻底,不断推动医疗保障领域民生工作、民生工程高质量实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医疗整改报告【篇5】

为认真落实环境保护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组对市提出的整改意见,确保我市相关工作顺利通过环保部的后督察,根据《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工作整改方案》及环保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复核专家提出的具体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近期目标要求: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为标准,以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工作整改方案和现场复核专家意见为整改重点,完成具体问题的整改,确保通过后督察。长期目标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复核和后督察为契机,对低水平达标环节进行全面巩固提高,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深化环境综合整治,保障环境安全,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健全完善、持续改进环保工作机制。

二、重点整改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切实抓好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1.强化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

(1)深入实施《门楼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及实施意见》中确定的7大类26项重点工程,确保年度各类工程项目按期完成,出境断面水质符合功能区标准要求。完成时限:年底及长期。(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农业局、环保局、畜牧局、国土局、开发区管委、桃村镇政府)

(2)编制龙门口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完成时限:年底。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应急演练。完成时限:底及长期。完善饮用水源地界标。完成时限:底。进一步加强水质监测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完成时限:长期。(责任单位:环保局)

(3)在龙门口水库饮用水源地和门楼水库饮用水源地段白洋河流域和清阳河流域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置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在龙门口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按规范要求设置围网。完成时限:底(责任单位:水务局)

2.强化环境安全整治

(1)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以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确定的企业范围,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完善危险废物标志牌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杜绝危险废物随意处置现象发生。完成时限:底。(责任单位:环保局)

(2)督促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做好医疗废物暂存工作,杜绝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存问题。完成时限:底及长期。(责任单位:卫生局)

(3)对存在问题的以下单位实施限期整改。一是通达选矿药剂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保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复核专家意见底前完成整改任务。(责任单位:环保局);二是盘马金矿、庄子金矿、流口金矿、山城金矿按照环保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复核专家意见底前完成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市金兴矿业公司)。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一律停产整治。

3、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环保核查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对全市所有电镀、制革、化工、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和铅蓄电池企业进行环保核查。对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重金属超标排放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治,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完成时限:底。结合正在开展的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督促有关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配套完善环境安全防控和应急处置设施。完成时限:底。督促重点企业按照《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完成时限:底及长期。(责任单位:环保局)

(二)切实加强工业污染防控力度

1、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1)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对后建成且未办理环评手续的、降低环评等级的、未批先建的,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限期一个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补办审批手续;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限期二个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补办审批手续。其中,未批先建的责令停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律淘汰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完成时限:底完成责令停止建设和淘汰取缔工作。(责任单位:环保局)

(2)对前建成投产、未办理环评手续的项目,限期一个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报环保部门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律淘汰取缔。完成时限:年7月底完成淘汰取缔工作;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责任单位:环保局)

(3)对批建不符的,限期一个月编制完成变更报告或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报原审批机关补办审批手续。(责任单位:环保局)

(4)对未经试生产批复,即投入试生产的,立即补办试生产批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复同意其试生产申请。对超期试生产、未取得延期试生产批复的,限期一个月内补办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处罚款。(责任单位:环保局)

2、深入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1)对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要求,对全市企业进行新一轮梳理排查,制定今后三年清洁生产推进计划,提高清洁生产覆盖面。完成时限:年年底。(责任单位:环保局,经信局)

(2)对于本次复核中存在问题的清洁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审核要求和具体措施,开展持续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时限:底及长期。(责任单位:环保局,经信局)

(三)切实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力度

1、加快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桃村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管网配套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年内投入运行。完成时限:底。市区污水处理厂配套中控系统,完善市区城市污水管网,强化雨污分流改造,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水平,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完成时限:年底。(责任单位:住建局、开发区管委、桃村镇政府)

2、无害化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收集池要采取防臭措施,抓紧时间申请验收。完成时限:底。(责任单位:住建局)

(四)切实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1、深入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

(1)严格执行《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机动车环检前置于机动车安检要求,确保年底前机动车定期检验率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要求。完成时限:年7月底。(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

(2)适时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路检工作,禁止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完成时限:年年底。(责任单位:公安局)

(3)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交运营车辆排气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公交车冒黑烟现象。完成时限:底。(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公安局)

(4)建立健全机动车环保检验与安全技术检验数据共享机制,实行机动车污染投诉举报制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切实提高机动车排放达标水平。完成时限:年7月底及长期。(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

2、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1)抓紧组织实施《市年度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以实现《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第二时段标准为目标,重点做好燃煤电厂、水泥生产企业和工业窑炉的颗粒物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工作。完成时限:年年底。(责任单位:环保局)

(2)深入开展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编制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强化城市扬尘污染联防联控,每季度开展一次城市扬尘污染源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切实减少扬尘污染。完成时限:长期。(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

三、整改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市上下倍加珍惜的一块“金牌”,落实复核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7月份作为集中整改月,将每一项整改内容都列为一把手工程,加大投入,落实措施,全力冲刺,确保完成各项具体整改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华东督查中心后督察。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整改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改进措施,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倒排工期,攻坚克难,确保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三)加强督查调度,严肃责任追究。建立整改情况周报制度,各有关部门于每周五向市政府督查科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将整改内容纳入市政府督查科督查重点,定期调度、核实、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提高整改工作质量和效率。环保、监察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周开展一次现场督查。对整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对延误整改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健全完善整改档案,准确反映整改实效。各有关部门在整改过程中,切实注重建立健全整改档案,保证资料的严肃性、完整性、合规性。环保局要组织调度汇总各项整改工作档案,及时向市环保局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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