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劳动合同

时间:2023-06-14 21:19:51

一份优秀的合同要怎么写?随着人民越来越注重维权,签订合同在租赁过程中是最有利的证据,根据您需要的资料栏目小编为您精心整理了“标准劳动合同”,希望本文能为您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助力!

标准劳动合同(篇1)

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

标准化劳动合同是确保双方权利平等,并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手段。然而,在农村劳动力市场中,由于双方交易力量不均,许多农民工往往无法获得标准化劳动合同的保障,他们的权益也往往受到剥削和侵犯。为了改善这种状况,我国推出了农民工标准化劳动合同,以加强对农民工的保护。本文将从该合同的背景、内容、评价三个角度展开讨论。

一、 农民工标准化劳动合同的背景

农民工指的是来自农村的劳动力,在城市及其周边从事非农产业和服务业的工作。由于农民工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与城市职工有着不小的差异,他们常常容易成为劳动法律的“盲区”。长期以来,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屡见不鲜,相关法律法规也无法完全保障他们的权益。因此,市场监管部门于2013年7月颁布了《非正式就业人员劳动合同(试行)》的通知,旨在保障农民工的“等价交换原则”,并让农民工和用工地的用人单位达成更公平的交易。

二、 农民工标准化劳动合同的内容

农民工标准化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的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方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和维权。

2.劳动者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以避免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被强制伪造身份证、假冒姓名等。

3.劳动标准:该合同应以《劳动合同法》为基础,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劳动者的薪资水平,使劳动者的工作获得更高的回报。

4.工作时间:该合同应规定一周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如有超时加班,应付出相应的加班工资。

5.休假及保险:该合同规定劳动者享有带薪年假、婚丧假、产假等权益,并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

三、 农民工标准化劳动合同的评价

农民工标准化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用人单位和农民工间的公平交易,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它使劳动市场更稳定、更公正,为建立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同时,该合同也是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表现,反映了我国的法治精神和社会进步。它带给我们的是更加美好和公平的未来。

总之,农民工标准化劳动合同是我国政府为保障农民工权益所推出的重要措施之一。它的实行,将使我们的劳动力市场更加健康、和谐和稳定。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宣传和推广它,让更多的农民工能够从中获得应有的保障和权益。

标准劳动合同(篇2)

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

随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化进程也愈发迅猛,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向城市,在基础建设、生产制造、服务等领域参与劳动,进而促进了经济的稳定和发展。然而,由于相关制度的不完善,农民工群体长期以来一直面临着许多不公正待遇和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导致他们无法得到合法的保障和应有的尊重。为了改善这种状况,推动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的完善,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应运而生。

一、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定义

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由劳动合同签订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明确双方合法权责,规范双方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充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避免劳动合同缺失或未能明确岗位、工期、工资等方面的规定,从而导致农民工权益被侵犯。

二、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特点

1、法律依据明确: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签订,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农民工的权益尤其是劳动报酬、工作保障、社会保险、安全健康等方面的要求,进行明确规定。

2、合作协议严谨: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是劳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订立的,需要通过正式法律文件的形式,对合同的内容、范围等方面进行全面严谨的规定。

3、合同书面明确: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需要全面明确,并书面化。保证双方合同约定内容的真实准确,以在必要时可以有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对农民工的保障要求严格:在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中,在劳动双方的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必须为农民工不按期支付工资、违反劳动标准、违反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提供明确的保障措施。

三、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重要意义

1、保护农民工权益:建立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就是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在量化和规范合同内容的同时,增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和维护,方便维权之路。

2、促进劳资和谐:建立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是引导劳动市场恢复平衡和创建现代城市的推动因素之一。通过正式合同协议,旨在解决劳动力供求失衡的矛盾,促进劳资关系和谐,进而促进城市稳定发展。

3、法制化目标达成:建立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意味着中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保护农民工的权益和劳动贡献,有助于推动劳动市场合理化、法制化目标的完全达成。

四、完善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途径

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建立的过程,需要吸收许多利益相关群体的合理意见,并将这些意见转化为有关法规和具体实施方案。除此之外,还可以采用以下途径进行:

1、加强农民工参与:农民工作为合同签订的一方,应该在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制定和实施上拥有参与权和监督权。可通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加强听取农民工的意见和建议,为提出实际可行的方案做出贡献。

2、推动实施措施:制定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执行措施,意味着建立一套有效的劳动保护和维权机制。有关部门可根据劳动合同制度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执行措施,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益的维护。

3、加强法律监督:建立标准农民工劳动合同,要依法实施,不仅要求全社会共同关注,特别是政府有关部门应对该标准劳动合同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纠正存在的不合理或违法现象,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障力度。

五、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现状

当前,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建设正逐步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的标准合同模板,已经得到了大量的基层单位和劳动者的广泛推广和应用。各地政府、工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纷纷出台一系列相关规定,从不同层面和侧面促进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同时,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农民工个别意识淡薄、合同签署程度不高等。因此,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建设,有利于优化和释放劳动力市场,加强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和保障农民工的切实利益,更好地发挥农民工对社会和经济的贡献作用。

标准劳动合同(篇3)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三项待遇:

一是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生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

三是因工死亡补助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标准。但是,根据国务院7月19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的有关规定,从1月1日起,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

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目前正在抓紧研究修订,以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的要求。

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从业人员生前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人员生前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标准劳动合同(篇4)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取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以满足企业的需求。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劳动合同形式,对于临时工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方面都进行了规范和界定。本文将详细介绍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的内容,以期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一、劳动合同的定义和作用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双方共同签订的约定书,旨在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基本信息,以保证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优秀的人才和合法的利益保障。劳动合同是规范化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文书。

二、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的特点

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形式,与普通劳动合同具有以下不同之处:

1、时间: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3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

2、工资: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的工资比正式职工略高,但一般不包括社保、年终奖等其他福利。

3、工作内容: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一般比正式职工简单,主要是一些基础的生产、操作性的工作。

4、工作时间: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的工作时间与正式职工一般相同,一周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5、工作地点: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通常是企业的基层生产岗位,一般只是为基础生产需求提供劳动力,不涉及独立创新或独立经营之类的行为。

三、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的内容

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甲方(用人单位)与乙方(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居住地等。

2、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期限和终止时间。一般来说,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对比较短,在三个月以内。

3、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职责,包括具体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方式等。

4、工资待遇和支付方式,包括工资的基数、发放方式、应纳税项等。

5、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保障方面的体现,包括职业伤害保险、人身保险等。

6、纠纷解决方式和法律责任。一旦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应该如何解决以及承担相关的责任。

7、其他条款,包括临时工的义务、保密承诺、整体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有了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企业就可以更好地管理临时工的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同时也可以为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合作提供法律保障。在签订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该认真阅读每一条款愉快地合作。

标准劳动合同(篇5)

常住住址: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甲方依法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聘用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劳动合同法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的类型为:

A.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限期个月。

B.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第四十一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和使用期待遇: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可根据乙方试用期表现提前转正。

第三条乙方试用期月工资为元,其中:基本工资元;岗位工资元;通讯补贴元;交通补贴元;其他补贴元。试用期期满,经甲方考核符合录用条件后,甲方根据乙方所担任的工作岗位(职务),按甲方的薪酬管理等制度,确定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部岗位(工种)工作,其工作职责、工作任务、责任目标等,按所在甲方岗位的岗位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内容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第五条乙方工作应达到公司《广告部经营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乙方所担任岗位的考核规定之标准。

第六条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的地点。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1.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或工作地点)的,乙方应予与接受,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因工作技能、工作态度、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原因,达不到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内容的需要,不能胜任工作,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

3.根据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经甲方考核,乙方绩效不合格的;

4.发生本条任一情形之日起三日内,若乙方不向甲方提出修改本合同的,视为乙方同意实际变更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之约定。

第七条甲方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第八条甲方从关爱员工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提倡通过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乙方延长劳动时间,乙方未完成工作任务而未经甲方批准延长劳动时间的,不属于加班。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的,负责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条乙方加班需按甲方规定,提前申报并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十一条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婚嫁、丧家、产假。员工的休息(休假)按甲方修订的《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三条乙方的月工资为元,其中:基本工资元;职务津贴元;通讯补贴元;交通补贴元;其他补贴元。(若非本合同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应发工资。)

第十四条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的15日前发放。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800元或按

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可依据下列事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1.乙方个人所得税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应由个人缴纳部分;

2.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甲方代为支付)造成的损失赔偿部分;

3.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罚款;

4.经法院判决确认并协助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中应由乙方承担的款项,如:应由乙方承担的抚养费、赡养费及其他款项。

第十六条甲方可依据下列事项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但需告知乙方知晓:

1.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之有关标准变更或重新制定;

2.乙方每月(季度、年度)工作业绩及工作态度的考核记录;

3.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情况;

4.甲方盈利状况及公司业务状况;

5.劳务市场供需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一般水平发生变化。

第十七条若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了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

第十九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第二十条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依法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异议和越级上报。

第二十一条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甲方每两年安排员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健康检查结果证明,员工在招聘过程中存在隐瞒疾病隐患情况,甲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工作安排上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符合社会保险参保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应按国家和有关地方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手续,并按规定承担上述各保险中单位应缴部分之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的,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但是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办理请假批准手续。

第二十六条乙方的其他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指挥。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意识和职业技能。否则,甲方有权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对乙方采取相应处分措施。

第二十八条未经甲方书面允许和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任何类型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分,乙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论在甲方工作期间、还是因任何原因从甲方离职后,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或向第三方(包括甲方的员工)披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乙方从甲方离职后,或者当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向甲方移交所有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载体,并不得留有备份。

商业秘密是指:甲方、甲方的关联公司、以及包括乙方在内的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的其他员工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收集、获取、积累的所有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客户名单、营销计划、进货渠道、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招投标方案等及其相应载体。

第三十条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不得同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的任何其他单位有书面合同关系或事实合同关系,也不得自行开业或投资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第三十一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纪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指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除本合同第六条、第十六条双方已经确定应当并更合同的情况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并依法不予支付经济补偿,且乙方有过错的,应向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1.若乙方被查实在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或伪造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签订本合同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予说明的;签订本合同前曾受到其他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予说明的;签订本合同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予说明的;签订本合同前对劳动关系的单位造成严重损害后果负有直接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等。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的。

3.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超越甲方授权行为,对甲方声誉造成重大损害和财产损失的;

4.利用工作和职权之便,所受贿赂或挪用、侵占甲方资产或甲方客户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乙方自营或兼有第二职业的;

7.乙方向甲方辞职或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

8.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

9.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10.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在额外支付一个月基本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满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经提前三十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剪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三十七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被清算解散的;

6.甲方法定营业期限届满并不继续经营的;

7.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十五天的;

8.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且并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测,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法定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第四十四条甲方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离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若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造成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手续不能在法定的期限内办妥及经济补偿金不能及时支付的,甲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擅自离职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甲方依照规章制度给予乙方的罚款处罚,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的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四十七条因乙方原因提前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专项培训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偿付标准:培训后服务期(服务期以乙方自培训期满上岗之日起计算满五年)每满一年按培训费总额的20%递减;培训后服务期满不再偿付。

第四十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九条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保证乙方与其他方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否则,由此引起的劳动纠纷及所有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十条乙方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不一致时(即乙方被后者派到前者进行工作时),乙方同意适用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的规章制度和决定,两者有冲突的,优先适用后者。

第五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技术、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或转让,否则,应向甲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乙方已详细阅读,理解甲方所指定的所有规章制度,并承诺自愿遵守已实施的和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依法制定并告知乙方的规章制度。

第五十三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及考核内容、工作流程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元(其中包括招聘费元,生活补助费元,交通费元)。

第五十五条乙方需按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甲方提供服务,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离职,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尚未履行的合同期限部分所应分摊的本合同第五十四条约定之费用。

第五十六条乙方并需承担因提前离职给甲方造成的生产,经营等直接损失。

第五十七条甲方可根据对乙方的绩效考核结果对乙方的效益工资部分进行调整,若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可进行调岗。

1.本合同所指不能胜任:指劳动者不能按劳动合同约定或甲方岗位职责及考核内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不能达到甲方同工种、同岗位一般劳动者的质量水平,无法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

2.本合同所指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

(2)严重违反甲方生产、管理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的;

(3)浪费原材料、能源,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4)工作态度不端正,服务态度恶劣,遭投诉二次以上(含二次),损害顾客或用人单位利益的;

(5)不服从甲方正常工作安排的;

(6)有赌博、徇私舞弊、损公肥私、打架斗殴,私拿财务或者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五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双方没有约定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六十条本合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合同期限自20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 20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本公司或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点。

1、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2、甲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1、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15日前发放。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公司简易劳动合同范本。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公司简易劳动合同。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应在满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此期间乙方应坚守岗位。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人代表: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 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人社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表彰全国地震系统抗震救灾英雄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条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六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七条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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