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通知集锦

时间:2023-09-11 10:01:05

如果你在公司环境中,我们对公告和通知毫不陌生。公告通知需要注重信息的可传播性和普及性,我们撰写公告通知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这份特别为您准备的“入学通知”绝对是您所需要的,无论您需要什么信息这篇文章中都能找到!

入学通知(篇1)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大附小、福州一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我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义务教育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简称《条例》),送其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各地对此要给予高度关注。适龄儿童少年未依法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学校要立即启动登记和书面报告机制,并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规定要求,会同村居组织做好动员入学和失学劝返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督促改正。

1.科学导向生源流动。各地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合理安排“全面改薄”项目,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水平,积极创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要持续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合理流动,均衡城乡教师资源,着力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教育质量差距,稳定乡村学校生源,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要按不低于50%的比例,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校,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推动生源自愿合理流动。

2.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各地要按照《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75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闽政〔〕6号)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明确入学申请相关信息审核程序、审核结果公示方式和复议办法,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要求。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居住证信息,相关学校要及时汇总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申请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核验。有学位余额的公办学校都要开放接收随迁子女,并采取自主报名结合随机派位或积分入学等方式,保障随迁子女公平入学。各地要根据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新要求,提前开展专项调研,摸清底数,做好安排。

各地要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群众择校愿望强烈、“学区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大力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积极稳妥开展“小升初”多校划片招生改革,并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因客观条件变化确实需要调整招生片区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启动重大决策程序,通过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意见,并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给社会群众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未履行规定程序的,不得擅自变更招生片区,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1.确保免试入学。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入学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落实好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方面的管理责任,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2.严格执行招生照顾政策。对台商子女、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照顾对象,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10号)、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1号)、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等文件执行,不得随意扩大照顾范围。经我厅批准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学校,相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名额和招生范围等制定具体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他学校一律不得招收“特长生”。各地学校举办实验班必须报经我厅审批后执行。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3.坚持阳光招生。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公开制度,各地要在每年5月前,通过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和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办法,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性质、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地点、所需证明材料,以及招生咨询服务电话、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学校要及时公布招生结果,方便群众,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公平、公开、公正。

1.加强招生工作统一领导。各设区市要根据国家和省招生工作要求,出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所属县(市、区)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细化招生办法。各地要创造条件建立统一的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提高招生工作规范化水平。

2.强化招生政策执行情况监管。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招生工作检查,主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管,要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的信访投诉,严肃查处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并及时通报、告知社会。

3.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各地和学校要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对治理择校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严格按照我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认真审核招收的每位学生信息,及时为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建立、转接学籍档案,实现“人籍一致”,严禁为不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建立、转接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各地不得以学籍问题拒收学生。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注册学籍,不得纳入在校生统计。要借助学籍管理系统,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加强控辍保学技术监控。

4.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地要主动协调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在招生入学关键时间节点,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进行正面引导。要创新宣传形式,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或以新闻发布会、访谈,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等方式,为群众解疑释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各地要针对往年易发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会商,制定招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出现问题倾向要及时处理,防止积少成多、积小成大。问题出现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处理,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成立应急工作小组,明确招生入学工作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6.报备招生工作方案。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及时汇总上报全市及所属县(市、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含小升初)和《2017年市、县(区)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生源情况摸底情况表》,加盖市教育局公章后,连同各市、县(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联系人名单,于7月7日前报送我厅基教处,电子稿发送到基教处邮箱:jjcyj@fjedu.。

附件:

1.2017年市、县(区)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生源情况摸底情况表

入学通知(篇2)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通知,山东省内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非山东省的新生按照公安部“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原则,凡户口要迁至山东大学的新生,其户口迁移证中的姓名用字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中的用字一致;填写18位数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加盖户口专用章,不得涂改。户口迁入学校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照片电子版,备落户用。户口迁移地址一栏,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经济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限生物科学类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的新生填写: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27号 山东大学,(联系电话:0531-88364952);公共卫生学院、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的新生(含七年制)填写: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44号 山东大学,(联系电话:0531-8838255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土建与水利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体育学院的新生填写: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923号 山东大学,(联系电话:0531-88392536)。户口迁移只在入学报到时办理,之后不再受理。

入学通知(篇3)

【学校名称】

小学入学通知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学校的关注和支持!我校现将您的孩子的小学入学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信息:

姓名:【学生姓名】

性别:【学生性别】

出生日期:【学生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学生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家庭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家长联系电话】

入学年级:【入学年级】

二、入学安排:

1. 入学时间:【具体入学时间】

2. 入学地点:【具体入学地点】

3. 入学准备:

a. 请携带以下材料:

- 学生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 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学生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 学生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

b. 入学流程:

- 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 领取入学材料和学生手册

- 完成教室分班

- 参加入学仪式

三、学校简介:

我们学校坚持以国家课程标准为基础,注重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我们拥有优秀的师资队伍,现代化的教学设施,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为学生提供一个和谐、温馨、有爱的学习环境。学校注重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倡导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精神。

四、家长须知:

1. 家长是学生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希望您能积极参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与学校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

2. 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家长需配合学校的管理措施,并积极参与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安全教育。

3. 学校将定期组织家长会、家长工作坊等活动,为家长提供教育培训和家庭教育指导,希望您能积极参与并支持学校的工作。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学校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祝愿您的孩子在我校度过愉快、充实的小学时光!

特此通知。

【学校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学校网址】

入学通知(篇4)

存根

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贵家长(监护人):

请接此通知后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将被监护人 同学送到 学校 年级接受义务教育。

年 月日

字第 号

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贵家长(监护人):

请接此通知后于 年 月 日至月 日将被监护人 同学送到 学校年级接受义务教育。

年 月 日

字第 号

篇三:新生录取通知书(模板)

新生录取通知书

存 根

……编号: 字[2013] 号 ……

……__________同学:(准考证号码……

装订□□□□□□□□□□□□)2013

线

……

…年秋季已被本校高中一年级录取。…

……2013年8月16日发出新生录取通……

……知书。

经办人: ……… …………新 生 录 取 通 知 书 ……编号: 字[2013] 号 ……__________同学:(准考证号码□□□□□□□□□□□□)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你已被录取在………我校高中一年级。 ………请于8月24日至 月 日,持本通知书、户口簿和学学校骑杂费、书籍簿本费共1420元,来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缝章…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特此通知 ……(学校公章) …… … …

……2013年8月15日

……

……

……

……

入学通知(篇5)

根据《xx市幼儿园20xx年秋季学期开学前三天两检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要求,幼儿园师生员工开学前需要完成“三天两检”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为了让xx市第五实验幼儿园全体师生顺利、如期、有效完成核酸检测工作,现制定以下方案。

01、检测对象

幼儿园全体师生员工

02、检测地点

xx第五实验幼儿园一楼架空层

03、检测时间

1、开学前第一次核酸检测:

20xx年xx月xx日08:30—10:00

2、开学前第二次核酸检测:

20xx年xx月xx日08:30—10:00

3、错峰安排

大一班(8:30一8:40)

大二班(8:40—8:50)

中一班(8:50一9:00)

中二班(9:00—9:10)

中三班(9:10一9:20)

小一班(9:20一9:30)

小二班(9:30—9:40)

小三班(9:40—9:50)

04、注意事项

1、家长要事先准备好幼儿的核酸检测码或绿码健康码以便采集,从玻璃门进,正大门出。

2、参加检测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听从指挥有序接受检测。入园要查“三码”和48小时核酸证明(通过电子哨兵)。全程保持一米距离,活动范围仅限一楼,检测完立即离开,不逗留。

3、家长的车辆可停放于校门口两侧,不占用消防通道,家长与幼儿往返途中若骑摩托车或者电动车者须戴好安全头盔,并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4、原则上要求师生员工到本园校统一组织核酸检测。个别幼儿因交通不便、路途行程较远的应向本园申请报备,可自行到居住地教育机构专场采样点检测,避免交集。

5、以下人员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1)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人员;

(2)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

(3)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4)本轮新冠治愈患者。

入学通知(篇6)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新生入学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向社会展现中山大学教育质量、管理水平与服务意识的一个重要窗口,为做好级新生入学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要任务:

督促、检查各部门迎新工作的准备、落实情况。

主要任务:

1、新生开学典礼的会务工作;

2、负责准备校领导在开学典礼上的讲话稿。

主要任务:

1、做好校内外迎新宣传报道工作;

主要任务:

统筹并指导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主要任务:

1、制定本科生迎新工作方案;

2、组织设立珠海校区和东校区迎新接待工作站;

3、统筹安排本科新生入学教育的各项具体工作;

4、组织东校区和珠海校区开学典礼的学生队伍;

5、负责东校区和珠海校区迎新横幅、标语、路标制作并悬挂。

主要任务:

1、制定研究生迎新工作方案;

2、组织设立南校区和北校区迎新接待工作站;

3、统筹安排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的各项具体工作;

4、组织南、北校区开学典礼的学生队伍;

5、负责南、北校区迎新横幅、标语、路标制作并悬挂;

6、负责接受研究生新生的有关咨询;

7、选派北校区、南校区开学典礼上发言的教师代表;

8、在5月15日前校内接收硕博连读生、直博生、面试研究生名册发至各部门;

9、在6月20日前将研究生新名册发至各部门。

主要任务:

1、统筹、协调和督促所在校区各单位做好迎新工作;

2、配合校长办公室做好开学典礼的相关工作。

主要任务:

1、选派在开学典礼上教唱校歌教师、发言的在校学生代表和新生代表;

2、负责新生“校园卡”资料收集、相片采集和制作;

2、负责迎新期间治安保卫及指挥外来车辆的停放,维护校园秩序;

3、负责各校区迎新期间(包括场地布置期间)电脑、读卡器等设备的防盗安全。

主要任务:

1、在8月5日前将新生名册发送至各部门及各院(系、医院);

2、负责接受新生招生事宜的有关咨询;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校内学生的二次遴选,

主要任务:

1、负责落实相关学院做好博雅班的遴选工作;

2、选派在珠海校区、东校区开学典礼上发言的教师代表;

3、做好学生及家长有关本科阶段培养计划、教学及学籍事务等方面的咨询工作。

主要任务:

1、负责组织和参与各院(系、医院)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负责为新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主要任务:

1、督促相关宿管部门在8月8日前,将新生住宿方案下发至各院(系、医院)(联系方式见附件4),督促各院(系、医院)在8月15日前确定新生具体住宿床位安排,并将数据提供给宿管部门等。

2、督促所属校区宿管部门在8月12日前,做好学生宿舍内的家具配置、水电通畅及卫生清洁保障工作;

3、负责校内迎新工作用电布置和现场保障,提供所需通讯、照明、接线板等设备,负责迎新场地及配套设施的保洁工作及场外卫生。

主要任务:

1、协助总务处安排好南校区、北校区新生住宿床位,办理入住手续;

2、配合总务处做好迎新期间迎新工作人员住宿、用餐的保障服务;

3、南、北校区迎新场地所需家具、电话等的搬运、摆放布置、安装;现场提供直饮水、水杯等。

主要任务:

1、负责数字化迎新系统的测试与完善;

2、负责数字化迎新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落实场地;

3、负责数字化迎新现场的网络维护和技术支持;

4、负责与提供电脑设备的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对接。

主要任务:

1、负责提供迎新现场数字化迎新所需的电脑设备(包括设备的运送、摆放和搬回);

2、负责将电脑设备交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并协助其做好设备的调试工作。

主要任务:

1、统筹四个校区的新生体检工作、预防保健宣传教育和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

2、指导各校区门诊部做好新生体检信息的建档、整理工作。

主要任务:

1、做好所在校区的新生体检工作;

2、配合医管处做好校区新生体检信息的建档、整理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港澳台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2、负责第一批外国留学生学历生(新生和老生)8月18日至21日注册报到及入学教育相关工作;第二批外国留学生(进修生)9月15日至18日注册报到及入学教育相关工作;第三批外国留学生9月25日至30日北校区MBBS全英班注册报到及入学教育相关工作。

主要任务:

1、统筹并协调本院(系、医院)新生入学的各项工作。8月15日前将新生入住宿舍床位分配方案反馈至各校区宿管部门,并检查核实;

2、组织落实本院(系、医院)新生办理各项入学手续并协助其入住宿舍;

3、检查落实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

4、负责设立本院(系、医院)校内接待点并安排落实接待工作人员;

5、落实并安排好新生辅导员和班主任的配备,做好新生入学教育的安排,内容见附件。

其他新生入学工作安排时间、地点详见附件。

入学通知(篇7)

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认真落实《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荆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6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荆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和管理所辖中小学的新生入学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学校具体负责组织本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

2.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就近通知入学,公办初中严格按照就近、对口、免试原则招收服务范围内的学生。根据划片范围,荆门中心城区各学校必须无条件地接收本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不得相互推诿,不得无故拒收,要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各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全市自主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严禁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学生。

3.实行统一政策、公开招生原则。荆门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招生,招生过程中不得自行制定招生办法或附加招生条件。各学校必须在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范围、入学条件以及入学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阳光招生。

按照《义务教育法》中“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20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必须入学;对未满6周岁儿童要求入学的,服务范围内的小学根据学校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必须优先接收服务范围内的足龄儿童入学,在有富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在荆门城区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荆门城区户籍学生;父母调入城区工作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凭户籍证明确认)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居住达两年以上(学校调查属实),同时取得荆门中心城区居民户口或居住证,可凭房产证(合法购房合同)或两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及房租交费收据、居民户口或居住证向对口小学或初中提出入学申请(其中在荆门城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免试对口升入公办初中学)。若对口学校有富余学位,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居住年限;若对口学校学位不足,则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确定入学,富余生源由教育部门协调到就近的其它小学入学。

1.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新生入学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荆门中心城区各小学、初中应成立新生入学工作专班,组织动员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一个不流失。

2.认真贯彻落实《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3.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按照《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2016年秋季学期荆门中新城区小学一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含45人),初中一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含50人),各学校不得突破班额招生。少数特殊片区学校因适龄儿童入学压力较大,可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适当扩大班额。

4.切实简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手续。荆门中心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服务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简化入学手续,只要班级有学额且符合入学条件,允许随时插班;只要有正当理由,允许随时转学。

5.依法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的权利。荆门中心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依法接收服务范围内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确实不能随班就读的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应指导其就读市特殊教育学校,切实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6.做好学籍注册工作。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统一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各地各校要做好小学一年级和小升初新生信息采集和学籍注册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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