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写通知10篇

时间:2023-07-17 11:16:19

教师写通知【篇1】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满足学校不断发展的需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生物1~2人

二、招聘程序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业务能力较强;

3、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应聘岗位所具备的条件。

(二)招聘对象

1、骨干教师

条件:①具备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一类本科(非师范类院校须获教师资格证)对应专业文凭,并具有省级示范性高中等名校任教经历,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②教研能力突出者年龄条件可放宽至35岁,是否在编不限。

2、近三年(20xx—20xx)毕业的大学生

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一类本科(非师范类院校须获教师资格证)毕业生(须获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对应专业,具有研究生学历者(须获硕士学位),其本科学历须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一类本科院校毕业,本科学历和研究生学历的专业均为招聘岗位对应或相关专业。

应聘者须获得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暂无资格证者,须有由湖南省教育厅下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达二级乙等(语文为二级甲等)。

(三)报名日期及方法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xx年5月10日。

2、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分别发至z及z,请将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并在邮件中标明联系电话。

(四)招考时间及地点

1、招考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考试地点:z省源桃县第一中学

(五)考试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试讲(含即兴演讲)及面试。

以人社局网站要求为准。

教师写通知【篇2】

各二级教学单位,各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立足当前形势科学精准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教防控办〔2022〕2号)和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教职工返校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返校开学时间

根据学校《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安排的通知》,寒假轮休2月16日结束,2月17日教职工返校开始正常上班。

二、严格返校条件

1.目前在皖教职工非必要不出省,并从2月5日开始做好开学前14天健康监测。

2.在省外低风险地区的教职工,注意减少聚集,从2月5日开始做好开学前14天健康监测,在学校规定开学日期前返回芜湖,做好途中个人防护,并根据属地防疫要求在返芜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完成后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返校。

3.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学校报告,暂缓返校,待滞留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并按规定做好健康管理。

4.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返校,经属地卫生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后继续做好健康监测。

5.加强对物业、保安、食堂、超市、快递等后勤服务企业工作人员管理,做好返校前14天健康监测,在其返校返岗前需查验防疫行程卡,提供接种证明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岗前进行1次疫情防控和安全知识全员培训。

请各单位充分认识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弦,密切关注教职工动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体教职工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树立个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时刻关注本省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变化,服从属地防疫管理,从严从实落实疫情防控具体措施。返校开学后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每日健康巡查、晨午晚检制度,对因病缺勤人员及时追踪登记、查明原因,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流程及时进行科学处置。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2月4日

教师写通知【篇3】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为建立和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组织纪律观念,保证学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范围:所有在职教职工。

二、学院统一实行坐班工作制度。教职工应遵守学院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课),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串岗、脱岗。

三、请假手续及有关规定

(一)实行逐级请销假制度。教职工请假时,须填写请假条,按批假管理权限办理请假手续。

(二)批假权限:一般教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处(室)负责人批准,2周以内由分管院长批准,2周以上由院长批准;科级干部请假3天以内,由处(室)负责人批准,1周以内由分管院长批准,1周以上由院长批准;中层干部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院长批准,超过3天由院长批准;院领导副职请假由院长批准。

(三)请事假者,按批假管理权限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补假),休假结束后及时销假。

(四)请病假者,须凭学院医务室或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确因病重事先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可打电话或捎请假条,事后补办手续。

(五)法定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婚假3天(晚婚假17天);丧假3天(路途较远者,可适当增加往返路程天数);探亲假20天;产假:女职工3个月(晚育者5个月),男职工7天。女职工怀孕流产假15天。以上假期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探亲假、寒暑假,不叠加计算。女职工哺乳时间每天二次,每次30分钟。

四、关于旷工的有关规定

(一)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者视为旷工;

(二)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准,逾期不归者视为旷工;

(三)无故不参加学校会议、政治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者视为旷工;

(四)迟到或早退2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

(五)连续旷工15天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出勤奖计发办法

为调动教职工工作热情,鼓励教职工按时出勤、出满勤,实行出勤计奖办法。

(一)全月出满勤者,一次计发全月出勤奖120元。

(二)迟到或早退一次,减发2元,全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达到6次者,取消当月出勤奖。

(三)病假累计10天以内(含10天),每天减发6元,累计10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出勤奖。学期内病假累计20天(含20天)以上者,每天扣发10元;累计30天(含30天)以上者,每天扣发12元,期末由人事处统计病假累计天数并计算扣款金额,经学院领导批准后,交学院财务一次扣发。长期病休人员,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四)第三条第5款所列法定假期,每天按5元减发;其他事假累计5天以内(含5天),每天减发5元,累计超过5天的取消当月出勤奖。学期内事假累计10天(含10天)以上者,每天扣发10元;累计20天(含20天)以上者,每天扣发12元,期末由人事处统计事假累计天数并计算扣款金额,经学院领导批准后,交学院财务一次扣发。

(五)凡旷工者扣发旷工当日工资,并扣除当月出勤奖,同时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六)因工负伤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教师写通知【篇4】

为了欢度20xx学年第一学期的寒假,丰富寒假生活,工会决定按计划组织教师寒假旅游活动,经工会和学校商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旅游时间安排在春节前,具体时间由教师代表和旅游公司商议确定。

2、为保证毕业班的.教学工作,高三教师不参加本次寒假游

3、可以带家属,但是本人必须参加

4、依据《关于波宁四中教职工旅游、休养、考察活动的几项规定》进行操作。

5、学校推荐线路为东北线(哈尔滨)和海南游,费用均在3000元左右(参考),在报名表中老师们也可以推荐想去的其他线路和认为服务质量好的旅行社。

6、组团人数应在16人以上。组团后,由老师推荐代表,拟定旅游的框架和原则,选择若干家旅行社参与报价,最终选定一家旅行社中标(操作办法与暑期旅游相同)。在与该旅行社一起优化方案,经老师们认可之后,工会与之签约。

7、时间安排:

①1月5日(周二)发布《通知》,下发《报名表》

②1月11日(周一)收取报名表,交由工会汇总

③1月15日(周五)选举教师代表,制定线路计划书提出具体的方案

④1月19日(周二)下午请旅行社到学校领取计划书

⑤1月22日(周五)旅行社将密封的方案和报价送到学校,工会委员和教师代表一起开启,确定中标者。

⑥1月27日(周三)左右签约,并提供人员信息

⑦2月6日(寒假第一天)左右出游

四中工会

教师写通知【篇5】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校20XX年工作要点,现将“教职工体育活动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暂定每周四下午2:30-4:30为全校教职工体育活动日,从第六周(3月31日)开始。

二、活动项目

篮球(室内训练馆和室外篮球场)、排球(室外排球场)、足球、健步走、羽毛球(主体育馆)、网球、乒乓球(西体操馆一楼)、武术(武术馆)、健身健美(西体操馆一楼健身中心),场馆分布示意图见附件。

三、活动组织

校体委牵头,工会协调,体育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活动场所安排专项教师负责指导和服务。

四、器材配备

除篮球、排球、足球、健身健美等项目器材由体育学院提供外,其它项目的活动器材请教师自备。

五、相关要求

1、该活动仅限我校教职工,为便于管理,我校教职工凭工作证或校园卡进入场馆参加活动。

2、请各单位按照“活动自愿、分类指导、部门协调、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动员教职工踊跃参加。

3、所有活动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或指导员的指挥,自觉遵守体育场馆管理制度,务必穿运动鞋进入活动场所;活动期间注意个人安全,保管好个人物品,爱护体育设施及器材,保持良好运动习惯。

教师写通知【篇6】

各二级工会:

为组织好今年的教职工春游踏青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教职工春游踏青,接触大自然,欣赏春天美景,感受春天气息,有益于增强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要精心组织,集体活动,不得将经费平均发放给个人分散进行;活动方案要提请本单位党委(总支)或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并报校工会备案。

二、活动时间应安排在节假日或双休日,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和教学,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如本学期不能安排,也可在下学期根据本通知精神组织秋游活动。

三、活动费用从校工会活动经费中支出,统一发放,每人200元标准。超过部分自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报销(活动费在学校工会统一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按照省工会规定,春游地点严格限定在武汉市范围,并做到当日往返。确需途中用餐的`,可安排就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

五、集体出行,要高度重视活动安全,尤其是途中的交通安全,明确安全责任,做好安全预案,强化活动纪律。

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xx年xx月xx日

教师写通知【篇7】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经大通湖区委、区管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xx〕34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管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公开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资格条件

1. 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服从分配。

3. 近两年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 学历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xx年7月8日(年龄30周岁指1986年7月8日出生)。

5. 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考核时(20xx年7月28日前)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综合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xx年7月3日-7月8日(双休日照常上班)。

2. 报名地点:大通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委托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系统下载打印)(未领取毕业证的须持《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条件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3张彩色免冠照片。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大通湖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 资格审查:招聘工作实行全程资格审查。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招聘所需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xx年7月12日-7月13日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报名人员同时持相关原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5. 招聘计划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1:3的比例方可开考,否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均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 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专业技能和政策法规。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150分钟,卷面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xx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大通湖区一中(国家教育标准化考室)

笔试查分:考生如对公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7月22日前书面向区社会发展局人事股申请查分,查分范围只涉及漏评、漏合、错记、错合,不涉及评分标准及宽严尺度。

2. 面试。

(1)按照岗位类别的招聘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当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所有体检入围人员的最低分或者不低于70分的入围体检;当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入围人员末尾出现并列时,并列考生同时入围。如有自愿放弃者,则依次递补,以达到规定比例。

(2)面试主要考查个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采取现场抽题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上课时间1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成绩合成

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考生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各类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如有自愿放弃者或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员,考核重点是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资格。

(五)公示

考核合格者即为拟聘人员,拟聘名单在大通湖区门户网站和大通湖区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列入教育全额事业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如有自愿放弃者,不再予以递补。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一年),如有违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将违约记录记入诚信档案。

五、纪律要求

1. 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全程监督,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 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规范程序,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3.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加招聘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公平招聘的,应当主动回避。

六、其他

1. 成绩发布:大通湖区门户网站

2. 咨询电话:社会发展局人事股 周梅0737-5664153

3. 举报或投诉电话:

大通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毛建 0737-5661119

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 尹世民 0737-5664153

教师写通知【篇8】

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20xx年将教职工体育活动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第六周(3月31日)开始,每周四下午2:30-4:30为全校教职工体育活动日。

二、活动项目

篮球(室内训练馆和室外篮球场)、排球(室外排球场)、足球、步行、羽毛球(主体育场)、网球、乒乓球(西体操馆一楼)、武术(武术馆)、健身健美(西体操馆一楼健身中心)。

三、组织活动

学校体育委员会牵头,工会协调,体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各活动场所安排专门教师指导和服务。

四、设备配备

除体育学院提供的`篮球、排球、足球、健身等项目设备外,其他项目的活动设备由教师提供。

五、相关要求

1.本次活动仅限于我校教职工。为便于管理,我校教职工凭工作证或校园卡进入场馆参加活动。

2、请按照自愿活动、分类指导、部门协调、统筹安排的原则,动员教职工积极参与。

3、所有活动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或指导员的指挥,自觉遵守体育场馆管理制度,穿运动鞋进入活动场所;活动期间注意个人安全,保管好个人物品,爱护体育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的运动习惯。

教师写通知【篇9】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及属地相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以及郑州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师生员工返校开学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教职工返校要求通知如下。

一、返校时间及人员范围

根据学校寒假放假安排,全体教职工应于2022年2月19日返校报到;各单位须于2月20日下午5点前将本单位全体教职工的报到情况报人事处(详见附件6),对于因特殊原因未返校报到的教职工,需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请假手续。

二、教职工(含三保人员)返校要求

(一)返校教职工应符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职工返校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5)的各项规定。

(二)全体教职工均须手写签署《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2年春季开学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2)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2年春季开学前14天健康监测记录表》(详见附件3)。

(三)教职工须持有48小时内的在郑州市参加核酸检测且为阴性的证明。学校定于2月18日下午13:00-17:00为教职工进行核酸检测,地点:龙子湖校区综合楼北栋(法学院门前)、综合楼中栋西门(核酸检测信息登记流程见附件4)。因各种原因不能到校检测者,也可自行到医疗机构检测。

(四)全体教职工报到时,须将本人健康码查询截图、行程卡查询截图、《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2年春季开学健康承诺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2年春季开学前14天健康监测记录表》及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交至所属单位。各单位负责审核以上材料并存档备查。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学校疫情防控教师工作组。

(五)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学期返校开学资格审查工作,须安排专人告知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返校资格条件。一旦发现不符合返校条件者,请通知其本人暂缓返校,并第一时间报学校疫情防控教师工作组,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返校。

教师写通知【篇10】

20池州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各县(区)教育局、九华山经济社会发展处: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部署,我市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12年4月5日至5月31日。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增强工作时效。各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加强宣传,多渠道公开认定信息,使申请人及时获取相关认定信息。要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仍有申请人因未及时了解到认定信息而错过报名的情况发生。

二、统一认定时间,实行备案制度。各县区的教师资格认定时间须与市认定时间一致并于认定开始前一周将认定计划通过邮箱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省认定指导中心将集中发布各地认定时间安排,同时做好系统设置工作。

三、按时完成认定,提高工作质量。2012年我市信息系统开放的.时间为4月5日-5月31日,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5日-4月22日。请各县区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加强过程监督,按时完成认定工作,并做好认定信息及材料归档工作。

四、做好计划设定和数据审核。根据省认定指导中心要求,各认定机构务必在认定工作开展前,在信息系统中做好设置认定计划和现场确认点的工作。认定工作结束前,各认定机构要做好批次内数据核查、不合格认定数据删除和证书打印数据的导出,特别是打印证书之前,要认真校验打印设置和打印数据,杜绝批量证书打印错误。

五、市教育局负责认定普通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资格。请各县(区)认真制定本地教师资格认定计划,切实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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