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7 14:24:25
4.1 甲方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与乙方履行合同:确认设计方案(包括效果示意图、平立面图、台面图等)与现场交底后签订本合同(含订购单)、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和其他事宜。
4.2 乙方建议甲方首先装修厨房,按照相应规范和设计师建议将厨房基础工程改造完成后由设计师复测,同时将自购部品实物与尺寸提供给设计师并在图纸上予以确认、确定最终设计方案。在甲方交齐全款(或者交付总价款的______%)后,己方依据订单安排生产。乙方建议在瓦工、木工作业完成后再进行整体厨房安装,避免交叉施工可能给厨房带来的损坏。建议甲方与乙方设计师随时沟通,以确定合适的安装时间。
4.3 乙方建议甲方尽量购买乙方的整体厨房产品。如甲方确需配套其他品牌厨房部品,甲方应购买有信誉保证厂家的产品,并要求其经销(服务)商提供服务,同时索取并保存好保修证和发票等以获得售后保证;如由于该部分产品质量不良或安装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4.4 施工过程中甲方需给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乙方按照设计方案图纸与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如由于乙方原因需要现场调整方案的,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并由乙方承担调整费用),乙方安装过程中负责对厨房现场设施和厨房成品进行保护,现场进行试机演示和使用讲解,参加竣工验收。
4.5施工安全等重要事项约定:
4.5.l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详尽说明隐蔽式水、电、气线路的位置及走向、墙体材料,并听从乙方技术性指导建议,如甲方没有履行该义务的,出现施工安全责任事故、返工或安装后影响使用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5.2 整体厨房施工前的地面应当是已经由房屋建筑开发商或者装饰公司做好防水处理的,并不会因此在
使用过程中渗漏水影响临近用户生活;甲方厨房水电气管线、插座等质量与安装必须合格,并应由建筑开发商、装饰公司提供相关的服务与质量保证,乙方不承担以上零部件质量不良或安装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连带责任。
4.5.3 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等,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门头制作安装合同书
甲方:永昌县热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永昌县xxx广告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永昌县西关市场。
2、工程内容:门头装饰。
3、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4、材质要求:(1)扣板
(2)门头造型(按照设计样板制作) 标准。
5、开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竣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总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10个工作日。
第二条:合同价款
装饰装修材料、人工费用总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仟元;¥:3500。签订合同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装修装饰费用3500。
第三条:双方权利
甲方:
1、向乙方提供门头安装位置并确保此位置可以施工。
2、负责施工现场业主及城管的协调。
乙方:
1、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施工中出现所有的人身安全问题均有乙方自行负责。
4、甲方所有入住的商户的店招牌必须由乙方负责设计安装,商户不得和其它广告公司合作。所有价格由商户和乙方商谈。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5、甲方所有入住的商户的店招牌必须由乙方负责设计安装,但
是不到高于市场价。如果商户和其它广告公司合作,视为甲方违约,每个单间商铺甲方赔偿乙方违约金20xx元。乙方每个店招门头给甲方提成100元。
第五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3、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电话:
乙方: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合同编号: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 影视宣传片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影视广告制作构思及制作标准
1.影视宣传片长度 分 秒
2.影视宣传片单价:元(/秒)
二、合同总额与付款方式
1、合同总额:¥元(大写:人民币 )
2、付款方式:
2.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影视广告制作费的 30 %,¥ 元(大写:人民币作为预付款,乙方充分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后,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否则乙方应当将预付款归还甲方。
2.2乙方根据制作脚本和制作策划方案完成一稿(带有中艺虹腾未成品的图标),甲方项目授权代表确认乙方上述工作,并签署《项目进度确认书》。甲方无异议,需向乙方支付剩
余 40 %的款项¥ 元 (大写:人民币元)。 如乙方在 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甲方支付的项目进度款,乙方有权暂停项目制作,直至收到项目进度款后,乙方恢复项目制作。
注:1)、以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材料费、差旅费、办公费、人员工资、一切税费等所有与本合同项下广告制作相关的成本、税收及费用,甲方再无需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3为保护双方知识产权不受第三方侵害,乙方在项目过程中向甲方提交的任何有关影片的制作内容,乙方均会注明“中艺虹腾未成品”标志字样。甲方项目授权代表对乙方最终工作确认后,并签署项目成品确认书,甲方应于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 %的款项¥(大写:人民币__ 元 )。在收到甲方第三期支付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最终项目成品,甲方授权代表签收。
三、制作周期
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影视广告完成品。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出具体要求,并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在乙方按本合同准时保质保量履行义务及责任的前提下,应保证按约定及时付款;工作内容有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如果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与双方确认的广告方案有较大异议的改变,甲方有权提出修改。
3、在乙方提交样片、配乐后应及时完成样片及配乐的审验工作,如有异议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原则,需尽快在合同期限内协商解决。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签字认可的广告文案要求进行拍摄及制作,且成片各项技术指标均需达到播出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2、经甲方确定制作广告方案后,乙方应严格按照原创意制作,如须更改,须经甲方同意,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必须严守商业道德,做好保密工作,不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如乙方提交给甲方的工作成果侵犯第三人著作
权或者其他权利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知识产权:
1、本合同项下所有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版权、著作权、所有权、收益权,均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成果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也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乙方提交给甲方的工作成果侵犯第三人著作权、肖像权或者其他权利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该电影艺术短片的任何一部分时均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肖像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所有权等的起诉和其他方式的追索。若由此产生侵权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如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甲方自身原因(如故意拖延提供相应资料的时间等)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如乙方无故逾期交付工作成果,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情况通过传真等形式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履行或逾期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理由的有效文件。同时出具权威部门和公证机构证明,双方应立即协商寻找合理办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的后果,由于怠于通知给甲方的损失扩大部分由乙方负责。
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阻碍本合同的执行超过10日整,则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协调商议解决问题。
4、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否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赔偿守约方相应的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及适用的法律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及履行。
2、 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的往来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3、 上述合同条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如有变动,需经双方盖章确认方才生效。
十、各方授权代表
甲方授权联系代表:
乙方授权联系代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 址:电话: 电话:
图文传真:图文传真: 邮箱: 邮箱:
时间: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各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制作
1、规格、数量:LOGO+“XX驾校”四个主字
2、制作工艺:平雕平面字不锈钢围边,烤漆镀锌板封底,防水、防
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支付方式及验收
1、标识标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XXXXX元,大写:贰万肆仟陆佰元整。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12300元,大写:
四、工程期限
1、以甲方通知现场施工起20天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在乙方制作过程中提出修改意见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2、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
3、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5、如乙方制作的标志标牌不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不符合质量标牌的价款。
6、乙方在本合同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民事纠纷,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广告字体、LOGO材质保质保量按期进行制作、
3、完全配合甲方的其它要求。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定按时保质制作、安装完成标识标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到乙方应承担返工维修。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的费用。
七、其他
1、此合同后附材质报价说明,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在合同条款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门头店招制作安装合同
委托方(简称甲方):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电子邮箱:
承揽方(简称乙方):
联系人:电话:
地址: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承揽甲方委托制作安装的 门头店招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门头店招委托制作安装内容:
1、甲方提供设计图纸,乙方根据其设计版式及尺寸现场核定后制作、安装如出错,又乙方重新制作。 2、店招工艺要求:
(1)店招铝塑板粘贴接缝必须平齐,有接缝的铝塑板分格相等对应,整体平整不留气泡、划痕、剩胶、翘角、干净、整洁美观等。
(2)店招根据门头大小设计规格,店招阳角、转角禁止切割打断,必须为整体。
(3)转角街铺通道的店招正立面阳角必须做挡水处理,墙体与铝塑板之间须打上结构胶作防水处理,店招底部倾斜5-10度,以免雨水倒流。
(4)店招顶部必须用镀锌铁皮或铝塑板做防水及排污处理,防水缝隙必须密封、不积水,有排污坡度,正面平整不得影响店招外观形象。。
(5)发光字的安装必须写1:1的模子,招牌字与字之间严格按照品牌部标注的尺寸比例进行安装。
2、店招的主要材质约定如下:
第二条:安装地点:
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约定或附件为准则(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约定或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 要求制作安装安全、牢固、美观。
第四条:乙方主体资格要求:
1、乙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并有承揽能力和经验的公司。
2、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美工部可以作为本合同的承揽方,但不允许私人承揽。
3、乙方须提供通过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且加盖合法有效公章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制作安装费总价: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2、支付方式: 。
第六条: 工程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之日起 工作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停电、下雨、雪、四级以上大风等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门头店招的设计并提供设计图纸。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安装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负责施工场地的水电等事宜。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5、有权要求乙方在当地城管、行政部门办理店招安装实施报批手续、并可随时检查店招制作安装情况,如发现问题,有权告知乙方及时免费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和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
4、负责制作、安装过程中相关人员的的人身安全。
5、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第八条: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4工作日内,通知甲方须组织正式验收。店招铝塑板验收以实际展开面积验收,并以实际测量面积结算费用。甲方在在接到通知后4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合格。验收合格,进入质保期。
2、甲方验收乙方安装制作是否符合本合同(包括附件)相关定义的各项要求,并在24小时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而乙方应在随后的48小时内给予改正并敦促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即签收验收报告书予以确认。
3、涉及钢结构的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8级。
第九条、安全及版权责任:
1、乙方须对己方制作安装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并采取安全帽、安全带等相应保护措施,对空中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吊装设备和车辆的安全性负全部责任。
2、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发生的己方施工人员的伤、亡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
3、因乙方施工原因出现事故,影响门店正常营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门店租金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因坠物、漏电、失火等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如因此导致甲方被索赔或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门头店招,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赔偿相应损失的责任。
第十一条:质保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本合同所涉及乙方制作安装的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两年。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进行维修、加固或更换。两年以后,如需维修,乙方收取成本费用。
2、门头店招的安全性保证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内因门头店招全部或部分脱落,伤人或物,由乙方负全责。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安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厨房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整体厨房企业标准和本厨房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展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
一、合作内容
1、要求加工安装明细单(见附件)
2、合同履行期间: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
3、广告画面安装地点:
二、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元整)。前述费用已包括税费、制作费、发布费、设置费、维护保修费、城管报批费等。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及甲方要求进行展板的制作,甲方按制作要求及验收方法对展板进行验收,验收报告(附照片)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合同附件及履约支付的依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
(2)以上付款,甲方以转帐支票、电汇或其他银行结算方式支付。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机构所在地开具的广告业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国地税通用机打发票,否则甲方可将付款时间顺延或拒绝付款。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制作、安装展板。在广告制作前____日,乙方须以__________形式提供展板打样,经甲方确认后,连同制作确认单一同作为合同附件,确定样品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
2、甲方应确保其提供的展板画面设计资料、样稿等行政报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色彩与甲方签字后的展板画面样稿出现明显色彩差异、清晰度偏差、画面错位、尺寸不合规等现象,严重影响展板画面最终发布效果,由乙方重新制作。
4、展板画面制作期间,甲方有权监督跟踪乙方的制作,安装,维护进程及质量问题。甲方派代表按进度验收认定,如有疑议应及时提出,乙方要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及时进行纠正。
5、乙方应当维护展板画面的制作与安装质量,期间由于乙方安装不当发生的画面脱落等问题,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及时维修。
五、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付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价款,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扣除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造成其他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重作更换等,且工期不予顺延,经重作更换仍达不
到质量标准的,乙方退还甲方已付款,并承担甲方另行制作的费用。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不低于合同价款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六、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七、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八、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九、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两日内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遇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一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制作宣传物料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大同大学、大同县一中、阳高一中、矿区三医院、新荣区一中、集宁北师大、四子王旗一中、山阴县一中等所有食堂展板制度、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
二、制作与安装费用总计为:
人民币¥ 854300 元,(大写:__捌拾伍万肆仟叁佰圆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制作与安装总费用的_40_%即人民币¥ 256290 元,(大写: 贰拾伍万陆仟贰佰玖拾圆整)。
2.乙方将制作及安装竣工后,交付甲方使用,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598010元整(大写: 伍拾玖万捌仟零壹拾圆整 )。
3、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乙方指定如下账户用于收受广告物料制作费用:账户名称:大同市南郊区汇源广告图文中心,开户银行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魏都大道分理处,银行账号: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
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m.ZhidEzHuaN.CC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大同市宝珠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乙方:大同市南郊区汇源广告图文中心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 03 月 25 日 20xx 年 0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