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通知十四篇

时间:2023-12-11 16: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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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通知【篇1】

关于举办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中心小学、城区小学、历阳镇幼儿园:

接马鞍山市教育局马教党(2011)102号文件通知,市局将举办全市小学校长、幼儿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班情况:

1、参训对象:未参加过任职资格培训(也就是岗位培训)的现任完全小学正副校长、独立幼儿园正副园长。

2、培训方式:由市教育局委托马鞍山师专办班,采取半脱产方式进行培训。

3、培训时间:2011年10月中旬开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1、根据马鞍山市教育局要求,以后的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都由市局统一组织,县局不再组织。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干训工作,要确保所有未参加过任职资格培训的现任正副校(园)长按时参加培训。若以后因未参加校长培训而影响单位考核评估或个人职评等情况,责任自负。

2、本次准备参加培训的现任校(园)长,都必须认真填写《马鞍山市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学员登记表》或《马鞍山市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学员登记表》。《培训学员登记表》务必于10月13日晚下班前送交和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无法报送市局。

3、各单位现任正副校(园)长中,如有未经县教育局正式下文批准的,请尽快办理任免报批手续。(《任免报告》、《干部考核及任免情况表》与《培训学员登记表》同时报来。)

特此通知

附件:

1、马鞍山市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学员登记表

2、马鞍山市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学员登记表

和县教育局人事股

2011年10月11日

马鞍山市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学员登记表

马鞍山市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学员登记表

任职通知【篇2】

各部门:

经20xx年xx月xx日xxxx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组建xxxx有限公司,现将部门设置和人员任职通知如下:

一、部门设置xxxx有限公司成立行政部、工程部、财务部三个职能部门。

二、人员任职【人名】同志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人名】同志任董事长顾问,主持xx公司日常工作;【人名】同志任副总经理,分管行政部工作;【人名】同志任副总经理,分管工程部工作;以上同志薪资及人事隶属关系暂不变动,从通知下发之日起,立即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xx年xx月xx日前到岗任职。

特此通知。

总经理办公室

xx年xx月xx日

任职通知【篇3】

关于申报参加丽水市“十二五”第一期幼儿园园长任

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幼儿园:

根据新颁布的《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规定:一级幼儿园园长需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二、三级幼儿园园长需取得省级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为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园长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推动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丽水市在“十二五”期间将陆续举办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丽水市第一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将于2011年10月—2012年7月在丽水市举办。第一期分配给龙泉市4-6名参训名额,龙泉市原则上在省二、三级幼儿园园长中推荐参加培训。请有意参加培训的园长于2011年9月28日前上报市幼教中心(lqhnm@),幼教中心将根据上报人数与幼儿园实际于9月30日上报丽水市师训处。

具体情况详见: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十二五”第一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附后)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十二五”第一期幼儿

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丽教办师〔2011〕7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市直属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园长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推动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工作的意见》,经研究,决定举办“十二五”第一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名额

培训对象:各县(市、区)及直属幼儿园目前在岗尚未取得园长任职资格证书的正副园长、书记和园长后备干部,参训人员要求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名额分配:莲都区、缙云县、青田县各推荐6~8名,开发区分局及市直属幼儿推荐1~2名,其它各县(市)推荐4~6名。

二、培训内容

按国家教育部与省教育厅关于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的相关要求开设课程,并安排各种专题讲座。培训周期为2011年10月到2012年7月,共分理论学习、实践研讨、教育考察与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完成(具体培训计划和开班时间由丽水学院幼儿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三、培训经费

1.培训费:按照市发改委审批的培训标准收取培训费和资料费。2.学员住宿费和往返差旅费等回原单位报销,伙食费自理。

四、其他

新颁布的《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规定:一级幼儿园园长需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二、三级幼儿园园长需取得省级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望各地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好参训人员,并将参训人员名单(见附表)一式两份于2011年9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师范师训处郑九亮老师处,联系电话:2202305。

附表:

丽水市“十二五”第一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人员汇总

任职通知【篇4】

根据集团战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任命xxxx为xxxx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xxxxxxx有限公司全面工作。

任命xxxx为xxxx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和主抓xxxxxxx生产技术工作。

任命xxxx志为xxxx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和主抓xxxxxxxx生产管理工作。

以上人员任命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生效,有与本文相悖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xxxxxxxx集团有限公司

二0xxxx年xxxx月xxxx日

任职通知【篇5】

公司各部门: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对下列同志进行德政勤绩和业务能力的综合考评,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新的人事任命,现予以公布,具体任命如下:聘任罗健同志为企管中心人力资源部经理,试用期三个月;聘任柳逸婳同志为企管中心人力资源部部长,负责员工劳资管理工作,试用期为三个月;聘任许婷婷同志企管中心人资源部部长,负责员工招聘管理工作,试用期为三个月;聘任周艳华同志为时代包装厂项目公司财务部长,开发公司主管会计并兼任物业总公司财务工作;聘任张雪谦同志为白清公司综合部部长;聘任葛鑫宇同志为白清公司内业;聘任周健同志为企管中心行政部主管试用期为三个月。

以上聘任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试用期起始日以劳动合同为准。

1月17日

任职通知【篇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建立选聘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制度,根据中组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18号)和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辽宁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辽组通字〔2008〕1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省委组织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  大学生“村官”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中择优选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学习成绩优良;年龄在30岁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作风踏实,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第四条  全省每年选聘数量按照中组部下达的计划确定。选聘生在村任职期间出现离岗或解聘等情况,增加下一年度选聘计划,补充缺额。

第五条  选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定向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集中培训、签约派遣等程序组织实施。

第六条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第七条  把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根据大学生“村官”岗位特点,采取集中学习、实地考察、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层分类进行培训。

第八条  加强岗前培训工作。每年选聘到村任职人选确定后,省委组织部集中举办岗前培训班,重点介绍省情概况、农村政策、领导科学、农村工作基本方法、村务管理等方面知识,为到村任职奠定基础。上岗前,各市、县(市、区)采取驻村考察、典型示范等方式,结合岗位职责,重点介绍新农村建设情况和乡风民俗,传授开展农村工作、处理实际问题的方法。

第九条  针对大学生“村官”岗位特点,加强岗位培训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大学生“村官”年度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第十条  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校人才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站点,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方面的系统培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通过学习先进生产技术,参与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技能培训。整合教育、科技、农业、人事、劳动等部门培训资源,对大学生“村官”开展现代科技、法律法规、农业技术和现代管理方面的专项培训。在高等院校特别是农业院校,结合大学生“村官”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和研究生同等学历教育。

第十一条  大学生“村官”参加培训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

第十二条  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工作,由乡镇党委负责。

第十三条  大学生“村官”人选确定后,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为2年,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称职、本人自愿继续应聘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  大学生“村官”人事档案由县(市、区)组织部门免费代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

第十五条  乡镇党委负责安排大学生“村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第十六条  实行大学生“村官”安全责任制,涉及大学生“村官”人身安全等重大事项,要及时逐级报告。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向驻村大学生“村官”提供“热线电话”。

第十七条  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定期听取乡镇对大学生“村官”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培养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八条  建立考勤制度。乡镇明确专人负责大学生“村官”考勤工作,设立考勤情况登记簿。各级组织部门采取随机走访、电话查岗等方式,了解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

第十九条  乡镇党委和村“两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大学生“村官”专业特长,明确大学生“村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分工。给大学生“村官”交任务、压担子,组织他们深入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政组织重要部署;参加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社会保障、人事代理、科技推广等工作;参与村务管理,讨论村务重大事项,在实践中培养组织协调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条  建立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联系点制度,县(市、区)委组织部定期进行调研走访,了解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乡镇党委要为每个大学生“村官”确定1名乡镇干部和1名村干部,进行结对联系帮带,面对面进行帮助指导,不断提高大学生“村官”能力素质,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状况,帮助解决具体困难。

第二十一条  乡、村党组织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帮助大学生“村官”选择合适项目,在政策咨询、技术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服务。县乡两级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可安排大学生“村官”代表列席参加。积极推荐综合素质好、议事能力强的大学生“村官”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团代会、妇代会代表人选。

第二十二条  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放手工作、大胆创新,充分发挥作用。科协组织要有计划地安排大学生“村官”担任科普志愿者或农村科普学校校长,提高大学生“村官”的科技素质。科技部门要把大学生“村官”纳入农民技术员培养工程,提高大学生“村官”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能力。市、县(市、区)组织部门要组织大学生“村官”参加省级优秀专家智力支持行动和科技示范、成果展示等活动,学习掌握农业实用技术。各地要有计划地安排大学生“村官”到专业技术协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受锻炼,增强市场意识和经营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第二十三条  建立到村任职大学生母校与大学生“村官”联系制度。各有关高校对大学生“村官”要进行跟踪服务,在技术、信息、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  依托各地政务网站、报纸、电视、广播设立大学生“村官”信息专栏,宣传大学生“村官”典型经验,建立大学生“村官”交流平台。县(市、区)委组织部设立专用信箱、热线电话,及时收集、受理大学生“村官”反映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适时开展灵活多样的活动,为大学生“村官”学习交流、共同提高创造条件。

第二十五条  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乡镇党委具体实施。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作风和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

第二十六条  对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一般在到村任职满1年时进行;2年服务期满前,进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党员群众代表测评、村“两委”班子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  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大学生“村官”提拔使用、考录选调生、公务员及续聘、奖惩的重要依据,存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八条   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监督管理。对素质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第二十九条  大学生“村官”比照任职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要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十条  在村任职期间,按照事业单位办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由财政部门承担。

第三十一条  对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服务期满并经考核称职的选聘生,落实助学贷款财政代偿政策。毕业于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中央财政代偿,具体代偿程序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133号)规定执行。毕业于省市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本金由省财政和服务地所在市、县财政按4∶4∶2的比例代为偿还。

第三十二条  全省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村官”报考,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5分,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并列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三十三条  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报考研究生的,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为其保留学籍2年。

第三十四条  大学生“村官”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

第三十五条  建立优秀大学生“村官”表彰奖励制度。要开展优秀大学生“村官”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宣传模范事迹,营造有利于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十六条  享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06〕10号)中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  建立大学生“村官”择优选拔机制。根据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把优秀大学生“村官”选拔到基层领导岗位和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

第三十八条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锻炼,赢得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推荐、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等职务。乡(镇)领导班子调整时,要优先选拔有在村任职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力争经过5年努力,实现全省每个乡镇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有在村任职经历大学毕业生的目标。

第三十九条  逐年提高各级党政机关从大学生“村官”招录公务员的比例。在全省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乡镇机关拿出一定比例的公务员职位,专门招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省委组织部每年定向从具备条件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一定数量的选调生。

第四十条  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服务期间表现,有计划地把大学生“村官”招聘到编制空缺的县乡事业单位工作。

第四十一条  对服务期满后,选择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要给予鼓励和支持,并在税费减免、小额贷款、资金扶持、创业培训、技术支持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任职通知【篇7】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组通〔〕34号)精神,今年省委组织部给我县下达了67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指标。到目前为止,省选聘办已完成了发布公告、网络报名、统一考试等工作,并按选聘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了92名进入我县第一批考察名单。根据省选聘办《关于切实做好20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县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我县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成立××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负责我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成立考察工作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纪委(监察局)、县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负责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及组织考察工作。

(二)发布资格复审及考察公告。由县选聘办公室在6月25日前向省选聘办确定的第一批考察对象发布资格复审和考察公告,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复审要求,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时间、地点,考察组人员组成情况等需要公告的内容。

(三)资格复审。从6月26日起到7月5日前第一批考察对象向县选聘办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户口册、获奖证书等原件。考察组开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要认真对考生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未毕业的需出具毕业分配部门出具的证明)、党员介绍信、校级以上表彰获奖证书和学校表彰的正式文件(如表彰决定)或学校证明等原件进行核查。其中,关于是否为校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的级别认定,主要根据授予表彰学校是否为独立办学的学校进行判定,即受独立学院表彰的,为校级表彰;受大学内二级学院表彰的,属院系级表彰,不得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对填报的各项信息承担责任,因报名时错填、漏填,形成信息错误或没有享受到相关加分政策的,由本人负责,不再进行修正。资格复审时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不得参加组织考察,且终身不得参加全国范围内公务员考试和选聘到村任职考试。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空缺的,使考察人比例达不到1:1.2要求即81人时,考察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行公示。

(四)组织考察。7月10日至15日由考察组负责对考生进行考察。主要采取面谈、查阅档案、函调了解等方式进行,了解高校毕业生的思想认识、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学习实践能力等综合情况。同等条件下,对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自愿回原籍的毕业生、人口较少民族毕业生优先选聘。

(五)提出拟聘人选。7月20日前,县选聘办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按每个选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因组织考察过程中放弃选聘等原因导致拟聘职位空缺时,在进入组织考察的人员中进行调剂。拟聘人选报市组织和人事部门审核。

拟聘人选按照我县拟聘职位数,根据参加考察考生的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如遇笔试成绩相同,按以下原则和顺序依次确定拟聘人选:①中共党员优先(含预备党员);②校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优先;⑶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先;④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⑤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先;⑥本科以上学历优先;⑺人口较少民族优先;⑧女性考生优先。

1、体检(7月20--30日)。拟聘人选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合格后,由县选聘办负责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凭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或者凭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报县选聘办,免除体检费用。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在该选聘职位进入组织考察人员中,根据笔试和组织考察的情况顺序递补。

2、公示(8月1--10日)。体检合格者由省选聘办统一在组织人事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县辖区范围内公示。

1、确定选聘人员(8月15日前)。公示期满后,由省选聘办审核确定选聘人员。

2、签订合同(8月15--20日)。由各县人事局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选聘人员情况及签订合同的情况报省选聘办备案。

选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未到岗的,县选聘办可按上述规定进行递补或调剂。递补和生源调剂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

3、培训上岗(8月20--31日)。以市为单位统一对选聘人员进行不低于7天的培训。

1、任职。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由县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分配,安排到全县除社区以及去年以安置以外的67个村委会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

2、管理。选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管理和考核等按聘用合同及《××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厅字〔2011〕1号)有关规定进行。

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聘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任职通知【篇8】

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公开考选,从报名的5 万多人中脱颖而出的优秀高校毕业生,近日奔赴山东省新农村建设第一线。

经中央批准,中组部从起,用5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今年,中组部下达我省选聘计划2661名,连同上年空缺 162 名,全省共计划选聘2823名,分配到除临沂、滨州以外的其他15市农村任职。今年是全省首次集中统一选聘,涉及面广,高校毕业生及家长关注程度高,社会影响大。

省委、省政府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听取有关情况汇报,要求各级高度重视,扎实细致地做好工作,确保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真正发挥好作用。省委常委、 组织部长李玉妹直接调度、 协调有关部门,亲自到基层调研,召开大学生“村官”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教育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提前深入调研,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省直有关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的选聘数量、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和政策保障、管理服务、组织实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5月25日,省、市主要媒体和人事考试网站同时发布《选聘公告》。省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就选聘背景、条件、范围、程序、岗位和待遇等问题,专门回答了记者提问。省、市开通政策咨询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帮助家长、考生了解选聘工作有关政策和参加选聘的具体要求。

通过宣传发动,选聘工作在社会各界和大学生中引起了高度关注和强烈反响,高校毕业生积极踊跃报名。据统计,全省网上报名达57458人,其中研究生 2872人。

选聘工作从5 月下旬开始,经过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等9个环节进行。

6月14日,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笔试在全省15个市同时进行。省委组织部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针对选聘工作要求和农村工作实际需要,统一命制笔试试题。省委组织部与省直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赴各市现场巡视,加强督促指导。 6月 22 日,通过笔试的 4645名考生和直接进入面试的2185名研究生,参加了各市组织的面试。

选聘工作始终坚持阳光操作,选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聘全过程做到选聘条件、 选聘办法、 选聘程序、选聘结果、任职分配“五公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结果、体检情况、拟录取人员名单,及时通过人事考试网、报纸或其他方式,第一时间对外公示。

截止目前,各地共确定聘用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共 2649名,其中,男生 1261人,女生1388 人;应届毕业生 1590 人,往届毕业生1059 人;党员 1376 名,占 51.9% ;研究生406人,占15.3% 。平均年龄 24.7岁。

据统计,今年选聘的'高校毕业生,覆盖了全省15市的 102个县(市、区)、781个乡镇(街道)。

按照有利于管理服务、 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培养锻炼的原则,各地重点选择有一定工作基础、班子坚强、村风民风较好、交通方便的村,作为高校毕业生任职村。在具体任职村的确定上,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结合毕业生专业特长和任职村需求,实行双向选择,高校毕业生和乡、村都比较满意。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后,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团员的,也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据统计, 20选聘高校毕业生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的1158 人,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的 1491 人;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的536人。

在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前,各市县通过专家授课、往届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现身说法、实地参观等形式,开展岗前培训。据统计,市一级共培训1244人次,县一级共培训2381人次。

根据有关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围绕让他们安心农村工作,在农村待得住、干得好,各级从实际出发,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跟踪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前,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与他们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聘用关系及管理考核、待遇保障、竞争择优、期满去向等条款,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高校毕业生任职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普遍与他们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年底对职责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等次,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公务员考录、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各地严格按照中央和省里规定,确定到村任职大学生的工资补贴标准,落实相应社会保险,确保工作、生活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同时,各地积极创造条件,为到村任职大学生统一配备了日常生活用品,妥善安排他们的食宿及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各地普遍建立“N+1”结对帮带制度,由县级组织部门、乡镇党委班子成员、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村党支部书记等多人帮带1 名到村任职毕业生。

任职通知【篇9】

关于举办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幼儿园老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全国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幼儿园园长必须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经广西师范大学同意,我函授站将举办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类幼儿园中尚未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现任或者拟任的幼儿园正、副园长、幼儿园后备干部,以及需要学习提升的幼教工作者。

二、培训地点

广西物资学校

三、培训内容 分阶段培训:

第一阶段:集中培训阶段,时间约7天;

第二阶段:自主研修阶段教育考察、基地研修、返岗实践,时间约2.5个月;(1)阅读指定书目,写好读书笔记

(2)解决管理问题,深化对管理理论的理解和运用(3)撰写研究论文

(4)复习培训课程内容 第三阶段:考察、总结考试

四、培训方式

课程学习+教育考察+基地研修+园长论坛+返岗实践

五、学习、考核及发证要求

凡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坚持参加面授、自学和总结考试考察三个阶段的学习。在集中面授期间要认真听课、做好笔记、不得缺勤。在岗自学期间必须按照任课教师的安排,完成指定书目的阅读,做好学习笔记,完成规定的作业。学习培训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核发的《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和继续教育学分证。

六、培训收费

(一)培训费1200元/人、教材资料费200元/人。外出考察费用另计。

(二)食宿统一安排

七、报名须知

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报名表》,以及本人中师或高中以上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复印件1份,并交验毕业证书原件,交2张近期免冠白底2寸照片(存档和办证用),报到时连同培训费一起交。

联系电话:*** 蔡老师 联系Q Q:2459569504

任职通知【篇10】

尊敬的女士/先生:

谨代表 非常高兴地通知您,您已经通过了我们的面试,希望您能早日加入我们的大家庭。同时感谢您积极参与公司安排的面试,您的表现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相信您能在公司所提供的广阔空间充分发挥您的才能。

您将在 销售 部门担任 农产品销售代表 职位。相关条款如下:

一、入职日期:20xx年3月16日 上午9:00

地 点:

二、 薪资福利:

您的月薪为人民币 元(税前,含绩效,不含提成),试用期月薪为人民币 元(税前,含绩效,不含提成)。试用期为2个月。

转正后,公司按有关规定为每位正式员工提供各项法定福利,并按国家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相关税金。

四、需携带/提供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及电子版照片

4、若有职称证、资格证或其它相关证件,则带原件;

( 以上所需提供之资料、信息如有虚假、欺瞒行为,一经查实则本录用通知自动失效)

五、本通知书一式两份,被录用者和公司各留一份,本通知书属保密文件,敬请妥善保管。

六、前列事项若有疑问或困难,请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 。

如您接受以上条款,决定加入 公司,请在下面签字:

(个人签字)

姓 名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任职通知【篇11】

附件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

任职资格评审有关具体要求

一、外语考试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下列相应等级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有效期为五年,含取证当年):

A级:从事研究设计、情报和计算机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B级: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在近五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公派出国学习、进修、讲学和从事科研工作连续一年及以上。

2.参加教育部组织的选拔出国留学人员WSK考试,成绩达到出国标准线,即英语(PET)、日语(NNS)和俄语(TпPя)成绩达到110分及以上;德语(NTD)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法语(TNF)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3.取得外语专业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参加由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考试,取得高(A)级合格证书。

5.距离法定退休时间不足五年(计算到参评当年12月31日)。

6.取得第六条第5款规定的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之一。7.对连续在国(境)外项目工作两年及以上或累计工作三年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

二、计算机考试

(三)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不少于三个模块成绩合格证书。其中,研究设计类参评对象必须考取CAD制图软件模块。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部分模块的考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两个模块的有效单科合格证书。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高级程序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5.参加评审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45周岁。

6.对连续在国(境)外项目工作两年及以上或累计工作三年 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

三、评审材料

(五)评审材料电子版(原件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公章扫描,JPG格式)具体要求和格式如下:

1.建立高级工程师文件夹。

2.对参评对象进行排序,排序在评审材料中为唯一序号,要与数据库及分析表排序一致。

3.以排序的号码加参评对象姓名建立个人文件夹,例如:1张某某,2李某某,……。

4.个人文件夹中建立分类文件夹,存放各类评审材料扫描件,共十类:

(1)评审表电子版(可不加盖公章)。

(2)中专及以上所有学历证书。各单位要对学历证书严格审查,不确定的学历信息要到学信网进行验证。

(3)职称证书及聘任令。工程师职称证书及聘任令。(4)职称外语证书。全国统一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或免试证明。

(5)职称计算机考试证书。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

(6)参评论文及专家阅评意见。论文需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专家阅评意见均应达到良好及以上,阅评专家的专业

技术职务为与参评对象相近专业的两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务。

(7)其他论文、著作。

(8)获奖证书。集体奖或工程项目奖需附所担任该项目职务的聘任令。

(9)其他材料。成果鉴定、规范规程、工法等其他需证明的材料。多页证明材料扫描件需按页码顺序插入到Word文档中作为一个文件。

(10)申报人公示情况说明。

(六)参评对象信息需完整、规范录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各界面录入要求如下:

1.基本情况

(1)身份证号:必须填写。

(2)党政职务、党政级别、任职时间:党政职务和党政级别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没有党政职务及党政级别的此项不填;任职时间为任现职时间。

(3)文化程度:后取得学历情况按照本人学历取得方式填写,例:大本(函)。

(4)转干时间: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定级时间为转干时间;工人等非干部身份的人员,按照转干审批、聘任等转变干部身份的时间来确认转干时间。(5)技干时间:干部身份,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6)外语考试:考试成绩按照系统中供选择的三种情况来填写,不需填写具体分数;免试情况需在备注中写明原因。

(7)计算机考试:考试种类中选择职称考试;考试成绩按照系统中供选择的三种情况来填写;免试情况需在备注中写明原因。

(8)社会考试:资格考试情况。2.技术简历

(1)起始时间、终讫时间: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序。(2)任何职务:按照先为职称、再为职务的顺序进行填写。3.主要业绩

(1)按照评审条件来写,包括必备条件、具备条件。其中必备条件1.2.3┄┄,具备条件1.2.3┄┄,逐条写清楚。

4.奖励情况

(1)奖项名称:颁奖单位填写在获奖名称前面。(2)获奖排名:按照排名情况如实填写。

(3)角色:按照本人在获奖项目中担任的角色如实填写。5.论文登记

(1)论文标题:将本人发表的论文全称输入,其中“参评论文”在论文标题前打“√”。

(2)发表刊物、发表、发表期别、刊物级别、合著排

名、刊号各项内容填写完整,其中刊号必须将ISSN、CN号同时写全。

6.考核

(1)必须明确任现专业技术职称期间,技术干部定期考核及本考核情况,同时按照写作格式填写,达到整体美观的效果。

7.上传照片

(1)上传照片清晰端正,照片大小选择150X200像素。

(七)评审表及推荐简表可不报送,只报送由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总体分析表及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A4)各一份,并加盖单位人力资源(职改)部门公章。

(八)报送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凡上述原件丢失者,必须到本人参加考试地区的人事考试中心补办考试合格证书或出具成绩合格证明。

任职通知【篇12】

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

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8-20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有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等院校:

按照省职改办《关于2010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0]4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报送2010年度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材料

1.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1式2份,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

2.经省职改办审查并签字盖章的《河南省2010年度工程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1份(以省辖市、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为单位统一出具)。

3.以省辖市或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为单位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份。

4.《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通常称《评审表》,B5纸格式)1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5.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40份(参加答辩人员50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6.参加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8.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

报评审时所使用的、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查档证明并提供人事档案。

9.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10.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要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及经审核后的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同行专家认定评价材料,科研计划项目或工程项目立项文件及组织实施所签订的合同书、验收文件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2.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高级工程师的鉴定1篇,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参加答辩人员指定的鉴定论文用A4纸复印1式5份。

13.任职年限破格人员,须提交单位反映申报人业绩成果的专题推荐报告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并提供推荐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14.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原件;非国有单位的人员,须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15.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申报人的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

二、有关要求

1.未经省职改办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人员的材料及逾期报送的材料不予接收。评审材料以省辖市、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为单位集中按时报送,分散、个人报送恕不受理。

2.各报送材料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严禁报送虚假材料。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材料,将拒收退回并向省职改办通报。

3.申报人所填申报专业应规范为工程系列设置专业。

高级工程师评审专业11个:水利、纺织、轻工、建材、化工、医药管理、地质、冶金、电子、技术监督、知识产权。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专业19个:城建、环保、水利、林业、建材、矿山、地质、机械、电气、电子、技术监督、化工、轻工、纺织、交通、冶金、医药管理、计算机、广电。

4.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按类分装,评审材料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

《评审表》、《评审简表》分别单独装成一袋并标明;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或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年度考核表、参加答辩人员的业务自传及指定签定论文复印件等集中装袋;论文、论著及相关材料统一整理分装;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集中一起。

5.要求报送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均为原件。相关申报表格可到“河南职称网”(。

联系人:刘迎举

河南省科技厅人事处河南省工程系列高评办二O一O年八月二日

任职通知【篇13】

8月12日,省人事考试局网站发布消息,根据 《关于201x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定于8月22日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参加201x年全省选聘,辽宁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8月22日开考。辽宁籍考生于8月16日至18日到所在地市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外省户籍的.考生于8月20日至21日上午集中到省人事考试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领取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考试地点在沈阳师范大学汇文楼,省人事考试局电话:024-23447320 。

据了解,201x年全省要选聘376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务员考试信息《辽宁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8月22日开考》。经过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聘到村任职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省情概况、农村政策、领导科学、农村工作基本方法、村务管理等方面知识。期间,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落实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岗位,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补贴。补贴主要用于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等。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不含大连市),不足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贫困县原则上不承担。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按人均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任职通知【篇14】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1.如何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2.新录用公务员如何进行任职考核?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3.如何确定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级别?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4.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包含哪些程序和环节?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5.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几年?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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