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0 16:50:59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营销委托管理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
鉴于:
1、甲方董事会通过《关于目标责任管理的决议》,总经理决定对公司营销工作油乙方托管经营。
2、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公司,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权利,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营销工作托管经营。
为了甲方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和持续、长远发展的目标,乙方将派驻负责全面营销管理的团队,以保证对甲方进行良性营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特聘请乙方全权负责营销管理。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托管标的
1.1 本协议项下托管企业名称为_________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人民币,企业性质: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
1.2 截止到____年___月__日,公司月平均收入人民币___多万元,商品总库存(进价计算___ 多万元人民币,职工人数为___ 人,其中门店营销人员(含门店经理)_________人,仓管及配送人员25名 ,其他行政及财务人员_________人。门店个数_________家,其中直营_________家,加盟_________家。
第二条 托管期限
2.1本协议项下乙方对甲方的托管经营期限为壹年,自乙方___ 年___ 月___ 日至______ 年___ 月___ 日。
第三条 托管事项
3.1 本协议托管经营期限内,乙方全面负责甲方的营销业务
具体包括:
3.1.1全面建立公司营销管理制度、流程、表格
3.1.2 拟定年度营销培训案及培训计划并实施有效培训
3.1.3拟定公司年度营销策划案并分六步实行步步推进实施
第四条 托管经营目标
4.1 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乙方将组成不少于5人的托管组,具体负责本协议项下托管工作。乙方托管组人员名单报公司总经理室批准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后进入甲方工作。
4.2 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乙方将在甲方召开年度营销托管项目启动见面会,甲方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不少于30%的员工代表参加。
4.3 项目启动见面会后3日内,乙方启动营销咨询调查程序,甲方应积极配合。
4.4 本协议生效后2个月内乙方递交营销管理制度、流程、表格以及营销培训(含员工思想教育培训案和员工技能教育培训案)草案,10天内经双方修正定稿,并实施培训,
4.5 实施第一轮(总共不少于6轮培训)制度、思想教育培训和技能教育培训后(一个月完成),开始启动年度营销促销策划案的实施。
第五条 托管费用及支付
5.1 本协议项下营销托管固定费用为每年为___ 万人民币,按年依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总金额为___ 万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人民币)。
5.2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第一年固定托管费用的40%,制度、流程、表格、培训案审定后支付第一年的另40%,年终支付另外的20%,下年度依次同。
5.3此报价为非含税价,甲方如需发票,需按税率加点计算。
第六条 营业额分成
6.1乙方享有营销托管期间超过原月均销售指标部分的销售额5%的提成,超过原销售毛利额的3%的提成。
6.2甲方应在每月月底支付乙方应提成提取部分的50%给乙方,另外50%到年底(本合同期满时)统一结算。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有权对乙方的营销托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7.2 有权对乙方进行营销目标考核。
7.3 负责办理本协议项下公司托管事宜的审批。
7.4 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费用。
7.5 按照本协议约定协助乙方组织、协调有关托管营销工作。
7.6 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营销活动。
7.7 营销活动费(含广告费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接管公司营销工作。
8.2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组织、实施公司的营销管理活动。
8.3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托管费用。
8.4 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托管期满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移交甲方。
8.5 严格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8.6 接受公司董事会的监督、检查与质询,按照要求进行整改。_________
8.7 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托管经营义务,不得部分或全部将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经营。
第九条 托管事项的交接
9.1 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甲方负责拟订企业营销托管前的各项营销参数指标及相关人事档案资料给乙方。
9.2 托管经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企业营销托管终结确认书》,乙方结束并退出对公司的托管经营。
第十条 公司劳动、人事管理
10.1 本协议托管经营期限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乙方可以变更公司员工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10.2本协议托管经营期限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乙方可以调整公司员工岗位。
第十一条 重大事项的通知
11.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1.1.1 乙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
11.1.2 乙方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动;
11.1.3 乙方发生改制、重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11.1.4 乙方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11.2 上述情形影响乙方实施营销托管经营的,乙方应当妥善落实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责任并向甲方提交具体方案。
第十二条 甲方的陈述和声明
12.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陈述。
12.2 本协议项下的托管经营已经获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托管经营权真实、合法、有效。
12.3 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的陈述和声明
13.1 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乙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13.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陈述。
13.3 乙方保证在托管经营期内忠实、勤勉的履行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义务。
13.4 本协议项下乙方的一切义务对其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及上级单位任何指令的影响。
第十四条 保密义务
14.1 甲、乙双方对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前述商业秘密公开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14.2 上述保密责任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有关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时止。
第十五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5.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15.2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签署书面协议。
15.3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5.3.1 部分或全部将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经营的;
15.3.2 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约定的托管经营目标的;
15.3.3乙方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15.3.4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15.4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5.4.1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将公司营销工作交付乙方托管;
15.4.2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足额支付托管费用。
15.3 本协议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的约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6.2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7.1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疫情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17.2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120天内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18.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娄星区法院诉讼解决:
18.2 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十九条 商标及服务标志
19.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商定公司对外宣传时,适当的情况下分别加入湖南鼎也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字样。
19.2 双方同意受托方用其专有的商标或服务标志进行宣传推广工作和日常经营活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公司将不得再使用受托方的商标及服务标志。
19.3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即终止聘请管理的关系,受托方的一切管理责任随之解除。
第二十条 附则
20.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附件。
20.2 本合同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3 本协议任何条款或任何部分的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它条款或部分的效力或可强制执行性。
20.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0.5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大药房零售连锁公司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管理咨询公司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遵守平等互利、诚信、自愿的原则下,本着共同塑造“统益”品牌为最终目的,共同维护“统益”品牌形象为行为指导思想的前提下,就甲方拥有的“统益”商标之下的“益通神露牚灸”产品的市场销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属于“益通神露”产品市场营运合作关系,甲方以产品为合作条件,乙方以市场营销专业能力、管理能力为合作条件。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益通神露产品,产品执行标准为Q/HFJTSW01—20xx;批准文号为皖卫消证字[20xx]第0026号。乙方负责省市区域的市场营销工作,职务为。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本协议规定区域内享受产品代理商优先权资格,成为益通神露产品代理商,应与甲方签订《销售合同书》,双方权利与义务按《销售合同书》执行,其它区域遵照本合同执行。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价格为元/盒(不含税价)。乙方应严格执行产品通路价格体系在本协议区域内销售(见附件《益通神露价格体系表》)。不得跨区销售。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区域提供产品应附带所需的法律文书。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损害,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区域内与代理商签订的《销售合同书》,应将销售合同书及附件各一份传真或者寄至,由审核并签字同意后,其销售合同才能生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款与发货。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区域第一年度总销售量盒。
计算量基准。其后期年度中的月度分解参考第一年度销售量分解表,按30%的比例递增。如乙方达不成区域月度、年度销售量的70%,本协议终止。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据市场需求,可增加新品上市,乙方享受同等条件下的营销合作优先权,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作协议。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所负责区域市场应设立固定办公、市场运营服务点,并承担所有费用支出。
第十条,乙方在市场营运过程中,应积极配合甲方营销中心的市场指导及营运监督,全面提高“统益”品牌的形象,不得有损害“统益”品牌的故意行为。乙方在市场营运中因故意损害“统益”品牌形象,造成市场损失,应赔偿品牌市场实际损失,并且本协议终止。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销售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甲方结算订货款,乙方以本协议规定的价格向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结算客户货款。或者由客户直接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甲方收款后按本协议规定的价格与客户结算订货款后,结余部分,由甲方在二日内汇至乙方指定帐户。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___订货: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每月10号前将当月订货计划报甲方营销中心。
第十三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担乙方区域客户订货运输责任。件以上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十四条: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完全执行本协议的情况下至 年 月 日止。在协议期限内,因国家法律限制本产品不能再生产的事实,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五条:_________________因甲方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市场经营形式改变,本协议与甲方经营形式相冲突,甲方应提前60天与乙方协商解除此协议。
第十六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因其它自然原因不能与甲方合作时,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便于产品在区域内的正常销售。
第十七条: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末尽事宜,以附加协议约定,其附加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办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宣传甲方品牌,提高甲方产品的知名度,达到提高产品销售率的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营销推广活动,乙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优质的营
销推广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
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办活动推
广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推广活动概况
1、活动项目
2、具体内容
三。活动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4、活动地点
5、活动方案:执行方案及相关计划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由乙方
按甲方要求进行规划设计,经甲方确认后实施;
6前期准备:乙方进场准备的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准备工作结束时止;
乙方完成准备工作后,甲方应及时验收。对有关质量、数量有异议的,应当立即提出;
双方核对活动计划及相关设计图纸后,如有问题,乙方应立即整改;如对活
因动态影响造成不利影响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方案清单扣除相应金额
费用。7、其他约定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即人民币大写。除
除甲方书面确认的额外费用外,合同总价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
但不限于不可抗力和**等因素。
2、合同价款明细详见合同“附件二该价款含人工费、道具费、
工地费,运输费,* *批准费,税金等。乙方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委托事项
产生的费用。
三。本合同选择以下条款付款方式:
a、 所有**活动完成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应一次性付款。乙方应于甲方付
款前一周提供全额发票;
第1页共4页
b、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
元(即大写人民币圆整);活动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合同款
**¥¥uuqiuuuyu%x,rmb¥uuqiuuuuuuuuuuuuuuuuuuuuu%x,大写:人民币圆整。
4如果上述b项中约定了付款方式,则应遵循以下付款条件和程序:
(1) 付款前,乙方应提前一周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
应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0%的发票。乙方迟延提供发票的,甲方不得
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2) 活动结束后,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活动结算清单,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结算清单
甲方在工作日内审核并制作确认清单,甲方按确认清单付款。
(3) 在活动执行过程中,如需增加额外费用,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书面声明,
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可纳入最终成本结算。
[\\mkern-12mu', 'altimg': '927277fb4edfc2f4e80a3dd9b13e607f.png', 'w':
'40', 'h': '20', 'eqmath': '\xa0\\o\\ac(□,5)'}]、支付方式:
支票t': 'latex', 'orirawdata': '\xa0\\mkern-12mu', 'altimg':
'e09149bcf1a7beb8f98c84f2e5df30d7.png', 'w': '60', 'h':
'20', 'eqmath': '\xa0\\o\\ac(□,转账)'}] 现金□其他
第三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保证其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资格。
(2) 甲方根据本次活动实施的实际需要,确定委托乙方为活动提供服务的项目
范围、内容及标准,并于活动方案中加以明确。
(3) 甲方有权监督和指导乙方及其员工开展活动;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
的工作人员。
(4) 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甲方要求增加或减少项目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应积极配合双方确认的增减项目的实施,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保证其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资格,并有能力承担合同活动。
(2) 乙方负责本合同涉及的第三方的协调和**审批手续的办理。
(3) 乙方保证按约定的时间和质量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现场施工和现场布置
布景、所有材料及道具准备、演出人员到岗等;执行活动计划,为甲方提供服务
在本合同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甲方利益;活动结束后,按照甲方处
理善后事宜。
(4)甲方于本次活动准备期间或活动当天,可视情况需要对相关活动方案进行
调整,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5) 乙方负责各类材料的制作和发布
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生产发布。
(6) 乙方应负责推广活动范围内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失。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在合同正式履行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事先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第2页共4页
决。否则,应相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活动计划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费用的
次活动的承办组织工作,或未能按约定布置现场、提供物料道具影响甲方活动,除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价款并支付
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的,由乙方承担合同价款
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导致甲方受到**处罚或者其他损失的,乙方弥补甲
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经甲方确认擅自作出和解除的,由乙方承担本合同
同价款总额20%作为违约金。
6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同时,乙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7如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违约金及其他责任仍不能得到补偿的,甲方为乙方
违约行为遭受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8如果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导致甲方无法达到合同目的,甲方应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外,还应承担合同总金额的20%
给甲方造成的合同价款和其他损失,应当同时赔偿。
第五条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甲、乙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在发生不可抗力后的14天内,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附上* *或相关授权
对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对方损失扩大的,免除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后的任何违约行为都不能免除。
3、其他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编号:
甲方(服务提供商):[公司名称]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号]
乙方(服务使用方):[公司名称]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条款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提供的网上营销服务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收费营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网上公关服务:为乙方提供品牌推广、危机公关、互联网热点话题跟踪、网络名声管理等服务。
(2)网络推广服务:为乙方提供搜索引擎营销、社交媒体推广、粉丝营销、论坛推广及消息传播等服务。
(3)移动端营销服务:为乙方提供针对手机端用户的网站营销、应用程序的营销、信息流量服务等服务。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资料和信息,以确保甲方能够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向其提供服务。
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并采用先进的技术及方法,努力保证服务水平。
4.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商业风险和经营利润的保证责任,但应当尽力保障乙方在服务期内的权益。
5.服务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约定服务期限届满日止。
二、服务报价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支付方式:乙方应当在协商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支付全部服务费用。
3.服务费用如有未按时支付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
三、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当尽最大努力保护本合同涉及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管理、客户等方面的保密信息,未经得到对方书面授权,任何一方不得向本外第三方披露、传播或使用。
2.在提供服务期间,甲方获得的乙方商业机密应作为其专有财产予以保护。在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成后,甲方应当及时归还或销毁所有获得的乙方商业机密,并书面确认。
四、合同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乙方未续签或约定终止本合同的,在本合同到期之日,甲方已提供的服务全部终止。
2.本合同在服务期内一方提出解除的,需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需承担对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
3.本合同在服务期内若未能正常履行合同义务,且不可归责于无法履行一方的情况下,有权解除本合同,与此相关的争议按照本合同第五条所述的解决方式处理。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如有任何疑义,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则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应当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书面补充协议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具有等同法律效力的形式确认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见之诚:(如有)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拓展甲方的_________建立稳定的长期营销合作关系,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申请注册法人的“_________________销售业执照一个,法定代表人由乙方出任,并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提供乙方经营场所为_________________街辅面三间,号办公楼第二层。
三:乙方完成年销售额_________________万元,(按甲方出厂价计算)年回笼资金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四:完成以上销售指标时,经营场所由甲方免费提供。水、电、通讯等杂费由乙方自负,以上指标任何一项完不成时,乙方负责每年场地租金_________________万上交甲方。
五:完不成指标或超额完成时(以资金回笼额为准),超额部分或差额部分分别奖罚1%。
六:每笔业务的资金周转期为2个月,提前或延续交款时,按每天的4%的利息互为奖罚。
七:业务的区域范围:乙方必须完全经营甲方所有的产品,不能经营其它厂家的同类产品。
八:涉及跨范围的招投标业务时
九:合作期限暂定三年,三年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第一年销售额达不到20xx万元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协议。
十: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XXXXXX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原则,就网上营销服务达成的协议。
二、服务内容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制定总体营销策略,并将之适应乙方的实际情况改进。
(2)在各大社交平台发布营销信息。
(3)进行各类推广活动,如排名优化、PPC广告等。
(4)指导并监督在线广告的投放和效果分析。
(5)提供数据报告及具体分析,以优化楼盘销售。
2. 乙方需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本企业的详实资料及产品信息。
3. 甲方需为乙方的服务需要,负责执业人员的培训,并制定规范制度,确保质量。
四、缺陷处理
注意:如双方未在以下规定期间内给予书面通知,则视为本合同以前的商品均符合双方要求,又在之后发现的商品瑕疵进行处理并移交相关责任方。
1、乙方应当在收到商品以后的十天内对商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商品的质量存在瑕疵,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书面通知,甲方应当在三天内对商品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五、合同期限及终止
1、此合同的期限为一年。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如无异议,在书面协议下可延长合同期限。
2、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立即终止,无需向方任何方支付未支付的金额和违约金:
(1)在资金被回收或提取前,因任何原因,乙方未能及时支付本应支付的全部或部分费用;
(2)因为双方的环境和物资条件发生改变,无法继续按原计划履行合同而造成损失。
六、违约责任
1.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乙方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少于合同总金额的20%:
(1)在合同期内,未按照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必要的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
(2)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费用;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所给的产权转让给第三方。
2.甲方如发生以下情况,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要求提供网上营销服务,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改进,或者及时退回乙方的已支付的费用。
(2)未保护乙方的商业机密,泄露信息或向第三方透露注意的信息。
七、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成立、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者,则应当将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州分会进行仲裁。
以上为甲、乙双方签订的《网上营销服务合同》详细规定,甲、乙双方应当根据合同内容进行严格监督并履行相应的义务,确保合同达到预期的效果。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1年,到期双方若无异议的情况下可以延长合同期限。
合同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
联系邮箱:XXXXXXXXXX
合同乙方: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
联系邮箱:XXXXXXXXXXX
签约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甲 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双方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委托乙方负责全案策划,定位、销售代理等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 。
2、本项目为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各项手续合法。
3、本项目土地面积为万平方米。
第二条:委托服务方式、内容及费用的支付方式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前期策划、销售代理两阶段,各部分具体服务内容与费用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章 前期策划
第三条:服务内容:
1、市场调研与分析(包括房地产市场总况分析、区域市场分析、竞争对手分析、财务分析、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
2、项目定位(包括地块SWOT分析、市场定位、客户群定位、价格定位、形象定位);
3、产品建议(包括户型建议、园林建议、配套建议、开发策略建议、产品财务分析、价格拉升建议)。
4、营销方案(包括推广策略、推广周期、推广方式、推广预算;营销策略、营销排期、营销方式等)
第四条:服务时间: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报《青岛国际矿业会展中心策划提报案》,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如甲方对乙方提交报告不认可则合同终止。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乙方后续任何费用。
第五条:费用支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期策划费用共计人民币伍万元。
1、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乙方于三十日内提 交《青岛国际矿业会展中心策划提报案》。
2、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青岛国际矿业会展中心策划提报案》并经甲方认可后三日内支付人民币 叁 万元。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前期策划服务满意认可后,乙方继续提供代理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章 销售代理
第六条:服务内容:
营销策略的制订与实施,广告推广设计,客户洽谈、合同签订、销售催款、销控管理等销售全过程。
第七条:服务期限:
销售周期为拿到预售许可证起, 12 个月时止;在此期限内乙方须完成总销售面积 的销售率,如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本委托期限自动顺延两个月,在此期限内乙方须完成全部销售任务。
第八条 阶段任务:
第一阶段:乙方于正式开盘3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40%的销售任务;
第二阶段:乙方于正式开盘6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60%的销售任务;
第三阶段:乙方于正式开盘12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80%的销售任务;
如乙方在以上任一阶段连续三个月未完成营销招商计划的75%(含)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所有未结佣金。
第九条 费用支付:
1、销售代理费是由基础佣金、溢价款奖励佣金两部分组成。
1)基础佣金
甲方应按照房屋购销合同销售金额的 1.8 %向乙方支付佣金,按套逐笔计算;计算方式:基础佣金=合同销售单价×销售面积× 1.8 %
2)溢价款奖励佣金
甲方鼓励乙方超出底价销售,依据双方确定《销售底价明细表》,超出底价的溢价款部分甲乙双方按 7:3 的比例分配,同基础佣金一并计算,并于结算时按支付比例一并结清。
计算方式:溢价款奖励佣金=(合同实际销售单价减去原销售底价单价)×销售面积
2、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实行月结款制,甲乙双方以所有成交及交款客户的《业绩确认单》和《实际到帐金额》为准,乙方须于每月3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所有售出房屋之代理费结算清单,甲方须于接到乙方结算清单审核无误后6日内支付乙方应得佣金。在销售率未达到80%前暂按应得佣金的90%支付,在销售率达到80%后补齐剩余佣金。
3、房屋售出的标志:以买受人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全款到甲方账户为准。
4、若甲方自主销售的,占总销售面积10%以内的,计入乙方任务范围内,不提销售佣金,超出10%乙方佣金正常提取。
第十条 委托销售价格:
1、本项目委托代理销售的平均底价在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前,由甲乙双方制定《销售底价明细表》,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依据。
2、因市场因素或销售优惠活动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可以适度、适量低于上述底价进行销售,甲方仍按实际售价和本合同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保证该项目土地、物业产权合法、清晰、无抵押;同时应提供土地使用权证、销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并负责有关工商、城管、房管等政府部门的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甲方应根据乙方所列清单提供与销售有关的资料和图纸(光盘、复印件)及销售面积等,并负责办理客户按揭手续;
第十三条:甲方派专人到现场收取预订金及房款,并向客户开具相应票据,且作息时间应与乙方同步,以保证销售回款;
第十四条:甲方派 作为代表人与乙方全面对接工作,并负责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最后审查及签章、办理按揭手续,及甲方其他部门的关系协调;
第十五条:乙方所做的策划方案在实施前须报甲方审核,甲方须3日内作出答复。 第十六条:甲方负责售楼处的装修及所有办公家具(谈判桌椅、接待台、文件柜、办公桌椅、空调、饮水机、电话、音响)的提供,并负责售楼处的保洁、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七条:本项目中经甲方确认的广告及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预算为本项目总销售额的3-4%,主要包括报纸、电视、电台、户外媒体广告、DM寄发、海报派发、印刷品、施工围挡、销售道具(包括沙盘、展板)、销售软件等。
第十八条:本项目业务杂支由甲方承担,包括样板间制作管理费用、展会费用、售楼处的水(包括矿泉水)、电、电话费及日常耗材费用(各种表格单据、购房合同及图纸)等。
第十九条:本案之广告预算由乙方提供建议报告,经由甲方审核确认后执行;所有媒体及广告制作发布单位由甲方选择,并直接签订合同。
第二十条: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代理费。
第四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乙方本着善意的原则相信甲方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开展工作。若因甲方上述文件的合法性致使乙方受损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甲方仍应按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各种费用并承担乙方的损失;同时乙方对于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信息及获悉的甲方客户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之外,也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第二十二条:乙方所用的销售策略、价格策略等一系列销售措施的实施及变更均须向甲方通报;价格调整须与甲方商定,共同书面确认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乙方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平面设计工作,包括项目VI、物料设计、招商平面广告设计、销售广告设计等,设计稿件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于每月3日前向甲方通报上月销售情况表;
第二十五条:乙方须使用甲方审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和认购书,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修改其中条款;乙方人员应遵守职业操守,不得向客户超出承诺;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在发布本项目的宣传媒体、项目推广现场等甲方认可的适当位置享有标注“青岛众合行机构”名称及标志的署名权;
第二十七条:乙方负责本案之市场、策划、设计及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培训及其它业务开支等费用,并对于甲方提供的办公室、办公用具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第二十八条:所有佣金部分乙方需开具正式发票涉及的税收由乙方承担。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无故终止(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未结算的代理费作为乙方违约金。
第三十条:销售正式启动5日内,乙方根据工程进度排期向甲方提交销售计划,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营销招商计划的75%(含)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所有未结佣金。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施工延迟,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项目工程质量或工期拖延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章:合同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公司公章:
签字日期:
乙方: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授权代表:
公司公章:
签字日期:
乙方作为企业直线及呼叫中心授权代理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向甲方提供中国联通企业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合作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直线号码(400电话),乙方保证该号码是通过中国联通pstn网(实电路)向甲方转接话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并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支付通信费用。
2、概要
双方权益
乙方向甲方提供中国联通400电话号码,并具体执行400电话办理、400电话申请具体事项;乙方向甲方提供4006企业直线号码,并向甲方收取通信费。
在协议期内且不欠费的状况下,甲方对所购买的号码具有所有权。其他状况下,乙方有权收回号码。
甲方具体使用号码由甲方根据需求向乙方申请。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4006企业直线号码,在未开通前,甲方不得向外发布宣传,否则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照中国联通要求,如实填写400企业直线服务受理单。
3、资费标准
乙方4006服务按照400电话资费套餐销售,详细400电话促销资费请参照官网:
如中国联通统一调整资费,我方将提前3天在官网
策划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此次活动达成协议如下:
1.1 项目名称
1.2 时间安排:
1.2.1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书面需求文件提供给乙方,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上述书面文件后规定的工作日内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图纸、会议流程、人员安排等)提交给甲方审核。
1.2.2 乙方应于项目开始前个工作日完成最终实施方案并提交甲方签字确认,甲方以最终实施方案中的各项内容进行验收。
1.2.3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场地供乙方进场安装。
1.2.4 乙方须在的时间段内将会场布置完毕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表演节目,则演员及相关人员须在活动开始前准备完毕。
1.3 布置地点
2.1工程造价:人民币元,含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增减,按双方最终验收费结算。(详见**表)
2.2费用包括:以上工程费用包括各种材料的租赁、采购及安装、现场人工费,甲方不需要支付其他费用。
2.3付款方式:银行转帐/支票付款/现金支付。
2.3.1 双方签订合同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 %作为项目预付款,即人民币rmb元 )。
2.3.2 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方案对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最终费用清单,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3.1 甲方权利和义务
3.1.1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执行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保证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3.1.2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3.1.3 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在服务工作的开展,并提供活动所涉及的相关资料以便乙方工作
3.1.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规划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修改意见。
如果在双方签字确认定稿之后,甲方提出修改,或者对双方已确定的总体方案和策划方向作出较重大的改变,则甲方须承担乙方为此增加的费用。
3.1.5 甲方享有由乙方策划、制作的产品以及场地布置的方案、图纸(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等)等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并拥有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
3.1.6甲方应提供所需的全部材料和信息,如注册商标、强制性要素、标准和规范。
3.1.7因甲方单方面原因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3.2 乙方权利和义务
3.2.1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与甲方进行良好的沟通,明确甲方的要求,对工程和施工负全责。
3.2.2 乙方负责制定项目方案、进度安排,并负责项目的全部执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布置、撤展清运等。
3.2.3 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活动策划及执行的署名权
3.2.4乙方负责材料、设施的安全保管,材料设施的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
3.2.5乙方应按照甲方批准的规划方案制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如甲方提出增加工程,费用另行计算。
3.2.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其他问题,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处理,双方应协调解决。因乙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2.7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设施搭建、场地布置等工作,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保证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降低噪音,并不得影响场地内及场地附近其他人员的正常工作、生活。
3.2.8合同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完成搬迁工作。
4.1 甲方为以上项目所提供的所有有关材料、元素、商标、名称等,必须合法及保证不侵害任何第三方利益,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害和损失与乙方完全无关。
4.2 乙方保证,进行创作策划所涉及或使用的所有元素、图形、符号、材料等,既合法也不涉及或侵害第三方权益。
4.3 本合同内容及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有关(包括但不限于)策划、**等信息,均视为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除非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5.1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视为违约,应停止违约行为,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2 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给对方和/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
5.3 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和诉讼费、仲裁费、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有关法律费用。
6.1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政治因素(包括**征用会议场所)、自然灾害、急性传染病等。
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允许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
6.3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乙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只要满足下列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6.3.1 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乙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6.3.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乙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15)日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
6.4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免承担责任,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的款项。
7.1甲乙双方因订立、履行或解释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8.2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8.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8.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1 《**》明细见附件
开发商:
咨询公司:x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 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号,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 (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开发商不得在 (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询公司负责组织销售人员队伍,在开发商提供的销售中心完成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即所有需与客户联系沟通的工作).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包括现场接待客户、签署《商品房购房协议书》(又称《订购书》)、引导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及《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等.
咨询公司应委派不少于2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办公,保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完善前台现场销售工作.
2、开发商应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员完成后台签约及办证工作.后台签约工作包括收取订金、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协助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工作.
3、开发商负责提供销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洁工作人员和相关费用.销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询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双方工作人员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
4、甲乙双方设置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销售工作进行调控.
七、代理费用
1、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自开发商取得具体单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开发商书面批准对外销售之日起至该单元交楼为销售周期,若开发商未书面批准对外销售,则销售周期顺延.在开发商书面批准具体单位对外销售并正式开盘至该单元封顶,咨询公司销售的销售面积应达到该单元总面积的 %,如咨询公司达到以上销售率,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提取.(否则,代理费率相应减少0、05%,即1、15% .)如咨询公司在正式开盘至封顶时达到 %的销售率,代理费相应增加0、05%,即1、25%.
3、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 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
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超出3800元/ m2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1、2%计算.
八.代理费用支付
1、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 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1、2 %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点完成代理工作.
开发商每月8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2、甲乙双方每月8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1、2%提取.关于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
3、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
九、销售定价
1、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并由开发商确认.咨询公司按照经开发商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咨询公司无权自行调整销售价格.如咨询公司销售价格低于开发商书面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则低于开发商定价部分应由咨询公司补足.
2、开发商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及咨询公司制定并得到确认的促销优惠措施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项目总体营销费用的控制
1、本项目总体营销费用按总销售额的3%为控制原则,由开发商负责支付.咨询公司制定的整体营销执行方案的费用预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双方均应在高效、经济的原则上对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科学地运用.咨询公司制定的广告宣传推广方案、公关活动方案、促销活动方案等费用预算和开发商提议使用的相关营销费用都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书面批准方可做为总体营销费用控制的标准.
3、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包括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路牌及户外广告牌、公关促销活动费用、销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销售中心现场布置及维护、模型制作、现场和后台与销售业务相关费用、现场办公费用及保安和清洁费用等.
十一、双方设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有需要时对销售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双方应配合对方的工作,一切以销售为重,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为买家办理所有购房手续.
十二、开发商责任
1、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
(2)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3)关于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
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
2、开发商应积极配合咨询公司的销售工作,负责提供销售中心和看楼专线车等设施及销售办公设备.
3、开发商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咨询公司支付有关费用.
十三.咨询公司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制订分期营销策划执行计划;
②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做好广告宣传、策划等;
③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④在开发商与客户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授权咨询公司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同(订购书).
⑤ 咨询公司不得超越开发商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由咨询公司承担一切后果.
2、咨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开发商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向客户做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
3、咨询公司应信守开发商所规定的销售价格,未经开发商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咨询公司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计价收款.如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元),甲乙双方应具体协商,做个案处理.
4、咨询公司在楼盘促销期间,应每天向开发商口头报告一次当日的销售情况,每周一次书面汇报客户反应及销售进度情况供开发商参考.
5、咨询公司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每月一次)向开发商提供详细的工作总结及市场分析、市场预测报告.
十四.违约责任
1、若开发商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开发商除应付清咨询公司已销售额的代理费用外,还应支付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面积* 元/m2)的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咨询公司的违约金.
2、若咨询公司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支付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面积* 元/m2)的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开发商的违约金.
3、若开发商不按时支付咨询公司的销售代理费用,每逾期一日,咨询公司收取开发商应付款项的1‰滞纳金.
4、开发商不得与咨询公司接待的客户做私下交易,若发生此类情况,开发商应赔偿咨询公司应得的代理费用.
5、咨询公司在代理过程中,无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咨询公司应承担有关责任.咨询公司销售失控造成的损失,由咨询公司全部负责;若咨询公司串通炒房,开发商有权作出相应处罚及追究相关责任.
6、咨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未经开发商同意收取订金或房款,不入开发商帐户的,除退还房款外,还应向开发商支付收取房款20%的违约金.
7、若咨询公司不顾开发商利益,擅自更改开发商提供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楼盘售价、优惠条件)等违反本合同行为,开发商可即时终止本代理合同,造成开发商的经济损失,由咨询公司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8、若咨询公司在设定的销售周期内达不到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销售率时,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没收咨询公司合同保证金;但咨询公司已销售额的代理费要付清.
十五、合同的终止、解除或变更
1、本合同到期即自行终止.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协商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合同有关的经济及法律等事宜.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如需修改、补充或变更本合同内容,必须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开发商:二份;咨询公司:二份,以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履约过程中双方发生的争执,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策划或销售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属开发商所有.
4、甲、咨询公司均应保守在代理活动中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开发商: 咨询公司:
房地产咨询有
限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项目向乙方支付除上述费用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4.2支付方式和时间
4.2.1首付款
在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 ]日内,甲方将本项目报酬总额的[ ]%(即人民币)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2.2验收付款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且收到乙方下述全部文件后[ ]日内,甲方将剩余款项一次性付给乙方:
(1)接受项目甲方的证明原件一份。
(2) 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符合国家规定。
4.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账号:
4.4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五条项目策划
5.1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目标及甲方要求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完成策划案初稿,并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合格的,乙方并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完成策划案最终稿,提交甲方最终核准。经甲方最终核准通过的,乙方按照策划案最终稿具体实施项目策划工作。
如果甲方未通过审核或最终批准,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修改,直至获得批准。乙方迟延履行的,不免除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5.2甲方可根据工程现场进展情况,对规划方案定稿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乙方应予以配合。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项目报酬总额不变。
5.3双方确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崔军为乙方的项目联系人,为乙方的履约代表。项目联系人的意向书应视为乙方的意向书,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如乙方变更项目联系人,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未及时通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宣传用品的设计服务
6.1乙方负责宣传用品设计,应制定相关宣传用品设计方案,提交甲方取得其书面认可,并依据最终确定的宣传用品设计方案设计、制作宣传用品。其中:
6.1.1宣传资料的设计、印刷、包装应符合最终设计方案、甲方要求和正常使用要求。
6.1.2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宣传用品的**设计,并将设计成果交付甲方验收。
第七条**宣传策划服务
7.1基本内容-**的选择、**发布内容、**发布的规格,公关稿件的字数都按照甲方的营销计划进行策划。
第八条项目验收
8.1工程成果验收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无国家标准,则所有委托项目均应以甲方书面确认验收合格为达到本合同质量要求的依据
8.2工程成果验收方式:甲方验收
8.3验收时间和地点:工程竣工后或由甲方根据具体工程内容以其他方式进行现场验收
第九条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9.1本合同项下工程成果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9.2本项目宣传用品设计成果及制作完成的宣传用品/宣传样片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3乙方自行或委托他人印制宣传用品/宣传样片而制作的母版/原版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5乙方保证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侵犯了其知识产权、其他人身及财产权利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罚金、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保密
10.1本合同中提及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甲方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半成品、成品)。
(2) 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
10.2乙方对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
乙方有义务以不低于对自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措施来保护保密信息。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10.3乙方只能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复制保密信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图纸、彩样、**、菲林、光盘)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日内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0.4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订购的数量印制和发运宣传用品,设计、印制、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应在甲方监控下销毁。
10.5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约定的,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6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应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违约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1.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本项目下任一项成果的,每逾期[ ]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项目报酬总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应支付的各项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本项目报酬总额的[ ]%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1.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供本项目各成果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由乙方负责根据甲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费用的增加由乙方负责。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按照第11条的规定
2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提出更正或修改要求后[ ]日内,乙方仍未满足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再支付本项目报酬;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3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中未涉及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3.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3.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3.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责任。
13.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 ]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14.4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作提醒之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根据条款内容确定。
14.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4.6本合同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视为或解视为双方之间的合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关系。
14.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14.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如果是信函形式,则应采用信誉良好的**信函或特快专递。
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甲方:地址:
联系人:
**:传真:
邮编:乙方: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邮政编码:14.9本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附件与合同文本不一致,以合同文本为准。
甲方乙方: [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第三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注:非全日制人员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24小时)。
第六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 元。
(注: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不得超过15日。)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
第七条 乙方的社会保险由其本人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其中须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动条件。乙方不享受甲方的有薪休假及其它福利待遇。
第九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及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应保守甲方的秘密,爱护甲方财产,维护甲方的声誉。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不须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应办理有关离职和工作交接手续。
第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深圳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深圳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