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的通知十五篇

时间:2023-10-16 19:12:32

督查的通知(篇1)

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党组织,市委各专题工作组: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各乡镇、单位部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7月26日-28日。

二、督查内容

主要对照兴发(2010)19号文件《中共兴化市委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五好五带头”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要求和6月3日李市长、金书记在全市深入开展“五好五带头”创先争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督促检查各乡镇、单位部门这一阶段的工作落实情况,重点了解:

1、“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

2、“创先争优”活动创争主题、载体设计情况;

3、“五好五带头”创争标准细化工作情况;

4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制定党的计划;

5、“创先争优”活动的特色做法以及信息宣传工作情况。

三、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听取各乡镇、单位部门这一阶段“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汇报。

2、查看资料。查看相关台帐资料。

3、实地查看。乡镇:抽查一村一单位党组织;机关抽查1-2个支部。

关于对全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县委、县委(党总支、党支部)、人民团体:

为及时掌握全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确保活动稳步推进。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0年7月22-23日(乡镇监察)

2010年7月27-30日

二、督查分组情况

(一)第一组

组长:彩彩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副组长:陈龙华县委基层办主任

成员:魏广华、吴峰、王喜庆、马建生。

督查范围:

7月22日上午,纳仁克乡党委、乌什塔拉乡党委

下午:曲惠镇党委、塔哈其乡党委

7月23日上午:苏哈乡党委、新塔尔乡党委

下午:特吾里克镇党委

(二)第二组

组长:杨志坚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副组长:李新荣县**机关纪委书记

组员:王程新乌仁慈樊轶超吴峰

高文宪督查范围:

7月27日:供销社党委、交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局、农业局、工商局、县委党校、财政局、司法局、档案局、地税局、国税局、旅游公司、旅游局

7月28日:经贸局党委、县机关工委、县委组织部、县委**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政法委、县委办公室、**办公室、政协机关、人大机关、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信访局、金沙滩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7月29日:卫生局党委、公安局党委、国土资源局(含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局、科技局、水利局、环保局、审计局、统计局、检察院、广播电视局、电信分公司、邮政局

7月30日:教育局党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团委、妇联、总工会、文体局、老干局、气象局、计划生育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民医院、法院、民政局、畜牧局、林业局、残疾人联合会

三、督查内容

(一)督查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安排部署的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召开动员会、制定实施意见、营造活动氛围、收看《科学跨越创先争优》专题电视片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督查各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各项工作情况,包括特色主题选定、载体设计、“六项活动”开展信息、月报编写报送,档案整理归档等情况。乡镇结合《自治区街道、社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要点》和《自治区农村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要点》完善实施方案,开展活动情况。同时,对远程教育及电教工作、选派工作队到农村、社区深入推进“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情况一并督查。

四、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听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第二组分两个小组开展督查,各乡镇党委抽查1—2个村党支部,经贸局党委、供销社党委各抽查下属1各企业党支部,公安局党委抽查下属1个党支部。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按照督查的有关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督查结果将作为创先争优活动总体评价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党建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督查的通知(篇2)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快速有效推进XXXX年度全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及时发现和了解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经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发动方面。群众对美好乡村建设政策措施的知晓程度,群众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发挥情况;向县美好办报送工作信息情况;对外宣传、扩大影响情况等。

(二)建设开展方面。是否按中心村建设规划情况实施,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衔接情况;规划是否突出乡村地域特色等,重点是规划建设指导组下发建设内容进展情况。

(三)资金落实方面。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公示、报账情况;涉农项目资金有效整合、实际到位和投向中心村情况;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发展情况;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参与美好乡村建设情况;公共服务体系奖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四)兴业富民方面。农民加入合作社或公司化经营情况;土地流转情况;“一村一品”等特色农业发展情况;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情况;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情况;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等。

(五)文明创建方面。村规民约建设情况;文明示范典型评选活动开展情况;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三关爱”活动及平安创建开展情况、乡土文化发掘、继承和发展情况等。

以及省、市考核验收内容其它工作进展情况。

以到村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形式进行,请各乡镇按督查内容准备书面汇报材料3份。

从10月中旬开始对全县23个中心村(10个省级重点中心村,13个县级后备中心村)进行全面督查,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本次督查结果将作为乡镇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年终考核参考依据之一,并作为第二批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安排、拨付的`重要依据。

督查的通知(篇3)

关于迎接省委、市委创先争优活动检查组的监督

通知区党(工)委和有关基层党组织:

按照省、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近期省、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深入我区,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督查指导,请各党(工)委和有关基层党组织做好工作情况汇报等各项准备工作。

一、迎检内容

1围绕服务大局,开展具体活动。各党(工)委、各基层党组织把争创目标具体化为落实推动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提高服务效能、提供各方面保证的实际措施,服务全区中心工作的执行力和质量水平提升情况,在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创先争优的具体情况。

2紧扣主题,实践载体具体实施情况。各党(工)委、各基层党组织从各自实际出发,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和工作目标确定鲜明、具体、实在的争创主题情况;按照有利于活动开展、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取得实效的要求,如何进一步把活动载体具体化,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能参与进来的。

3、量化争创目标,实行争创目标具体化情况。填写创先争优活动目标设定表,设定2010年底前具体的争创目标,把创先争优的普遍性要求具体化,不断提升争创活动质量的情况。

4要确立创先争优方向,落实典型宣传的具体情况。要深入总结和挖掘先进典型,建立和宣传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要以此次迎检为契机,认真总结本系统、本部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各项工作,发现存在具体问题,为下一步深化活动提供有力支持。各党(工委)、基层党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检查情况,充分反映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情况。

2.要精心组织。认真完善创先争优活动区委意见、本单位活动方案、领导机构、责任包保、学习笔记、相关制度等各项基础材料的同时,重点围绕以上四个方面内容,逐一汇报本部门本单位争创工作推进情况。

3.要保证质量。按照迎检内容对各自创先争优有关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汇报材料。报告材料不超过份,经主要领导批准后,于9月7日前以word文件形式报送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宋岩峰、郑大为

联系**:89990631

电子邮箱:

宽城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宽城区委组织部

2010年9月1日

督查的通知(篇4)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属各职业院校、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督函〔20xx〕1号,见附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拟于2月27日至3月3日,开展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各县区、市属各职业院校、局属各学校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牵头,根据督查重点内容明确职责、密切协调,确保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抓好自查总结。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积极做好迎接国家对我省进行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各县区、市属各职业院校、局属各学校务于2月27日上午10点前将自查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邮箱:,联系电话:xxxxxx,联系人:李xx)。

三、市级督查。市教育局将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适时组织督查(局属学校必查,重点督查学校安全工作)。

督查的通知(篇5)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近期将对全市贯彻落实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慈文广〔XXXX〕42号文件中《XXXX年度镇(街道)文化产业发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内容为基础,重点督查:

1、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2、文化产业新增规限上企业调查排摸情况;

3、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推进情况;

4、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进展情况及工作举措。

请各镇街道对照本次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于11月15日前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电子稿)分别报送市委宣传部(邮箱:市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市文改办(邮箱:市文广局文化产业科)联系人:杨思思,联系电话:63812242。

慈溪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于即日起至11月底组织督查组进行实地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督查的通知(篇6)

各乡镇文广站:

为全面了解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文化民生工程有效实施,经研究,区文广新局将于近期对以上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XXXX年10月下旬,具体督查时间由各小组自行安排。

本次督查共分3个组,具体分组如下:

督查新安镇、顺河镇、单王乡、固镇镇、罗集乡、丁集镇。

督查江家店镇、徐集镇、石板冲乡、苏埠镇、青山乡、平桥乡、城南镇。

督查分路口镇、狮子岗乡、石婆店镇、独山镇、西河口乡、韩摆渡镇。

1、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各乡镇综合文化站主要查看“三室一厅”(图书报刊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文化科技培训室、多功能活动厅)免费开放活动的相应材料、照片、宣传栏更换以及开展文化活动等情况。

2、农家书屋。每个乡镇随机抽查2-3个农家书屋,主要查看农家书屋正常开放、管理制度、图书分类上架、借阅登记、读书活动开展等情况的'相应材料和照片。

此次督查结果将作为乡镇文广站年终考评重要依据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围绕督查内容,及时补缺补差,做好督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总结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农家书屋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文字材料交督查组带回。

督查的通知(篇7)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了检查各单位对局党委、局行政年初工作安排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掌握近期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动态,经研究决定,对局属各单位近期各项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情况。

2、对全局20xx年工作动员大会、灌区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3、各项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情况,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灌溉管理、工程建设与管理、水资源管理与水法规宣传、水利发电管理、综合经营、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等主要工作任务的开展情况。

4、“三个年”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工作环节、重点活动载体的推进情况。

5、安全生产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情况。

督查时间定于3月28日至31日进行,按照昌马处、花海处、电站处、双塔处的顺序进行,每个管理处一天。

督查主要采用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各管理处及所属基层单位进行。

本次督查由局党政办公室、局组织人事处、局纪委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负责开展督查工作,并形成督查工作情况报告。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针对督查内容开展自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督查的通知(篇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xx〕2xx号)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定于20xx年5月至8月在全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进一步督促各地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深入查找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推动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宣传学习《意见》的情况;

(二)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意见》贯彻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或制度的'情况;

(三)各地区按照《意见》的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

(四)各地区推动贯彻落实《意见》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五)各地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形势分析研判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各地自查阶段(5~6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要立即组织本地区开展检查督查活动,及时形成自查报告,并于6月28日前以省级安委会文件形式将自查报告及电子文档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抽查检查阶段(5月中旬~6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派出检查组,对各地区情况进行抽查和暗访检查,并通报各地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集中督查阶段(7~8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督查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人员以及相关专家组成(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集中对各地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向当地人民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的自查方案和督查方案,认真开展实地检查和现场督查。

(二)典型引导,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改进工作方法,力争通过此次专项督查,树立一批贯彻落实《意见》的示范部门和单位、示范运输企业和先进个人,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坚决避免走过场、搞形式。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的原则,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全面、问题查找深入、措施积极有效,不断提升道路安全整体水平。

(四)统筹兼顾,推动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到统筹兼顾,将督查工作与“打非治违”行动、“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事故责任查处落实等工作相结合,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能力,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督查的通知(篇9)

为做好秋季开学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平安有序,迅速步入正轨,切实做到“教师按时到岗、学生全部到校、学校按时上课、开学平安稳定”的总体要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育局决定对20秋季开学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工作采取 “听、看、访、查、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目标:

(一)学生入学确保零辍学。全县中小学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农民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精准扶贫对象子女到校工作,认真做好所辖学区内学生的巩固工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责任,确保学校学生巩固率达到国家标准。坚持依法劝学,依法控制学生辍学。

(二)规范收费确保零违规。严格执行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和高中收费各项政策,按标准收费,无自立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无违规代收费,收费项目公开、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三)按时开学确保零迟误。教职工按时到岗参加暑期集训。8月31日组织学生报名,9月1日按新课表上课,各项工作步入正轨,后勤服务到位,校园环境整洁。

(四)师生安全确保零事故。各校(园)要做到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得力,教学设备设施完好,师生饮食安全卫生。

四、督查内容:

(一)督查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小学(园)组织培训情况。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小学(园)要精心组织教师暑假培训,8月27日报到,28日、29日培训。一是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学习《巴东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查整改的通知》、《湖北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落实到教育教学工作和后勤管理工作中去。二是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进行规范办学行为教育,坚决杜绝有偿家教和推销教辅资料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努力提高教师教书育人、依法执教水平。三是开展严守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专题培训。在集训中,各校(园)要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湖北省实施细则(试行)》和《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监[]4号)、《中共巴东县纪委 巴东县监察局关于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巴纪文[2016]44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师生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本次督查将把培训过程和实效作为重点督查内容。

(二)督查各中小学校教职工到岗情况。教职工要按县教育局文件规定8月27日按时到岗,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到岗的要说明情况,对旷工的要按要求上报,予以严肃处理。

(三)督查学生到校情况。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要切实保证全部入学,狠抓巩固率达到国家标准。重点要做好起始年级学生的入学工作,科学制定本地小升初招生方案,合理划定招生区域,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小学升入初中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要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习的权利。各中小学认真填写《巴东县2016年秋季中小学(园)学生入学情况统计表》,并于9月6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股。

(四)督查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情况。督查各中小学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条件达到省定标准。要督促各校按照《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鄂政督〔2016〕5号)所列15项指标和5个刚性指标有关要求,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认真开展自查,对办学基本条件尚未达标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缺一补一、以评促建的要求,分校、分项目进行整改,切实落实整改所需资金、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具体问题,认真准备迎评材料,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确保2016年10月接受省级督导评估验收合格。

(五)督查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中小学(职中)要利用开学典礼、开学第一课、班会课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完善校内防控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整理好相关活动的图片、资料及报道,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做好接受教育部、省、州专项督查的准备工作。对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严厉问责、追责。

(六)督查督学责任区的落实情况。督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全覆盖是否落实(褪色要更换),督导员、责任督学是否到学校监督、检查、指导开学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和暑期教师集训活动。

(七)督查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一是督促开学工作迅速步入正轨情况。重点督查教师对学生暑假作业的检查情况, 9月1日按课表上课。开学前要召开班主任、后勤管理等部门工作会,制定出各类工作计划等情况,确保校(园)工作迅速步入正轨。二是督查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情况。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三是督查学籍管理情况。按照省、州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规范学生异动手续。异动学生必须认真落实来往去向,并办理转出、接收等手续,同时在教育局基教股备案。四是督查常规教学情况。督促学校要认真学习《巴东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形成全面、全程、全员抓质量的局面。五是督查招生情况。督查义务教育学段招生是否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普通高中招生是否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是否存在跨地区招生、平台外招生、超计划招生、控制线下招生情况。六是督促学校认真收看《开学第一课》情况。认真组织新学期入学教育,上好新学期第一课。七是督查违规教育行为。重点督查幼儿园不得征订教材,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教职工是否存在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有偿托管行为。

(八)督查规范教育收费情况。一是督查“两免一补”实施情况。二是督查高中学校新收费政策和资助政策的执行情况。三是督查学前教育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必须公示)。四是督查教育收费的公示情况(含零公示)。

(九)督查各校(园)开学安全管理情况。督促中小学校(园)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不断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督促校(园)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和校舍安全工作。对校舍、围墙、水电等设施设备认真检查,督促学校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以校舍、食堂、压力容器、液化气瓶、学校在建工程、水陆交通、危化物品、防火、防盗、防震为重点,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工作。特别注意做好学校军训及校外活动的防暑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十)督查学校“亲情小屋”及全面改薄建设情况。要深入项目学校逐项检查,督促学校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和全面改薄年度任务,尤其是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完成情况,确保验收合格。义务教育学校做好“亲情小屋”的工程计划,确保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十一)督查各功能室运用及维护管理情况。重点督查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和“班班通 ”的维护、整理、使用情况。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音体美教室及器材保管室是否被挤占,切实落实“建、管、用”责任,迎接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验收。

(十二)督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食堂食材采购实施情况。检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供餐、企业配送模式的运营、规范食堂食材采购行为和“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

(十三)督查履职尽责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各单位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履职尽责工作的具体举措,追责问责典型案例,信息报送及对外宣传等工作情况;以学生、家长等直接服务对象为主,广泛收集社会各方面对教育系统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相应的整改方案情况;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第二阶段相关档案建设情况。

实行“局领导包片包校、股室联系乡镇”制度。各股室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联系乡镇的秋季开学工作。

督查的通知(篇10)

关于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我们在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序、深入开展,现就开展创先争优工作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你们:

一、当前几项主要工作

1、建立完善工作台帐。要把建立健全创先争优活动台帐作为基础性工作抓好。形成工作标准和领导小组成员****等一系列文件;活动计划、行动载体实施计划和活动记录;基层党组织实际工作承诺书、党员服务承诺书等相关原始材料;领导讲话、汇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资料等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2、总结宣传一批典型。各基层组织要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善于发现和挖掘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特别是在平凡岗位上、群众身边的优秀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及时报街党工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工作简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上对外宣传力度,通过大力宣传,在党员干部中形成正确导向,在全社会营造争创先进、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

在这个单位,要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激发广大党员与身边的人和事一起创先争优的积极性。

3、组织开展特色活动。要围绕街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的特点和各个岗位党员的实际,确定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动主题和活动方式,打造特色鲜明、简易便行、为基层和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做到灵活多样、丰富多彩、讲求实效。如结合党员本职工作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挂牌上岗”等活动。

每个基层党组织都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开展1-2项具体活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街党工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

4、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立足基层实际,充分利用公开栏、黑板报、户外宣传栏等多种载体,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二、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思想认识,扎实推进,围绕当前几项具体工作,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按照《创先争优活动推进情况对照检查表》进行自查,并在12月1日前将自查情况汇总后,反馈到街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到基层党组织进行监督。同时,从12月下旬起,全街向所有基层党组织通报活动情况。

附:机关领导督查单位安排表

创先争优活动推进情况自查表

青菱街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1年11月21日

青菱街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督查分组表

青菱街创先争优活动推进情况自查表

单位盖章时间: 年月日

注:表中不能充分反映的活动应附文字说明。

督查的通知(篇11)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山腰盐场,区直各单位,石化产业开发建设公司、投资总公司、建设发展公司、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杜绝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发生,推动改进作风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根据泉州市委反腐办《关于开展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泉委反腐办〔XXXX〕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1.学习贯彻情况:学习贯彻中央、省、泉州市和区委反腐办落实八项规定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区两办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泉港委办发〔XXXX〕1号)的情况。

2.查找问题情况: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实施意见》开展检查的情况,特别是在公款吃喝、公款宴请、公款送礼、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公车私用、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纠正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情况。

3.制度建设情况:主要是出台制度规定、改革措施,健全和加强长效管理制度的情况。

1.明察暗访。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各高档酒店、礼品商行、大型商场、KTV娱乐场所和景区、公园、学校等重点场所进行随机抽查,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的问题。

2.重点检查。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3.专项检查。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活动,认真纠正接待费管理使用中违反政策规定的问题。

4.信访受理。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视曝光台等方式,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积极发现和回应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和监督,坚持依靠群众,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要落实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决克服各种等待观望、麻痹松懈、“避风头”的心理,增强落实八项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坚持负总责、亲自抓,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持之以恒抓好落实。

二要自查自纠。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总体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要严肃查处。要加大惩戒力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投诉和举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漠视规定、顶风违纪的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问责、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要健全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不报,并针对自查自纠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着力建章立制,不断建立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工作机制。

督查的通知(篇12)

中共岳阳楼区委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展窗口单位和服务业为人民服务

创先争优活动督查的通知

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为全面掌握全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促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经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全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1年10月8日至2011年10月21日,每组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单位

各乡、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村(含各类站、所),区直有关单位(以岳楼创先发2011〔7〕号文件明确的单位为准)。教育系统抽查2-3个学校或幼儿园,卫生系统抽查2-3个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另抽查2-3个非公企业党组织。

三、督查内容M.zhIDEzhuAN.cC

主要督查是否建立并完善了实施方案,是否成立了领导机构,是否进行了宣传部署,是否创办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宣传栏,是否设立了党员基本情况公示栏,是否设置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专项公开承诺栏,是否开展了“三亮三比三评”以及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是否组织开展了领导点评,是否选树了先进典型,是否建立了详实规范的工作台账等。(考核细则见附表)

四、督查人员及分组安排

第一组督查人员:

区委组织部党建办主任罗盾

区委创先争优办干部魏维思

督查单位:梅溪乡、洛办、城办、望办、楼办、站办、东办、枫办、洞办、教育局、人劳局、司法局、交通建设局、计生局、农林畜牧局、水利农机局、文体局

第二组监督员:区委领导干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周玉林

区委组织部党建办科员陈拓新

督查单位:郭镇乡、奇办、王办、五办、金办、吕办、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三办、卫生局、城管局、民政局、信访局、商务局、工商联、财政局

五、督查方式

通过走访干部群众、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单位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摸清实际情况。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提前动手,提前准备。要严格按照督查内容,认真对照,开展自查。

要抓紧完善档案资料,查漏补缺,完善提高。要及时将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等文件通知、活动简报、领导讲话及本单位活动方案等相关资料分类归档,并打印标签、目录。

2各单位党组织不仅要做好本级的自查工作,还要做好下属基层党组织的自查工作。

三。本次监督采用量化考核的方法,按照监督考核细则打分排队。督查结束后,区委创先争优办将组织召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推进会,通报督查情况,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得好的党组织和党员给予表扬,对各项工作开展不及时,存在明显不足与差距的党组织将给予批评。

4各单位党组织要准备书面报告材料。

附件:岳阳楼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监督考核细则

区委创先争优办

2011年9月29日

督查的通知(篇13)

近年来,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全力支持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为进一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和各级领导对督查工作的新要求,推动督查工作实现新突破,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不断完善和深化督查工作的长效机制,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督查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认清形势,准确定位,进一步增强做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政务督查工作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决策部署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执行力的有效保证;是掌握动态、转变作风、提高决策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力举措。因此,各级**督查工作者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分析新形势、新任务,大力创新督查工作方式和方法,着力提升督查工作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督查工作领导决策参谋助手、推动问题化解强力推手、决策落实中坚力量的作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二、求真务实,认真对待,重新审视督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近年来,全市**督查系统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真督实查,狠抓落实,较好的发挥了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但随着各级领导对督查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督查任务也日益繁重。而全市现有督查力量与此相比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构不健全。未将《市人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的通知》(政办〔〕号)真正落实到位;二是人员配备不到位。个别县级**督查室只有―名工作人员,市**各部门督查人员多为兼职;三是培训不规范。

虽开展了跟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的培训,但已多年没有开展全市大规模的培训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工作的支持力度,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给予倾斜,扭转督查力量不足、网络不全、机制不活的被动局面,努力推动全市督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健全机构,加强培训,逐步实现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1、配全配强督查机构。各县(市、区)要借助本次县级**机构改革的大好时机,配强督查室。认真领会政办〔〕号《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市**督查室的机构规格为副县级,内设督查一科、督查二科两个科室,共设编制人,其中,主任一名(副县级),副主任一名(正科级),科长两名,主任科员一名,副科长一名,副主任科员一名)文件精神,比照市**督查室的机构设置,抓紧研究,县级督查机构必须单设,并在此次机构改革中将督查机构配强。

2、配齐配精督查人员。机构编制一经落实,要在第一时间内选调政治素质好、人格品行正、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文字功夫深、协调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督查队伍中来。原则上各县(市、区)督查室工作人员要达到-名,市**各部门的专兼职人员不少于人。

通过配齐工作人员,进一步织密、织细全市**督查网,把全市**督查系统锻造成为**信得过、用得上、打得赢的中坚力量。

3、强化规范培训工作。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按照培养复合型人才的目标要求,与时俱进地加大督查干部的政策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使各级督查工作人员真正成为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队伍。一是继续开展跟班培训,从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中抽调年轻同志到市**督查室跟班培训,熟悉市**督查室工作程序,掌握网络操作,文字起草,督导调度等方面的具体内容,为上下协调开展好督查工作创造条件。

二是组织不同规模的业务培训。从年开始,市**督查室将组织全市**督查系统工作人员开展―次集中培训,加大政策理论学习、业务技能提升和经验交流力度,从总体上不断提高督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组织赴外地考察学习。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各级各部门到先进地区进行学习和考察,开拓视野,增强本领,创新方式,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督查工作队伍,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为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督查的通知(篇14)

为做好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平安有序,迅速步入正轨,切实做到“教师按时到岗、学生全部到校、学校按时上课、开学平安稳定”的总体要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育局决定对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8月31日至9月3日

二、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工作采取 “听、看、访、查、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目标:

(一)学生入学确保零辍学。全县中小学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农民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精准扶贫对象子女到校工作,认真做好所辖学区内学生的巩固工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责任,确保学校学生巩固率达到国家标准。坚持依法劝学,依法控制学生辍学。

(二)规范收费确保零违规。严格执行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和高中收费各项政策,按标准收费,无自立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无违规代收费,收费项目公开、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三)按时开学确保零迟误。教职工按时到岗参加暑期集训。8月31日组织学生报名,9月1日按新课表上课,各项工作步入正轨,后勤服务到位,校园环境整洁。

(四)师生安全确保零事故。各校(园)要做到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得力,教学设备设施完好,师生饮食安全卫生。

四、督查内容:

(一)督查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小学(园)组织培训情况。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小学(园)要精心组织教师暑假培训,8月27日报到,28日、29日培训。一是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学习《巴东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查整改的通知》、《湖北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落实到教育教学工作和后勤管理工作中去。二是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进行规范办学行为教育,坚决杜绝有偿家教和推销教辅资料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努力提高教师教书育人、依法执教水平。三是开展严守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专题培训。在集训中,各校(园)要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湖北省实施细则(试行)》和《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监[20xx]4号)、《中共巴东县纪委 巴东县监察局关于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巴纪文[20xx]44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师生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本次督查将把培训过程和实效作为重点督查内容。

(二)督查各中小学校教职工到岗情况。教职工要按县教育局文件规定8月27日按时到岗,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到岗的要说明情况,对旷工的要按要求上报,予以严肃处理。

(三)督查学生到校情况。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要切实保证全部入学,狠抓巩固率达到国家标准。重点要做好起始年级学生的入学工作,科学制定本地小升初招生方案,合理划定招生区域,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小学升入初中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要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习的权利。各中小学认真填写《巴东县20xx年秋季中小学(园)学生入学情况统计表》,并于9月6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股。

(四)督查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情况。督查各中小学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条件达到省定标准。要督促各校按照《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鄂政督〔20xx〕5号)所列15项指标和5个刚性指标有关要求,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认真开展自查,对办学基本条件尚未达标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缺一补一、以评促建的要求,分校、分项目进行整改,切实落实整改所需资金、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具体问题,认真准备迎评材料,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确保20xx年10月接受省级督导评估验收合格。

(五)督查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中小学(职中)要利用开学典礼、开学第一课、班会课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完善校内防控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整理好相关活动的图片、资料及报道,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做好接受教育部、省、州专项督查的准备工作。对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严厉问责、追责。

(六)督查督学责任区的落实情况。督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全覆盖是否落实(褪色要更换),督导员、责任督学是否到学校监督、检查、指导开学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和暑期教师集训活动。

(七)督查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一是督促开学工作迅速步入正轨情况。重点督查教师对学生暑假作业的检查情况, 9月1日按课表上课。开学前要召开班主任、后勤管理等部门工作会,制定出各类工作计划等情况,确保校(园)工作迅速步入正轨。二是督查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情况。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三是督查学籍管理情况。按照省、州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规范学生异动手续。异动学生必须认真落实来往去向,并办理转出、接收等手续,同时在教育局基教股备案。四是督查常规教学情况。督促学校要认真学习《巴东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形成全面、全程、全员抓质量的局面。五是督查招生情况。督查义务教育学段招生是否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普通高中招生是否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是否存在跨地区招生、平台外招生、超计划招生、控制线下招生情况。六是督促学校认真收看《开学第一课》情况。认真组织新学期入学教育,上好新学期第一课。七是督查违规教育行为。重点督查幼儿园不得征订教材,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教职工是否存在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有偿托管行为。

(八)督查规范教育收费情况。一是督查“两免一补”实施情况。二是督查高中学校新收费政策和资助政策的执行情况。三是督查学前教育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必须公示)。四是督查教育收费的公示情况(含零公示)。

(九)督查各校(园)开学安全管理情况。督促中小学校(园)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不断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督促校(园)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和校舍安全工作。对校舍、围墙、水电等设施设备认真检查,督促学校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以校舍、食堂、压力容器、液化气瓶、学校在建工程、水陆交通、危化物品、防火、防盗、防震为重点,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工作。特别注意做好学校军训及校外活动的防暑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十)督查学校“亲情小屋”及全面改薄建设情况。要深入项目学校逐项检查,督促学校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和全面改薄年度任务,尤其是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完成情况,确保验收合格。义务教育学校做好“亲情小屋”的工程计划,确保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十一)督查各功能室运用及维护管理情况。重点督查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和“班班通 ”的维护、整理、使用情况。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音体美教室及器材保管室是否被挤占,切实落实“建、管、用”责任,迎接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验收。

(十二)督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食堂食材采购实施情况。检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供餐、企业配送模式的运营、规范食堂食材采购行为和“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

(十三)督查履职尽责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各单位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履职尽责工作的具体举措,追责问责典型案例,信息报送及对外宣传等工作情况;以学生、家长等直接服务对象为主,广泛收集社会各方面对教育系统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相应的整改方案情况;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第二阶段相关档案建设情况。

五、督查人员安排

实行“局领导包片包校、股室联系乡镇”制度。各股室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联系乡镇的秋季开学工作。

督查的通知(篇15)

崇川区农工局:

你辖区跃进河、红庙子河局部河坡垃圾堆放较为突出,虽经我局多次督查通报,目前仍存在如下问题,望接整改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落实整改,市水利部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列入年度考核。

一、主要问题

(一)跃进河百花闸南,河道西侧河坡绿化带长期堆积建筑垃圾,长达4个月,多次通报至今未整改。

(二)红庙子河,濠西路交界处,南侧河坡堆满各种垃圾杂物。

二、保洁责任主体和文件依据

以上2处河坡垃圾堆放地处城市主干道和居民集中区,群众举报不断,这些问题严重破坏了城市的整体形象,与城市水环境管理要求格格不入,政府热线12345、数字城管12319已多次催办整改。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郊“四位一体”环境长效管理和市区河道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政办法[20xx]12号)文件规定,除市管河道外,市区其余所有等级河道长效管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农工局负责,并明确了考核细则。另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通政规[20xx]1号)文件规定,除市管河道外,市区其余河道统一以设计河口向外5米以内的两岸青坎、坡面及河槽为其管理范围。

望你局举一反三,抓紧督促,限期整改。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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