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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背景
“拆迁难,乃天下第一难”,从政府工作的角度来讲,这已经是一个共识。之所以说它难,一方面在于拆迁工作是服务于城市建设的需要,而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又有时间进度上的要求,容不得无限期地拖延;另一方面,拆迁工作又受到被拆迁人的利益要求的制约,每一次拆迁都往往涉及几十家、几百家住户,只要有几户,甚至一户不肯搬迁,拆迁的进度就会大大地被延误。由于一些舆论对被拆迁户利益的关注,老百姓对拆迁政策的误解,认为拆迁是你要来拆我,价格由我开,谈不拢,你就不能拆,从而给拆迁稳定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xx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于11月1日起实施。随后,省、市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先后制定和出台了《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市中心城区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一方面强化了政府管理拆迁的职能,对拆迁程序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同时,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模式也作了较大调整,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有权选择具体补偿形式。
在××路延伸工程拆迁工作启动以前,对××中心城区村民的拆迁安置工作基本上是按照划地自建的方式进行,即拆一点、建一片,并且建设面积远远超过拆迁面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这种随意安置方式显现了越来越大的弊端,居民的自建房随意性大,建筑品位参差不齐,物业管理无从谈起,既影响了城市品位,又无形中增加了城市建设的成本,浪费了城市宝贵的土地资源,同时还导致了新的“城中村”出现,使城市建设陷入了拆了建、建了又拆的恶性循环。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我市制定了中心城区发展的详细规划,出台了××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十不准”,明确规定中心城区规划区内不允许私人建房,拆迁安置一律实行公寓楼安置。
二、基本情况
1、××路延伸段(一期)拆迁范围内涉及房屋102栋,住户231户,涉及500多人,总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
2、××路延伸段拆迁范围内涉及二条道路。一条是××路由南向北延伸到北外环路长1300米(一期),再向北延伸跨沪昆高速公路与××经济开发区相接长为1000米(二期),全长共2300米,路宽42米;另一条是由××大道由西向东延伸到××路长为891米,路宽26米。二条道路预算造价约4200万元。
三、基本作法
1、制定政策,惠民利民。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以法律法规为依托,制定出台了《××市××路延伸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制作了大量的《××路延伸工程拆迁安置宣传手册》送户上门,并对拆迁安置小区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张榜公示。总的来看,在此次拆迁安置的政策上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增加安置方式。尊重居民的传统习惯,对人多房少的拆迁户,经居委会、街道办和协调办审查并公示无异议的,在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的基础上, 允许在中心城规划区(72平方公里)外按照“一户一宅”原则集中划地自建。
(二)照顾困难群众利益。对无房户或户均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给予一套不少于80平方米的住房,按地段基准价结算差价,仅相当于市场价的三分之一。如项家居民小组的五保户孙锦云老人,其老房子失火被烧毁,一直只身住在一个不足30平方米的房子里。在这次拆迁安置中,补偿他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老人对此非常感激。
(三)从优安置。房屋实行以一换一的产权调换,就近新建公寓楼安置房。一是位置优。按照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要求,选定黄金地段规划建设安置小区。此次安置地点的选择既体现了就地性,又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即在项家组原住址旁,与市公安局宿舍相邻一块空地上。二是政策优。对安置房建设的有关税费,政府予以了减免,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成本。
(四)合理补偿。在土地征用上实行同地同价;过渡期限内给予每户每月3元每平方的租房补助费。
(五)合理安排。安置房设计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鼓励拆迁户选择多个小套,除用于个人居住外还可用于出租增加收入。
2、干部带头,推动拆迁。一是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作用。通过调查摸底,先做好拆迁户中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xx年11月召开拆迁安置动员大会后,项家居民小组的干部项根生积极响应,第一批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极大地促进了整个工作的开展。二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此次拆迁安置工作过程中,官园街道负责同志带领张家山居委会干部全程参与,几乎每天都在居民家中做工作,他们忍受了不少不理解群众的冷遇甚至是谩骂,但他们无怨无悔,默默无闻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并按“项目化、责任人、时间表”的方式带动其他干部工作。三是发挥党员干部亲戚朋友关系的影响力。拆迁协调办摸清了拆迁户的各种社会关系,通过社会关系中涉及的党员干部来进一步做工作。如了解到孙家居民小组的孙锦德与名叫谢发财的个体老板私交较好的情况后,街道、居委会的干部找到了谢华财,请他帮助做思想工作,在谢华财的帮助下,孙锦德很快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另外,谢华财还帮助做通了在拆迁范围内自己亲侄郎的工作,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
3、健全机制,依法拆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建设领导小组、市城市乡规划建设局聂智胜局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抽调20多名优秀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协调办,负责拆迁征地、规划设计、政策法规咨询等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拆迁工作人员职责》、《拆迁工作人员纪律》等,规范拆迁工作人员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委托专业评估公司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市场化评估,确保拆迁补偿客观公正;建立信访接待服务制度,成立了专门的信访工作组,实行首问负责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拆迁指挥机构和拆迁现场都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每个举报事项都认真办理并给予明确答复;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实行工作例会制。每天上午通报前一天工作进度,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凡涉及拆迁工作具体问题,放在工作例会上研究,集体作出决定。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和反映的问题,做到大事小事不过夜,棘手问题现场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制度,从丈量、认定到补偿资金的结算和兑付,都在拆迁现场进行。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了宜阳新区、协调办、街道、居委会四级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一级包一级,层层抓落实。特别是所在街道干部分片包干,广泛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4、群众参与,阳光拆迁。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被拆迁群众参与拆迁全过程,保障了被拆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群众参与制定拆迁政策。政策出台前,多次召开由被拆迁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反复征求意见,使政策充分体现民意。二是广泛宣传让群众知情。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拆迁安置的法律法规、政策、补偿安置标准、工作程序等;拆迁工作队员分8个组进村入户,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三是实施阳光操作。在每一份拆迁补偿协议上必须由拆迁公司人员、评估人员、街道、居委会、协调办五方签字,方可生效。在房屋拆迁估价机构选定、房屋丈量、违法建筑的认定、补偿数额及资金兑付、安置地点、安置后生活保障等情况,都必须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工作人员在丈量拆迁户孙子生的房屋时,将其梯形结构的房屋按照长方形进行了丈量,结果多出了19平方米,丈量结果经公示收到群众反映后,协调办及时进行了纠正。
5、真情服务,和谐拆迁。各级拆迁工作人员充分理解被拆迁群众为城市发展所作出的牺牲和贡献,做到亲情拆迁、和谐拆迁,确保每户群众自愿拆迁。一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拆迁工作启动前后,领导小组成员多次深入到徐洪顺等拆迁户家里促膝谈心、宣传政策、关心民意、了解民情,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在动迁过程中,大家一方面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另一方面注重讲究方式方法,通过采取交友法、算账法(算补偿面积账、补偿价格账、环境改善账、生活质量账)等,有效地消除了被拆迁群众的疑虑,营造了广大被拆迁群众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二是在原则范围内让群众利益最大化。在制订《××路延伸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出台了15条补充规定,主要针对群众反映的封闭阳台面积计算、房屋补差、子女分户、无房户的认定、奖励政策、社保等问题,在原则允许的范围内制订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为被拆迁群众全方位提供拆迁服务。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
四、几点启示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开发建设拆迁安置难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也成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一大难题。××路延伸工程拆迁安置工作规模大、涉及人数多。在这种情况下,该工程拆迁安置工作能平稳和谐推进,其做法给我们以下启示: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实现和谐拆迁的根本。××路延伸工程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这是全市人民期盼多年的事情。城市建设拆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牢牢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切实把为人民谋福祉、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地把拆迁安置作为造福百姓的解困工程和民心工程,从而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和谐稳定的局面。
2、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是实现和谐拆迁的核心。在拆迁安置中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利民惠民的原则,从政策措施的制定、具体拆迁的实施,到被拆迁群众的安置,处处为群众考虑、让群众满意,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发展成果。实践表明,只要各级党委、政府本着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的立场去想问题、办事情,合理补偿他们因拆迁而受到的损失,认真解决他们在拆迁中遇到的困难,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再棘手的难题也能破解,再复杂的矛盾也能解决,再困难的事情也能办好。
3、发挥基层优势,充分依靠群众,是实现和谐拆迁的关键。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在拆迁工作中,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是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群众是城市建设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道理说明白,把政策讲清楚,把思想理顺畅,把工作做细致,拆迁工作就一定会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4、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是实现和谐拆迁的基础。在拆迁中坚持亲情拆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拆迁工作队员与被拆迁群众交朋友,把拆迁群众当成亲人,视群众的困难为自己的困难,热情关爱、热心帮助、热诚打动,从而化解了矛盾、拉近了距离、消除了对立,营造了和谐感人的拆迁局面。实践证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实实在在地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只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诸如城市建设拆迁、土地征用等矛盾多、困难大的工作,就能得到群众的充分理解和支持,确保在发展中始终保持和谐稳定的局面。
5、依法行政、规范运作,是实现和谐拆迁的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充分维护被拆迁群众权益。从拆迁决策、政策制定及建章立制到工作落实,从拆迁全过程到各个环节,始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依法依规、阳光透明、合理规范,确保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以下简称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和帮助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安置帮教工作也呈现了区域化的不均衡发展。而这其中,既有安置帮教机构的原因,也有刑释解教人员自身的原因,本文将就此进行分析。
(一)缺乏法律依据
目前为止,除了一些个别的原则性指导文件,我国还没有一部系统的全面的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保护的法律,实践中往往只能依靠政府及相关机构的政策性文件来指导工作,没有统一的标准,任意性较大,这也导致实际工作缺乏执行力,或是在执行过程中特别混乱,难以衔接。
(二)基层组织建设不完善,脱管失控现象严重
由于安置帮教工作本身的非强制性,很多刑释解教人员在回归后不会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报到及办理入户手续,而是选择到外地务工,这导致当地的安置帮教组织无法掌握他们的行踪,因而造成脱管漏管现象。而安置帮教工作本身也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工作机构,有的地方有专门的安置帮教组织,有的地方则与社区矫正或基层工作处合二为一。这样混乱的组织形式导致没有统一的考核标准,没有统一的工作流程。再加上这项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而很多地方基层组织的力量薄弱,无力统筹各个部门统一开展工作,因此这项工作很多时候处于无人抓无人管的状态。
(三)安置就业困难
在目前整体就业形势严峻的现实下,刑释解教人员大多都面临着无法就业的困境,由于刑释解教人员很多自身条件差,文化水平不高,再加上社会歧视,他们在缺乏政府帮助的情况下很难实现自力就业。
(四)安置帮教主体单一,缺乏社会参与
安置帮教工作的最终目的是让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被社会所接纳,而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安置帮教工作都是以政府为主导,极度缺乏社会力量的参与。而安置帮教工作本身就是一项应当由社会主导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参与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一)安置帮教理论研究、立法滞后
西方国家对于人的社会保护有着200多年的研究历史,但我国在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十分薄弱,还没有专门的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而刑释解教人员的回归社会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再社会化工程,需要社会学、法学的理论予以支撑。虽然中央、国务院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央综治委和各省市综治委也制定了一些工作方面的规定,但就安置帮教工作本身来说没有一部法律来指导、管理,这给安置帮教工作带来很多不便。1954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改造罪犯刑满释放及安置就业暂行处理办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显然已不再适用。1994年的《监狱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救济和权利保障等问题作了专门规定,但只有4个条文,这些规定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和程序性,不能涵盖安置帮教工作的全部内容。现阶段的安置帮教工作主要还是依据现行有关政策,借助行政手法去贯彻落实,这既不符合依法治国方略,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二)基层力量分散,信息资源没有共享
安置帮教工作需要多部门联合开展,但是部分单位缺乏大局意识,对安置帮教工作不够重视,再加上不同系统的单位内部缺乏固定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导致难以形成合力共同完成这项工作。同时,我国大部分省市的基层安置帮教机构没有与公安机关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人口信息不全,对部分不愿意回原籍或者因各种原因发生户口迁移的人员难以管理。
(三)刑释解教人员的标签污名化与社会区隔和排斥
刑释解教人员虽然已经经过国家规范的约束和改造,实现了再社会化,但社会制度、社会成员对其污名化标签的现象和机制安排确实是客观存在的。比如对他们的定期审查,舆论宣传中对他们的负面报道。普通民众对安置帮教人员的评价也普遍比较负面,危险而易于再次犯罪往往是人们对他们的第一印象。刑释解教人员同时还面临着社会的区隔和制度的排斥。英国社会学家布思关于伦敦地区刑满释放人员的研究发现,这些人重犯率很高与社会文化的区隔和排斥有着很强的相关性。标签污名化通过社会制度的区隔而得到进一步的强化。这些区隔和排斥包括就业制度中的歧视、流动机会的丧失以及身份的固化等等。刑释解教人员一般来说社会声望都比较低,经济购买力和政治权力往往也是缺乏的,他们往往被隔离在正常的流动渠道之外而成为圈外人。
(四)政府与NGO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缺乏合作
政府在安置帮教工作中能够有力的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的质量,降低违法犯罪率,维护社会稳定,但是政府的工作往往缺乏专业化的水平,很多时候有心无力,最终产生畏难情绪,反而不利于工作的开展。相反的,一些非政府组织拥有大量的专业社工和常年从事社会工作的经验,并且能够深入社会之中,不仅能够做好工作还能起到正面的宣传作用,传递正能量。可是,现实情况是,目前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缺乏长效有力地合作机制。如果能够借助一些非政府组织,例如上海市的新航社区服务总站,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帮扶回归人员的工作交给专业的社工站,由专门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来开展工作,既是对政府力量的有效补充,也能够让社会大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认识,取得人们理解和认可。
(一)安置帮教工作的法治化
法治化的前提是法制化,安置帮教工作应当依法进行,遵循法律程序,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具体来说应当考虑到以下几点:
1.权利义务(权力职责)的法制化。以立法形式完善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保障,明确工作部门的职责分配,避免工作混乱互相推诿。
2.工作程序的法制化。将安置帮教工作作为一个长期工作固定下来,明确工作程序,形成稳定的工作制度。
3.工作机制的一体化。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建立健全一体化的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充分共享信息资源,通过立法或制度上的规定将各个职能部门和机构有效联合起来做到帮教工作机制的一体化。
(二)刑释解教人员的去污名化
污名化就其实质而言,是主体在外在环境制约下的自我建构和自我认同。该机制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制度的切合。为此,在开展具体的安置帮教实践工作中可以引入社会学、社会工作领域中所普遍强调的保密、责任原则,消除制度安排中的比如说就业领域的歧视性政策;在舆论、媒体宣传等领域中消除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负面和污名化形象塑造等。通过行为的规范、生活生产技能的培训提升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适应能力,经过帮扶教育消除刑释解教人员心灵上被打下的烙印,避免其产生“自我降格”的心理过程。
(三)丰富社会网络资源,加强政府与NGO之间的合作
借助一些非政府组织,例如我国上海市就有新航社区服务总站,当地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帮扶回归人员的工作交给专业的社工站,由专门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来开展工作,既是对政府力量的有效补充,也能够让社会大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认识,取得人们理解和认可。通过社区工作和行政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与社会资源的联系,发挥正式团体、非正式团体的社会辅助性作用。
为更好地促进土地整治工作,冷水江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与财政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对近几年来我市土地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实地调查了岩口镇6个村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铎山镇咸宜村土地开发项目、中连乡耸山村灾毁耕地复垦项目等9个土地整治项目,并在国土资源部门了解了有关土地整治的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形成了如下的调研报告。
一、近年来土地整治情况及成效
我市是一座典型的丘陵山区工矿城市,但因长时期、高强度、低效能对矿产资源的过度开采,无疑对土地资源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耗,我市10.542万亩耕地就有4.5万亩受采空区和地质灾害影响,耕地资源人均不足0.3亩,采空区土地的复垦和宜农荒地的开发整理问题日益凸现。近几年,我市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国土资源、财政部门积极主动与上级衔接,严格规范资金管理,成功实施多个中央、省、娄底市和市本级项目,完成建设规模面积1266.41公顷,新增耕地350.1公顷,有效地保障了我市各项建设用地的需求及其耕地占补动态平衡。目前,我市土地整治主要是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方式对田、水、路、林进行综合整治。
(一)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从根本上改善我市采空区域内生态环境,增加土地区复耕复种数量,缓解我市日益突出的人地矛盾,实现耕地占补动态平衡,我市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千方百计争取工程立项,多次向娄底市、省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我市采空区土地资源的损毁情况,多次邀请上级有关领导和专家来我市实地考察论证,赢得了上级的理解和支持,先后争取土地整治项目近百余项。
(二)土地整理复垦工作有序推进,土地开发工作长足发展。我市土地整理工作始于20xx年金竹山煤矿采空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每年都有新的项目施建。至今我市已竣工验收16个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累计投资2997.69万元,整治土地958.28公顷,新增耕地79.33公顷,当前在施建的土地综合整治复垦项目有3个。近几年,土地开发工作发展较快,在山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国土资源部门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至今我市已竣工验收52个土地开发项目,总计开发土地308.13公顷,新增耕地270.77公顷,20xx年度土地开发项目申报工作形势喜人,当前有38个土地开发项目正在立项申报中。
(三)项目建设程序得到规范,工程质量逐步提高。在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土资源部门较好地遵循了“三公开”制度,做到项目立项公开、项目实施方案公开、工程竣工验收公开;主动接受检察、监察部门对项目建设各腐败风险点的督察,确保了项目建设各环节的公开、透明,进一步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在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中,国土部门精心组织项目工程实施,始终做到领导到位、力量到位、措施到位、目标到位。做到统一规划,分区(项目小区)施工,按进度付款,对工作人员实行目标责任考核,保证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在实际工作中,工作人员顶严寒冒酷暑,始终坚持在项目工地检查指导,受到群众交口称赞。
(四)社会效益有效提高,经济效益初步显现。我市对农村土地整治后“小田变大田”、田、水、路、林综合配套,较好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岩口镇金连村通过土地整治后实施农业综合种植,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农作物长势喜人。铎山镇咸宜村的土地开发项目实施后,发展水果种植业,葡萄种植实现了一年挂果。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充分显现。对于土地整治新增的耕地,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了270.77公顷用地指标,有利地支持了建设用地需要。
二、开发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耕地保护意识淡薄,土地抛荒现象严重。
一是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面积大,特别是工矿用地破坏耕地现象突出。每年度全市因各项非农建设需征用耕地面积近千亩,而且呈增长趋势,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大量优质的耕地被征转为建设用地。加上我市工矿企业生产的尾矿砂、炉渣等废弃物通常未经环保处置就地随意堆放,占用耕地现象突出。耕地保护意识弱,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二是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村民建房随意占用农田,新建住宅后,旧宅基地没有拆除退还集体组织,造成土地极大的浪费;
三是农村村民的耕地保护意识淡薄,加上农产品种植收入相对较低,国家粮食直补到户,我市农田种植面积急剧减少,土地抛荒现象严重;
四是干群认识不到位,工作阻力较大。土地整治工程实施打破原有土地使用界限,需要占用村民土地或土地调整,但又不属于征地,没有补偿费用,许多群众担心土地收益减少,只顾眼前利益,在项目实施中阻工闹事,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二)配套资金短缺,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我市土地整治项目的资金均来自上级项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往往难以到位,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的涉农资金又比较分散,未能整合利用。由于资金的短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配套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无法实施,抗灾能力弱。
(三)项目选址难,矿区和“空心村”的土地整治难度大。
一是矿山采空区面积大。我市作为工矿城市,矿采资源的过度开采造成塌陷、塘渠受损、地力下降、土地荒芜现象严重。经调查统计,我市矿山采空区面积约17466.67公顷,约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4%,矿区的土地整治工作任重道远;
二是“空心村”现象严重。农村村民建房热衷于弃旧宅沿路建新房,大片旧宅院废弃,形成“空心村”,且点多面广,我市各乡镇均有分布;
三是耕地资源少,土地集约利用率低,土地整治项目选址难。按照土地整治集中连片、追求规模效益的原则,耕地连片开发需要20xx—3000亩,我市具备开发条件的土地基本上已实施了整治项目,很难找到达到立项条件的项目;
四是部分土地可以实施整治项目,但土地没有实施集中流转,项目实施难度大;五是部分荒地国土资源部门想开发,但大多属于林业部门确定的宜林地,项目选址难。
(四)土地整治后期管护不到位,土地经济效益发挥不佳。
土地整治项目完成后,后期的管护按照有关规定,项目承包单位与项目所在地的乡镇办、村签订了管护协议,明确了责任要求,但乡镇办和村无专人、无管护资金,沟、渠、路实际上没有管护,又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土地重新抛荒或改变用途现象多有出现,土地的经济效益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如:岩口镇金星村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后承包经营,因缺乏管理,菜地杂草丛生、鲜红的辣椒烂在地头、瓜果蔬菜熟透了无人采摘,项目后期管护有待加强。
(五)工程招投标门槛低,工程监管难。据调查了解,我市目前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均由招投标代理公司代理,部分项目标的数额小、门槛低,报名参加投标的公司达三四十家之多,且存在围标、串标现象,部分中标者花费在招投标上的费用上万元,这些费用又转嫁到工程上,增加工程成本。部分施工单位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使用便宜的石灰粉代替河沙,减少工程成本牟取利润,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工程监管难。
(六)部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过低。
一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比较重视土地平整设计与施工,但针对土壤改良和后期耕种管护工程规定欠缺;
二是我市的整治项目大部分都属山区,有些地方路都没有修,很多施工材料都需人抬或者马背上山,但定额标准中对运输成本考虑不充足;
三是定额人工工资过低,人工单价预算定额与实际差距大,预算定额标准人工工资在40—50元/天,而实际我市人工工资在100—160元/天。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耕地保护、节约用地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工作的宣传,可以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可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车巡回宣传,组织企业负责人和乡镇、村、组干部开展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宣传。充分发挥基层政府、村级组织和群众的主观能动性,让他们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配合。梳理废除招商引资政策中不合理的土地优惠政策,为我市土地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提高全民耕地保护、节约用地的意识,扭转企业随意占地、圈地,村民建新房占旧宅基地的局面。
(二)部门联动、强化责任,抓好土地整治工作。
一是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对全市各单位的绩效考核范围。目前,耕地保护工作已纳入省、娄底市的绩效考核范围,我市虽然在年初与各乡镇办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但没有考核机制,效果不明显。应该参照上级的相关做法,出台具体的耕地保护考核细则,防止耕地抛荒,按照xx 大报告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强化土地整治项目所在地乡(镇办)、村、组的责任,加大乡村两级组织的耕地保护问责力度,加大对违法用地的处罚力度;
二是部门联动,有效推动土地整治工作。成立政府领导挂帅,国土、财政、监察、农业、林业、水利、审计、检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部门联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土地整治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土地整治机构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以适应土地整治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三)注重规划统领,积极争取项目。土地整治内容丰富,需要在全市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相关部门应尽快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并与村镇建设规划相衔接,根据规划积极争取项目。统筹结合新农村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共同发展。
(四)有效整合涉农资金,加大资金投入。要以土地整治项目为平台,加强各项涉农资金的整合。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集中投入、各计成效”的总体要求,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林业工程、农村公路建设、扶贫开发、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向项目区,充分发挥资金综合效益和叠加效应;我市的土地整治项目多,资金压力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适当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精神,出台市本级《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耕种补助经费发放办法》,将耕种补助经费按规定纳入项目预算。
(五)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妥善解决矿区和“空心村”的土地整治。
一是加快土地集中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党的 xx 大 报告提出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现集约化的农业经营体系,政府要逐步实施规模化的土地流转。我市可以采取由市经管局负责,国土资源部门和各乡镇办、村、组共同参与的形式,实施土地集中流转;要解决好土地细碎化经营的问题,通过租地耕作、农机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探索有利于土地连片规模经营的形式和办法。要因地制宜,鼓励和促进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承包土地整治项目区土地。如:我市岩口、铎山的葡萄、杨梅产业远近闻名,这两个乡镇的土地综合整治、连片开发可发展葡萄、杨梅种植,通过农业开发公司的形式壮大发展,树立品牌;要制定有利于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奖励政策,对实现整乡和整村土地连片规模经营的,给予奖励,并在土地整治项目安排和资金投放上予以倾斜,将成功经验逐步推广;
二是强力推行“批新宅基地退旧宅基地”制度,减少“空心村”;
三是国土资源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市、乡两级财政和矿区企业配套资金,共同抓好矿区土地复垦。
(六)加强土地整治后期管护,提高土地经济效益。随着我市土地整治项目的全面铺开,后期管护的重要性更加凸显。要高度重视后期管护工作,将管护工作纳入耕地保护范畴,作为绩效考核内容。加强管护制度建设,制定管护标准,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建立管护队伍。可采取以市政府为主导、乡村为主体的工作机制,采用专业管护、集体管护、协会管护、义务管护等多种方法加强管护,确保管护实施到位。以项目新增地收入为主,努力争取国家投入,地方适当补充,农民投工投劳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管护资金和投入问题。
(七)抓好项目招投标工作,加强工程监管。
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招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投标报名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单位才能投标;将土地整治项目纳入国土资源部门的网上招、拍、挂系统,防止“地下”交易;严格依法办事,打击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围标、串标等行为,对出现此类行为的公司,取消参加我市土地整治项目的竞标资格;
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工程监管,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实行项目资金使用全程跟踪审计制度,建立由监察、检察等部门参与的风险防控共同责任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合理确定预算定额;定期检查土地整治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打造土地整治民心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县局201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现公布20x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等六部分组成。
一、基本概述
201x年,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县局成立了以局长刘政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局办公室具体组织、各股室安排一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股室的信息公开。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通过各股室积极配合,梳理、分析、公开自查,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县局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负责落实,各股室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县局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五大类:单位简介、领导介绍、机构职能、执法公开、办事指南。每个大类又分为若干小类,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属应当公开的必须纳入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x年,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服务事项类信息10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7条,其它类信息11条,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化达到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年未接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x年,县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和公众对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工作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大推进力度,及时改进不足,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发展。
近年来,xx镇党委、政府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积极在全镇实行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倡导良好风尚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把丧事简办、厚养薄葬、革除封建陋习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抓出了特色、抓出了成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按照县委主要领导同志的意见,县政协于近期组织了部分政协委员到xx镇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xx镇辖27个行政村,53个自然村,人口万。长期以来,该镇的人们也和全县其他乡镇一样,都有着为去世的亲人风光料理后事的习惯。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丧事办理场面越来越大,花销越来越多,人们互相攀比,甚至大搞铺张浪费,办理丧事渐渐成了一种负担,据调查,在xx镇,按以前的风俗,一般农村办一件丧事,要请鼓手、办宴席、扎纸草、穿孝服、大棺材、大坟头、大墓碑。平均费用如下:请鼓手一般需要20xx元,办宴席大约需要3000—4000元,扎纸草大约20xx元。孝服用白布大约20xx元,一个大棺材至少需要20xx元,这样算下来,办理一件丧事一般需要花费12000元左右。而当地一般家庭的年人均收入大约在4500—4800左右,仅丧葬一项,就给晚辈、亲戚、朋友等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通过调研得知,大部分群众都非常赞成节俭办丧事,对大操大办非常反感。
一、主要做法
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培养典型、推广经验。成立了领导小组,及时了召开专题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责任,强化了措施,并纳入对村级组织的总体工作考核之中,建立了量化考核机制,在全镇把这项工作逐步推广开来。
一是深入调研,摸清底子。在实行殡葬改革前期,镇党委就组织了专门人员成立调研组,对全镇的殡葬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深入农户,调查走访,充分了解群众对当前农村丧葬习俗的态度,镇主要负责同志也经常利用下村驻点等时机,走访群众,摸清底子,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结合调研情况对推行殡葬改革的可行性进行研究。
二是树立典型,以点带面。xx社区自实行火葬以来,居民始终坚持不使用大棺木。镇党委、政府抓住这一典型和有利时机,在xx社区多次召开全体党员会、村民议事会、老干部和群众代表会议,取得大多数村民的支持,在该社区率先进行了殡葬改革。在取得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在xx社区召开了全镇殡葬改革现场会,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扩大影响,在全镇推广。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组装宣传车,深入各村进行“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宣传。向全镇村民发出倡议书,与全体村民签订《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协议书。
四是健全机制,全面铺开。针对农村丧事实际,xx镇从报丧、请鼓手、扎纸草、招待、大棺木五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出台了《xx镇殡葬改革实施意见》,制定了丧事《五不准、五提倡》:不准报大丧,提倡报丧顶门亲戚来;
不准请鼓手,提倡用音响放哀乐代替鼓手;
不准扎纸草,提倡用书写挽联寄托哀思;
不准大吃大喝,提倡招待一律一汤一饭;
不准立大坟头,提倡一律使用骨灰盒,安葬在公墓。同时禁止搭建灵棚、唱大戏、演歌舞、吹响戏;
禁止使用迷信用品;
禁止在丧葬活动中出现看风水、做道场、结阴亲等封建迷信活动。街道成立治丧委员会,统一购买了音响、哀乐、送葬车等殡葬用品,治丧委员会加强殡葬服务质量,办丧事不搞迷信,送葬不讲排场,平时上坟不准烧纸,杜绝了丧葬浪费和攀比行为。各工作区、村街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了党委、政府年终立项考核之中。
五是加强监督,强力推进。丧葬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有些难度的,特别是有些生活比较富裕的人,存有一定的摆阔心理。同时,各村的工作力度也存在一定差距。对此,镇成立了由纪检、武装、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为主的殡葬改革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镇殡葬改革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制止,对搭建灵棚的当场拆棚,对唱大戏、吹响戏、演歌舞的立即驱散,并在全镇进行曝光。
二、主要成效
一是节约了费用,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我们在xx居、于家山等村街社区进行调研时,于家山村支部书记反映,自全镇实行殡葬《五不准、五提倡》规定以来,该村已经有5位老人先后去世,这5位老人全部执行新的丧葬规定。据丧主家反映,各家基本上用3000元就能够将丧事办完,平均费用节省了四分之三还多。从一个简单的侧面和事例就可以看出费用的节省情况:该村卖豆腐的店主反映,以前,村内完成一件丧事,需要订购豆腐300斤左右用来招待,现在的5件丧事,少的用了豆腐48斤,多的用了64斤,和以前相比,招待节省了四分之三左右。按照这个比率计算,xx镇平均每年大约有300——400人去世,至少可以节约丧葬费300万元左右。
二是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实行殡葬改革以前,丧事一般大操大办三天,亲戚、邻居全靠上,招待、应筹、忙事等牵扯了主人大量时间和精力,往往丧事办理完了,人也累的精疲力竭,苦不堪言。改革后,办理丧事参加的人少了,招待的人少了,丧事的程序简化了,花的钱也少了,相比之下主人也轻松多了,其他人也可以把时间用来多做些对家庭、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把精力更多地用在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来。
三是促进了社会和谐。在农村的丧事中,经常能见到因为丧葬费用分担问题,导致弟兄之间、姐妹之间、妯娌之间产生了许多矛盾,有的甚至走上法庭,导致弟兄反目、姐妹成仇、妯娌不合,从此不相往来。xx镇的做法,减轻了农民负担,家中人口多的,办理一件丧事,弟兄、姐妹均摊几百元钱就能将丧事办完,对每一个家庭来说,都不成为负担,大家乐意接受,减少了闹矛盾的诱因,促进了社会和谐。
四是倡树了文明新风。眼下,在农村丧事办理的过程中,有一些封建的、不良的丧葬和文化习俗又有所抬头,有的甚至粗俗低下。针对这种情况,推行殡葬改革,实行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势在必行,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文明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加强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种值得全社会来提倡和树立的文明新风,是弘扬传统优秀文化给我们提出的新要求。实行丧葬改革,得民心,顺民意,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劳动力,树立了新的孝敬赡养观。
五是引起较好的社会反响。通过近一段时期的工作推进,全镇大部分村陆续实行了这项改革,收到明显的成效。老百姓普遍反映,实行殡葬改革是镇党委、政府坚持以民为本,创新工作,为百姓做的一件得民心的大实事、大好事,做成了多少年来群众想做而没做成的一件难事,解决了一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最现实、最直接的农村问题,具有重大意义,在全镇、全县都造成巨大反响,大多数群众都表示积极拥护和支持。
三、几点建议
目前,虽然xx镇的殡葬改革工作推行的比较顺利,且效果明显,但是,通过调研,我们也发现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丧事简办的环节还有待于进一步细化,宣传力度还不够,很多村民担心只是一阵风,不能够长期坚持抓下去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加大宣传教育推广力度。传统的丧葬习惯已经根深蒂固,要想在短期内彻底根除,还是有一定难度的,这就需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主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小喇叭等现代宣传手段,营造大氛围。要建立强大的宣传舆论阵地,逐步扩大改革面,促进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开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在全县宣传推广殡葬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和老百姓所得的实惠,要充分利用xx社区的典型带动作用,搞好宣传,在全县掀起推广xx镇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的热潮。
二要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镇、村两级组织机构,重点靠上抓殡葬改革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乡镇要专门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长期负责这项工作。民政、工商、文化等行政部门要通力协作,严格规范对吹鼓手队伍、殡葬用品市场的管理。村里要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积极吸纳他们加入到村级殡葬改革工作小组中去。既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又要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共识,并广泛推行。
三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制度。该项工作的深入细致开展,离不开健全的组织,完善的规章制度。要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建立管理办公室,做到地点、门牌、制度、人员齐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对“五不准、五提倡”的规定还需要继续加以具体和细化,特别是在殡葬用品的使用上,比如孝布的使用上还显的过于浪费,可以考虑统一使用黑纱来代替孝布,也比较有利于推行。另外在怎样体现对老人的“厚养”、提倡怎样的孝敬观,在农村还缺乏一定的规定、制度和约束措施。民政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对部分村居成熟的经验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制度,逐步完善,并建立健全约束机制,结合已有的村规民约,对不遵守制度、实行“薄养厚葬”、影响全镇殡葬改革工作的行为要有一定的约束惩治措施。
四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建立长效机制。实行殡葬改革是一件让百姓得实惠的大好事,要长期坚持下去。在调研中,很多村民存在一定的顾虑,那就是这项改革能不能长期坚持下来的问题,要想解决农民的顾虑,就必须建立长效机制,镇里要出台相应考核措施,村里要召开村民议事会、党员会,会议可以吸收德高望重的、有代表性的老年人参加,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共同商讨本村的村规民约和考核措施,用来规范约束这项工作,保障该项改革工作在基层能够长期坚持下去。为防止丧事大操大办现象出现反弹,就要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已经成立的治丧委员会和村民督查小组的作用,及时说服教育并制止大操大办的行为。
五要继续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是殡葬改革工作推行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根本保障。针对农村外出工作人员越来越多的实际情况,不但要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还要注意做好农村在外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在外工作的党政事业干部、经商的企业老板等收入相对较高的群体,让他们理解支持乡镇、村(街)居实行的殡葬改革工作,树立科学的孝敬观、殡葬观,共同促进家乡的繁荣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