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自查报告(实用10篇)

时间:2023-06-18 09:16:38

一般而言,若有投入就一定有回报,在完成任务之际,我们必须填写报告。只有充份参与事务、涵盖了工作的背景、过程、成果和价值,方才能写出完整的报告。笔者认为,「干部自查报告」是一篇引人入胜的文章,极值得观赏,期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都有所助益!

干部自查报告(篇1)

1、中央提出这次换届要达到哪两个目标? 答:一是统一思想,凝聚科学发展共识;

二是选准干部,配好领导班子。

2、中央提出实现换届目标的三项保证举措是什么?

答:一是充分发扬民主;二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三是严肃换届纪律。

3、为什么必须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答:风气不正是干扰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最大危害。换届纪律不严,风气不好,容易助长拉关系、跑门子和平时工作中的“好人主义”,会使老实人吃亏,投机钻营者得利。只有严肃换届纪律,才能培养造就一支干净干事的领导干部队伍,树立起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搞好换届,必须有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作保证。中央明确要求,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从换届一开始,就必须把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摆在换届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狠抓好、抓出成效,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4、中央提出的“5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是什么? 答:这次换届,中央明确提出“5个严禁”: ⑴严禁拉票贿选; ⑵严禁买官卖官; ⑶严禁跑官要官; ⑷严禁违规用人; ⑸严禁干扰换届。

5、中央提出的“17个不准”换届纪律要求是什么?

答:这次换届,中央明确提出“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

⑴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⑵不准贿赂代表;

⑶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⑷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⑸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⑹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⑺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⑻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⑼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⑽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⑾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⑿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⒀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⒁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⒂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⒃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⒄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6、中央提出的“5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是什么?

答:这次换届,中央明确提出“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

⑴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⑵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⑶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⑷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⑸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中央和省委提出“一个保证、三个决不让”的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一个保证”,即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三个决不让”,即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

8、中央和省委提出“三个在先、五个从严”的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三个在先”,即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五个从严”即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严密组织。

9、中央和省委提出严肃换届纪律三条工作措施是什么? 答:加强教育、全程监督、严厉查处。

10、中央、省委对换届风气如何考核?

答:中央提出主要是“六看”:一看民意调查中干部选拔作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情况;二看“一报告两评议”情况;三看接到的反映用人问题的举报情况;四看对用人上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情况;五看整治工作宣传特别是媒体反映用人热点问题的舆情应对情况;六看各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情况。

省委提出主要是“五看”:一看民意调查中换届风气的满意度情况;二看换届风气民主测评情况;三看接到的反映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情况;四看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查处情况;五看换届纪律干部群众知晓率情况。

重点看三个指标结果:一看教育预防的深入程度,重点看广大党员干部对“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知晓度。二看监督措施的落实程度,重点看换届选举期间代表和委员对换届风气的测评情况。三看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重点看民意调查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

11、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三在先”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坚持“三在先”,把保证风清气正工作做在歪风泛起之前。一要坚持教育在先。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信谣不传谣,与

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大局观念、组织观念,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坚决服从组织需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二要坚持警示在先。要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严肃换届纪律《通知》中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的要求,作为换届工作的“高压线”,告知每一位领导干部和参加推荐、选举的人员和代表。各地还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纪律要求,完善防范措施。要运用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加大对违反换届纪律案件通报力度,警示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自觉筑牢纪律防线。三要坚持预防在先。要强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民主监督,把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都置于组织、干部、群众有效的监督之下,防患于未然。

12、中央对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有什么规定?

答: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查处是有力的武器。各地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反映的违纪问题,要迅速受理、深入调查,早发现、早查处、早制止;对查实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查处的违纪案件,要及时通报;对惩治违纪行为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和纪检机关紧密配合,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要通过严肃查处、惩防并举,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

13、中组部对违纪行为查处有什么要求?

答:查处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惩戒措施。凡是涉及换届问题的举报,各地都要高度负责,认真组织受理和办理,做到一件不漏;经查确属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要坚决惩处,绝不姑息。一要从快查处。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如果查处不及时,就可能使一些投机钻营、铤而走险的人图谋得逞,就会严重败坏换届风气。要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查核专办制度,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明确办结时限,组织力量重点查办。对反映线索不具体的,先谈话诫勉。对上级组织部门的立项督查件,要在15天内报送查核结果;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披露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对换届选举期间当场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制止、坚决纠正。换届期间,“12380”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确保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畅通。二要从严查处。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如果查处不严厉,就难以对那些想搞不正之风的人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对违反换届纪律的人,要坚决处理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问责;对查处不力,该查不去查、该追究不去追究的,自己就要受追究。总之,从严查处,就是要在“5个一律”上动真格,让换届纪律成为“高压线”。

14、省委对换届风气和严明干部人事纪律有什么要求?

答: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专门召开视频会议,强调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匡正换届风气的高度重视和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坚定决心。今年,我省市县乡党委将集中换届。这是我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各级党委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旗帜鲜明地弘扬清风正气、狠刹歪风邪气。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作表率,坚决抵制用人上不正之风。对于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以铁的

纪律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5、省委组织部对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工作提出哪些要求?

答:提出四点要求:第一,准确把握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要求;第二,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始终;第三,坚持把监督查处贯穿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始终;第四,坚持把强化责任贯穿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始终。

16、市委对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提出哪些要求?

答:一是以深化全程纪实为突破口,为规范选人与违规失责追究提供依据。继续深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详细记录每一位提拔干部各个环节实施情况,为干部选任违规失责追究提供第一手依据,在纪实基础上实施责任追究。换届期间要强化追究问责,对经查实存在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要依照党纪处分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处理到位、追究到人。

二是以深化全程核查报告事项为突破口,完善事前报告工作机制。凡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报告的事项,必须如实报告,严格把关。要在人事调配酝酿之初,及时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编制职数执行情况、人事档案、亲属关系任职回避、奖惩等情况进行核查,做到监督关口前移,不搞下不为例。

三是以深化“一报告两评议”为重点,构建干部监督评议工作新格局。要大力推进“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实行阳光监督,提高透明度,减少神秘感。要注重评议结果运用,对各县市区及市直有人事任免权单位的选人用人工作作出公正评价,对排名靠后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谈话。对各地“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执行情况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推进这项制度落到实处。

四是以深化离任审计为突破口,形成干部监督工作常态化。在换届工作中,凡涉及到县市区党委书记职务变动的,都要按照规定认真开展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逐步形成干部全程监督工作常态化。

17、市委提出的“20个禁止”换届纪律要求是什么? ⑴禁止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一切拉票行为;

⑵禁止以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名义拉帮结伙拉票贿选; ⑶禁止送钱、送物、送各类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贿赂他人; ⑷禁止组织和参与有拉票意图的吃请和消费活动; ⑸禁止收受他人贿赂;

⑹禁止采取拉关系、走门子等不正当手段跑官要官;

⑺禁止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搞串联、做工作;

⑻禁止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⑼禁止违反原则任人唯亲、封官许愿; ⑽禁止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指定提拔人选;

⑾禁止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⑿禁止超职数、超职级、超规格配备干部;

⒀禁止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⒁禁止传播小道消息、编造谣言和歪曲事实真相;

⒂禁止通过信件、传单、短信、网络等方式,诋毁中伤他人;

⒃禁止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

⒄禁止以威胁恐吓、弄虚作假等手段,妨碍、侵犯代表、委员的民主权利; ⒅禁止私自向代表、委员散发各种宣传材料和赠送纪念品; ⒆禁止违反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⒇禁止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18、我市将采取哪“六个全覆盖”措施做好严肃换届纪律工作?

答:一是教育警示全覆盖。加大学习、宣传换届工作政策和相关纪律要求的力度,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

二是责任承诺全覆盖。分五个层面签订严肃换届纪律责任状和承诺书。⑴由各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与所在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严肃换届纪律责任状;⑵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状;⑶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与下级党委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状;⑷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所在党组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⑸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县中层以上干部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作出书面承诺。

三是监督检查全覆盖。重点把握三个环节:⑴加强民主推荐环节的监督。将严肃换届纪律《通知》函送每一位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学习,同时,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⑵加强干部考察环节的监督。发现有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由考察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写入考察材料,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⑶加强换届选举环节的监督。给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会议通知时,将严肃换届纪律要求函送每一位代表和委员学习,要求“两代表一委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四是信息监控全覆盖。⑴成立市、县换届选举工作督导组。⑵选聘一批选人用人协查员。⑶建立一支干部监督工作信息员队伍。⑷组织专题培训。以市、县为单位,对全市所有选人用人协查员、干部监督工作信息员进行一次轮训。⑸密切关注舆情舆论。及时报送换届工作中有关情况,对出现特大、重大问题应随时报送。加强舆情实时监控,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披露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

五是查处追究全覆盖。健全市县两级电话举报、网络举报、来信受理、来访接待举报体系,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

六是风气考核全覆盖。重点考核三个指标结果,即教育预防的深入程度,重点看广大党员干部对“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知晓度;监督措施的落实程度,重点看换届选举期间代表和委员对换届风气的测评情况;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重点看民意调查中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情况。

19、我市开展“创建风清气正换届环境先进单位、争做模范遵守换届纪律优秀干部”有哪些标准?

答:

(一)创建风清气正换届环境先进单位标准 ⑴组织领导到位; ⑵教育宣传到位; ⑶制度执行到位; ⑷监督检查到位; ⑸问题查处到位;

⑹风气匡正到位。

(二)争做模范遵守组织纪律优秀干部标准 ⑴政策法规学习深入; ⑵工作宣传积极主动; ⑶表率作用发挥有力。

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100个风清气正换届环境先进单位和100名模范遵守组织纪律优秀干部。

20、《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十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下列纪律:

⑴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⑵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⑶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⑷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党组)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⑸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

⑹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

⑺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⑻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⑼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⑽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21、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哪些违规行为要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⑴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⑵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⑶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

⑷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⑸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⑹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⑺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⑻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⑼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

⑽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22、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哪些违规行为要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⑴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

⑵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的;

⑶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

⑷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⑸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⑹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

⑺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⑻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23、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哪些违规行为要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⑴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 ⑵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的;

⑶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不如实报告的;

⑷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的;

⑸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消费活动,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特殊接待的;

⑹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 ⑺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⑻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24、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哪些违规行为要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⑴不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回复掌握的有关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

⑵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

⑶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的; ⑷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的。

25、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哪些违规行为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⑴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

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营私舞弊,收受或者给予他人财物,安排或者接受他人安排的消费活动的;

⑶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⑷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 ⑸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⑹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的; ⑺故意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材料的; ⑻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26、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哪些情形必须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⑴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⑵越级提拔干部的;

⑶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

⑷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 ⑸其他应当事先报批的事项。

2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哪些情形,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⑴破格提拔干部的;

⑵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具体数量界限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确定);

⑶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

⑷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

⑸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

⑹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 ⑺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8、什么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 答:《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中组发〔2010〕8号)第二条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简称“一报告两评议”)。

29、对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检查结果如何运用? 答:《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中组发〔2010〕8号)第八条规定,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市县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对民主评议中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要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应当取消其资格。

拟提拔使用干部的考察材料中应当反映检查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

30、如何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进行电话举报和网上举报? 答:市纪委举报电话:0713-12388 0713-8352084 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713-12380 0713-8662557 市委组织部举报信箱: hbhg12380@ 市委组织部举报网站:/12380

干部自查报告(篇2)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结合市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保增长、惠民生、促和谐,我为西郊发展作贡献”为主题,认真排查本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西郊经济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发展经济意识不强。思想不够解放,做工作瞻前顾后,缺乏闯劲,片面认为自己分工分线工作主要抓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方面,不直接抓某一方面经济工作,导致了对一些经济工作缺乏了解,主动参与经济建设的意识不强,忽视了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之间的联系,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抓经济建设并不矛盾,党建、经监、稳定工作是经济工作的基础,关系到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责任重大。

二、本职工作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深入。新形势下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原先一些知识和工作方法远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对一些理论学习只局限于就文章学习文章,缺乏深刻的理解,理论学习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得少,对一些问题缺乏理性思考,由于缺乏深度学习、思考,导致看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高。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平时工作缺乏主动性,有些工作有拖拉现象,找客观理由多,工作节奏不快,平时忙于开会、迎来送往多,到基层调查研究少,坐办公室。交待工作先满足于会议,布置工作多,检查落实少,对一些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四、精神状态疲软,锐意进取心有所减弱。本人自认为在副镇职岗位也有十个年头了,横向比、纵向比认为组织不关心,出现了精神状态疲软,锐意进取心有所减弱,只要尽最大努力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就行,工作缺乏创造性和冲劲,但实际上自己的工作按上级组织的要求存在差距。

五、廉洁自律方面。总体来说,本人能按照党纪条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按制定的制度执行,从不越权,尽最大努力做好自己本职工作,不利于西郊经济建设的话不说,不利于西郊经济建设的事不做,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一颗平常心,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细节不注意,例如有时接受一些单位的宴请等等。

今后努力的方向针对自己存在不足,今后工作中一是更加注重学习,不断改造自己有世界观,进一步解放思想;二是注重调查研究,对任何事件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三是勤于思考,对待工作要深层次思考;四是注重督促落实;五是严于律已,勤政廉政。

干部自查报告(篇3)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整改阶段就这么过去的。不过还好,在新招录公务员同学的激励下,小同志我对自己近期的工作状态和逐渐养成的小习惯比较满意,生活过得比原来充实了很多。

我想这次的整改措施还是从俞敏洪在北大20xx年开学典礼的演讲稿说起,改变“一二三四”的老套公文写作方法。

昨天,我把余老师的这篇演讲稿收入了自己的博客。虽然没有找到视频,但看过文字稿后依然非常激动。期待自己有一天说起话来,也可以这么的轻松和幽默。从他的发言中,我看到一个普通人,如何从平凡演变成伟大。为什么他能做到,从几乎没看过什么课外读物到在大学期间竟读了800本书;从被分到“语言障碍班”到成为中国首席语言培训机构的董事长;从当时的孤僻和略带自卑到如今的豪爽与幽默。这当然不是巧合,其中的艰辛也许不像他本人讲话时说得如此轻松。但我们依然可以从中,感受到奋斗、坚持,不抛弃、不放弃这些词汇在他人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意义。

其实,自己作为一名组工干部,对这些词语也很有感情。“奋斗”代表着一名组工干部的事业心,折射出你愿不愿意在组织工作的这个岗位上做点事情;而“坚持”强调的是组工干部踏实、肯干、始终如一的敬业精神;“不抛弃、不放弃”是在组工干部在人生事业低谷的时候,能否坚持自己的理想,保持旺盛的经历。

最近,我逐渐意识到,自己的优秀仅局限在单位这个小集体中。如果与全市公务员以及一些外企员工相比,真的相差甚远。奋斗、坚持这些方面,做得更远远不够。

所以近月来,我更加注重对自己的要求。有时间就会看看书,希望可以让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在日积月累中得到提升。像阅读《如何掌握自己的时间》、《重启思维》这两本书真的让自己收获很多,尤其对于培养自己良好的思维方式和工作习惯方面有很多益处。同时,还有我非常喜欢的余世维教授,虽然我不是在企业工作,但管理的方法和做事的方式往往是相通的。他的许多故事和案例给自己在机关的工作很多启发,实践后受益匪浅。

自上次征求意见后,反映组工干部下基层少的问题,我们在近期的工作尤为注意。先后走访了沱江里、泊江东里等多个社区,一起沟通在社区党建工作方面的心得与体会。同时,我自己也主动坚持深入到困难家庭进行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基本需求。尤其是到李正恩一家后,心里不是很好受。不知道,在我们身边,还有多少这样的困难家庭;不知道还有多少像李卫娟这样的孩子生活在这种家庭状况中;更不晓得他们明天的命运将会如何,谁能改变他们。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肯定不是一个乐于公款吃喝的人。因为,在基层的这段时间,这些困难家庭的生活状况已经深深触动了我。少吃几顿饭,少喝几瓶帝王津真的可以改变像刘奶奶和李正恩这些困哪家庭的命运。

干部自查报告(篇4)

尊敬的上级领导、各位专家:

根据新煤监管发【20xx】2号文件《关于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第一轮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自改工作,目前红湖煤矿自查整改情况如下:

1、红湖煤矿证照齐全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或巷道式采煤、以掘代采等问题; 不存在边建设边生产、在改扩建区域组织生产等问题。

2、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通风设施设备完善,不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采区专用回风巷符合要求;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采用抽出式,立井进风量900m3/min,斜风井回风量1051m3/min,风量满足井下各地点需要。

3、建设改建项目手续齐全,监理单位资质符合要求,不存在违法违规转包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按照矿井设计进行施工。

4、瓦斯治理到位,无瓦斯超限作业,瓦斯监控系统运行正常。我矿不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5、落实探放水、防治水规定,未开采防隔水煤柱、无老窑水、采空区积水情况,水文地质类型简单,排水系统完善;无冲击地压危险。

6、采空区封闭、密闭管理符合规定; 暂无自然发火情况,我矿已制定了防灭火设计、措施和预案;已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已与救护队签订救援服务协议,应急救援装(设)备,预案管理、演练、培训符合要求;

20xx年1月8日9时30分新疆红湖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全体管理人员在矿长田卫东的主持下进行隐患自查,共查隐患31条,8日20点召集煤矿各位管理、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对当日所查隐患进行解读分析,安排从1月9日起开始隐患整改作业;1月8日、9日、10日三天每晚集中学习《煤矿隐患排查内容》对照本矿情况逐步整改达到完善。

参加人员:田卫东、郭建军、邱峰、王洪、屈三保、何志明、蒋小勇、罗永忠、刘兴林、宋开德

?行走路线:风井→364回风→354工作面→337综掘→316石门→皮带斜井→箕斗井

干部自查报告(篇5)

根治这一问题,必须首先解决好思想问题,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干部能够自觉对思想之垢、作风之弊进行大清扫、大检修,真正树立为官有为的决心,增强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和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时刻保持昂扬向上、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与此同时,认真落实正确用人导向,进一步完善切实可行的考核、监督机制,尤其是制定出与乱作为同样能够对号入座的认定,对埋头苦干、积极作为又有成效的干部要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不谋事、不作为的干部,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该警示的要警示,真正做到廉者上、能者上,真正形成干事创业光荣,不干事耻辱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部署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

二是深入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部门和个人承担的责任,对照为官不作为和衙门作风的主要表现,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拉出详细专项治理清单,为专项治理工作打牢了基础。

三是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照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领导干部为官不作为和衙门作风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逐部门逐人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公开整改承诺。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加大对作风问题的检查、整治和问责力度,积极探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新途径、新举措。把整改治理工作与完善体制机制相结合,加强督导检查,制定详细的督导检查措施和办法,认真检查,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列出具体案例,形成处理意见。

五是严格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专题台账。针对上级交办、征求意见、个人自查出来的问题,对照5个作风问题:①领导干部不作为;②一些干部服务意识不强,衙门作风严重;冷、硬、横、推问题;③有些领导干部;请客不吃、送礼不要、有事不办的问题;④衙门作风的问题;⑤对照部门单位职责和个人承担的责任,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等问题统一编号,纳入工作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明确了专项治理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结果。

干部自查报告(篇6)

**县**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若干意见,践行党群路线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重要举措。我镇对**年度公务接待、公务外出、公车运行、公务用品购买、会议和培训等经费进行了重点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我镇成立了以镇长张龙奇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三公经费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对镇政府三公经费支出进行规范,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压缩三公经费,要求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全力,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

二、狠抓落实,严格自查三公支出

财务办接到通知文件后,积极开展工作,通过近期的加班加点,现将镇政府201 4年度的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公务外出、公务用品购买经费开支四方面内容做了仔细的自我检查。

1、公务接待费用

政府对来客接待,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和控制接待标准,陪同人员按来客人数的30%控制,来客原则上在政府食堂就餐,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安排的,标准不超过1 30元/人,实行来客派餐单、公务接待清单,不上高档酒、不发烟、不赠送礼品,不到娱乐场所消费,从而降低了接待费用。

2、公车运行费用

政府对车子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统一保险、严禁公车私用,不存在超标准配备车辆和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

3、公务外出费用

政府实行公务出差领导先审批,三公备案审核,再报账制度。

4、公务用品购买

政府执行三公备案商家定点购买,因一些商品备案商家无,需三公n备案审核再报账。

三、强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政府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提出以下强化措施。

1、严格接待标准,杜绝上高档酒、野生动物、海鲜等菜品。

2、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对一切公务用车外出,必须填写公务出差审批表,由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外出;油料统一在中国石化充值实行一车一卡;维修车辆要报分管领导审批,到三公定点备案商家统一修理,最大限度提高车子的使用效率。

3、加强外出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不得安排无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干部出差,必须填报出差审批单,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4、加强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规模、简化形式,节约开支。

5、加强培训费的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按计划培训,尽量在本镇培训,减少住宿费用。

6.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三公备案商家定点采购。

7、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审批,所有支出实行3人签字报账制度,经手人、审核人、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方可入账。

干部自查报告(篇7)

2022年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自查报告

根据通知要求,本人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党绝对忠诚,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忠诚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优秀品格,是每个党员入党宣誓时的庄严承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党绝对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今年以来,我积极参加公园组织的各种学习。通过理论学习不断锤炼自身党性修养,坚持将对党忠诚落实到一言一行、体现在一点一滴,进一步树牢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

二、保持政治定力,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定力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政治要求,是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定盘星”。在平时的工作中,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了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自觉做到了非分之财分文不取、非分之乐丝毫不享、非分之权始终不用、非法之事半点不干,能够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切实筑牢了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责任担当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并强调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日常工作中,我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坚持发扬“抓铁有痕、踏石有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靠前指挥、主动作为。既以上率下,亲力亲为、当好标杆,又敢于担责、压实责任、有效推动。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不怕矛盾复杂、不怕任务艰巨、不怕责任重大,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以全新的思维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真正把心思凝聚到公园事业发展上,把精力集中到工作落实上,始终保持执着的追求精神,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真正把心思凝聚到公园事业发展上,把精力集中到工作落实上。

四、提升政治能力,练就过硬本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一名干部,工作中我能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个人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利益关系,坚决摒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服从中央部署、服从大局需要。

五、严守政治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政治纪律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存在阳奉阴违、自行其是等错误的做法;不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不良行为,能够自觉恪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主要不足

1.政治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有时为了忙于具体工作,放松了对理论知识的学习,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和思想上的进步。

2.由于是才担任职务较短,缺乏经验,对各种政策的精神实质还没有吃透,工作中,难免会碰到这样或那样的新情况、新问题,处理起来时就不得不临时找文件、查资料,学习政策,研究精神。

3.党员意识还有差距:思想上有时有“老”的意识作怪,工作主动作为不够,缺乏创新思路,过于保守。有些工作考虑不周全,对公园高质量发展的思考不够。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地理论联系实际,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 ,要加深对分管工作的一些专业知识的学习;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条件要求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实实在在做人,兢兢业业工作,清清白白做事。

3、虚心向领导和同事们请教,深入分管部门了解情况,尽快适应新岗位的需要,切实协助好管理办公室抓好分管工作。

总之,今后工作中,从我做起,不去强调客观,高标准、严要求地从眼前做起,从自身做起,真抓实干,改进工作,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公园干部。

干部自查报告(篇8)

一、存在问题

几年来,在厅党委、总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己做了一些工作,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无论是在党性修养上,还是在工作作风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理论水平、工作领导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要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不足:

(一)在政治学习方面不严。在学习实践中,过于自信,认为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一切腐败的东西都离自己很远,没有心要学习这些制度。并且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疏于学习,有时候,自己不能集中精力学习,在遇到困难的地方,总是浅尝辄止、一知半解。我认为轻视学习,往往会导致严重后果。会缺乏抵御腐败病毒的免疫力,容易在物殊条件下往往由于一念之差犯下错误。并且因对制度的许多规定不是很了解,容易出现违纪违法的情况。

(二)在工作作风方面不细。由于自己平时偏重于布置工作、安排工作和分配工作,而对全程工作追踪管理和下面制度执行情况管理不够勤,监督检查不够细,标准执行不够严,往往容易造成“虎头蛇尾”的情况,甚至部下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出现。严是爱,松是害。管理不太严,还是老好人不想得罪人的思想在做怪,这样的作风下去,工作上队伍中容易出现不按廉洁从政规定行事的现象,必须引起自己的高度警惕。

(三)在活动纪律方面不够紧。自己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活动的态度不够积极,尤其是近几年,对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对党组织的政治学习在态度上也不够重视,没有按要求认真的做好有关活动笔记等,存在只要自己分管的工作做好的,别的都可以一笔带过的思想。有时不遵守学习和会议纪律,发展下去就会变成不遵守党的纪律和不遵守有关《廉政准则》的后果,必须防微杜渐。

二、分析原因

对以上在学习、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造成的原因,尽管是多方面的,但说到底,还是在党性观念和党性修养上有差距,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没有完全按照《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去贯彻落实,去约束自己。

(一)没有处理好“政治”与“业务”的关系。事实上,只有高度重视政治政策方面学习积累,政治政策水平提高了,才会相应提高自己业务方面的观察判断和决策能力。正因为自己党性修养方面的学习不够深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还不够彻底,所以在业务工作中,尤其对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与实际工作结合过程中的理解和运用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归根到底,还是政治水平不高,理论根底不厚,在廉政建设上才反映出宏观的洞察力和敏锐性较差,出现考虑问题的高度不够,全局观依然欠缺的现象。

(二)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学习好,才能工作好;工作好,才能反过来增强自己的学习积极性。磨刀不误砍柴工,学习,不会影响工作,只会促进工作。自己没有把政治理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提高素质的第一需要来认真对待,放松了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不能完全掌握科学理论的精神实质和科学体系。在客观上强调公安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性工作较多,缺乏持之以恒自觉的学习精神,特别是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推一推。对于与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有时学习主动性不足,认为自己眼前这些工作,不学习也够用。不学习的结果,使廉洁自律这根弦时绷时松,没有真正把政治理论特别是廉政建设理论提到平时的学习日程。

(三)没有处理好“指导”与“实践”的关系。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下面的同志去做,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同时,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没有把《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变成自己工作上的指路明灯。

三、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一)强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努力适应新形势下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在以后工作中,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按照计划学、主动学、干中学的方式,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检验理论,缺少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一是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孟建柱部长以及公安部领导、省厅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指导具体实践,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有针对性地进行化交通管理业务理论知识研究,重点学习有关交通法律法规,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厅和总队一系列交通管理文件精神。三是加强信息化交通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知识学习。通过学习全国各地现代化交通管理及科技强警的先进经验、先进装备、先进系统以及好的做法,进一步拓宽视野,并结合支队实际,学以致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是加强廉洁勤政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内纪律处分条例》、中纪委、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厅、总队一系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牢记“两个务必”,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刻警醒自己,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地位、名利、权力,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廉政的长城,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官,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二)塑形象,坚持严于律己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作为交警部队领导,我应注意从思想源头上下功夫,坚决做端正党风、端正路风的带头人。按照“《廉政准则》中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一是在实际工作中,我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地做好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办事,公正做人。二是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招待来客等方面,不搞大吃大喝和相互请吃,不搞铺张浪费。三是在各项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

(三)重服务,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扎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公生明,廉生威”,一年来,本人在以身作则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基础上,对分管的口线加强管理和监督,努力使全体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对工作中出现的廉政方面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制订新对策,有效防止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进一步密切党群、警民关系。

(四)常修德,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祸,常怀律己之心。清正廉洁是党对领导干部的一贯要求,是群众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是领导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在以后的工作中,自己将更加注重党性锻炼和德操修养,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时刻牢记共产党员先进性,鞭策自己恪守廉洁勤政。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将积极参加各种党风廉政教育,自觉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工作中摆在自己的位置,自觉按照《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关规定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做到谦虚谨慎,求真务实,公正办事、公平处事,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不断增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廉洁自律、勤政爱民的意识和自觉性,并对工作保持始终如一的进取心和责任感,树立和塑造依法行政、廉洁勤政的公仆形象

以上是自查自纠分析材料,请党组织审阅并检查指导我的行动。

干部自查报告(篇9)

一、领导重视,部署安排到位

《暂行办法》是公司干部人事管理一部重要的规定,贯彻实施好《暂行办法》是人事工作的重中之重。规定下发实施以来,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市系统按照领导人员按照《暂行办法》中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要求领导人员要带头贯彻落实,主动上报回避关系,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如实报告系统内近亲属工作情况,积极服从组织的回避决定,做公正履职,廉洁从业的表率。

二、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公务员回避规定》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我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增强全体员工学习领导人员任职回避规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宣传。在宣传工作中,准确把握政策,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报告,通过宣传,引导全体员工了解和把握领导人员任职回避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领导人员任职回避管理暂行办法》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我公司按照《暂行办法》中的要求,进行了认真周密的自查自纠。

今后,我公司将在人员录用、调任、职务升降任免、考核、考察、奖惩、交流等系列人事工作中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实行回避。

《暂行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领导人员监督管理制度,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对加强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巩固风清气正、和谐奋进的内部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公司将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暂行办法》的学习、宣传力度,确保《暂行办法》在我公司得到更好地贯彻执行,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规范干部任用制度。

干部自查报告(篇10)

一是以前对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降低了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在工作中自己也参与了一些宴请陪客活动。三是极少在全镇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

上述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的一些问题,有其客观因素,但也存在主观认识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重事务,轻学习。认为自己身处基层主要是抓好工作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2.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同志去做,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

3.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时刻不忘党赋予自已的使命,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是要进一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按照“《廉政准则》中“8个禁止”、“52条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坚持严

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全镇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要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后,我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与“52个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没有偏离“52个不准”的苗头;在自己的履职过程中,在自己的生活中,是不是把“52个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作为一名干部,要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在勤政廉政方面,本人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强化廉政自律工作,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廉政准则》要求为准绳,更加廉洁从政、克己奉公,勤政为民,更加坚定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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